江苏无锡维权人士殷白妹就镇政府系列不法行为提起复查




(这是一份只能用胡说八道注释的信访答复意见书)

(2011-6-27)权利运动发布:
【提示:现在的基层政府也开始尝试依法行政了,用书面形式给予反映和举报问题的平头百姓以答复,这是好事。但我们看到,可能是信仰马列的共党官员天生缺乏法制观念和诚实守信的基因,这些所谓的答复基本上都背离法治精神,具体的体现是不符事实和颠倒黑白,这可能就是所谓的社会主义特色的依法行政!遭遇政府一系列不法侵害的江苏无锡的维权人士殷白妹日前收到羊尖镇的信访答复书就是最好的证明】

《信访复查申请书》
申请人不服羊尖镇人民政府的《关于殷白妹反映按两户拆迁安置房屋等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以下简称《答复书》),现向锡山区人民政府提出信访复查申请。

申请人有合法房屋面积374.76平方米,加上配套建筑共计500多个平方房产,有三亩多承包地,有林权证和一亩水面的鱼池。仅安置房屋面积为233.4平方米。住宅房屋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差价等各项补偿,人民币104096元是严重不公平的。

一、申请人从来未承认《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该《协议书》是申请人丈夫在羊尖镇政府采用骗签,代签,胁迫等种种手段才签订的《协议书》,申请人并不知情。法律明确肯定,作为不动产的房屋,买卖、交易、变更等都必须征得共有人和共住权利人的同意,所以申请人一直不肯搬出锡山区羊尖镇宛山村三房廊下42号的房屋。该《答复书》上说“2008年7月5日你丈夫顾治平与羊尖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协议签订后,你未按协议规定,于2008年7月15日腾房搬迁,经工作至2009年1月19日才交付了被拆迁房屋”,也证明了申请人并不自愿!所谓的“工作”就是断路,断水,威吓,强拆,有无数的报警可以证明!后来房屋被强拆后因无处栖身,才拿了安置房,申请人那时就开始漫漫上访路。

二、被申请人拆迁是非法的。
1) 无拆迁许可证,凭《告住户书》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通知书 [锡拆通(2008)第10号],借建设锡张高速的名义,对申请人实施拆迁。被申请人没有获得房屋拆迁的行政许可领取《拆迁许可证》,就属于是非法拆迁。

2) 评估书“420元/平方米”基准价完全是按照被申请人的要求,由房地产评估公司作出的成本价,远远不足以弥补申请人损失,违反了《城市房屋拆迁估计指导意见》第11条的规定,也违反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

3) 被申请人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定,所有的建设用地必须征为国有土地,而被申请人没有征地的相关手续,也未对申请人的承包地进行补偿。

三、拆迁房屋后农机具(拖拉机)无处停放问题。申请人根本未拿到什么补偿款,羊尖镇人民政府是在胡说八道。

申请人的房屋是被强拆的,家里的财物被洗劫一空,中型拖拉机被强拆侵犯的,只有行驶后才可能存在“无处停放的问题”。中型拖拉机被抛弃暴露在外,风吹雨打,已成废铜烂铁,也被小偷当作废品“光顾”多次了。

综上所述,羊尖镇人民政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廉价补偿,使申请人因拆致贫,生活贫困潦倒。申请人申请信访复查,还申请人合法财产,恳请锡山区人民政府查明事实,敦促被申请人足额安置补偿。

此致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 殷白妹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住房和土地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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