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国因举报南通通州法院以废止法条作出判决遭报复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6月23日,本网获悉:张卫国因在网上实名举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庭俞妙琴法官以已作废的法律条款作为判决依据,明显属于枉法裁判。张卫国的举报不但没有奏效,反而惨遭报复。

2020年9月7日,张卫国被派出所刑事传唤,次日就被关押在拘留所。随后,南通通州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张卫国,后移送海门人民检察院,指控张卫国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法院于2021年3月3日开庭审理,因原起诉书有问题,检察院予以修改,但未向张卫国送达,属于程序违法。海门法院延期到4月15日开庭后,法院又延期到4月20日重新开庭。该案经历了三次开庭,但至今未判。

张卫国系南通源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源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18年3月28日,江苏宝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宝泽公司)与源景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宝泽公司为发包人,源景公司为承包人。签订合同后,不到一个月,即2018年4月25日,宝泽公司向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源景公司提起了反诉。

该案由通州区法院俞妙琴主审,经历了1年8个月,前后开了6次庭,才于2019年12月18日作出(2018)苏0612民初3426号判决:解除合同。但其依据的法律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但该规定已在判决之前废除了。通州区法院以作废的法律条款作为判决依据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但二审法律依然维持一审判决。

2020年7月28日,源景公司法人代表张卫国因多次举报无果,而从网上实名发帖《举报通州法官俞妙琴为抽逃资金1650万后4天虚假诉讼枉法裁判,农民工等损失巨大》,遭到打击报复。引起腾讯新闻、澎湃新闻、红星新闻、网易新闻等多家媒体关注,并以《江苏一企业家网络实名举报法官被控寻衅滋事罪》等为题进行报道。

值得一提的是,一起普通的工程合同签订不到一个月就提起了诉讼,而通州法院审理了一年八个月,开了6次庭,还以作废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实属罕见。事出反常必有妖。更令人疑惑的是,宝泽公司委托江苏紫琅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芳代理。李芳的丈夫邵建国系南通中级法院法官。该案二审在南通中院审理,并二次开庭。人们有正当的理由怀疑,南通中院的法官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保证公正审理。

法官作为社会公众人物,对于人们的负面评价,即使有错误的评论,也应当予以宽容,而不是报复。况且,张卫国认为俞妙琴法官枉法裁判并非空穴来风,毕竟该判决采用了作废的法律条款,有悖于逻辑和法律常识。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06/blog-post_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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