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四年材料不知去向,黄光玉今到湘西州中级法院补投刑事再审申诉状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6月17日,本网获悉:今天,湖南吉首访民黄光玉应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电话约定,补交了刑事再审申诉材料,黄光玉说,中级法院窗口人员态度似乎比以前好一些了。黄光玉继而到湖南省督导组,投诉法院枉法裁判,督导组工作人员告知,案件的枉法裁判他们不管,只管司法人员行贪污或者依权谋私。

湖南省吉首市镇西街道的黄光玉,因政府规划不当,导致地势处于坡下的邻居在建房开挖地基时,造成黄光玉房屋开裂,经鉴定为危房。由于黄光玉一直找政府解决问题未果,遂逐级上访到北京,曾被吉首市政府劳动教养一年,在劳教所落下了高血压等疾病。

解除劳教后,黄光玉继续上访维权,在当时吉首市的主要领导牵头下,双方达成停访息诉协议,由政府重新规划,并以困难补助方式给予建房补偿。因政府没有及时履行,黄光玉继续进京上访。可能考虑到自己存在过错,镇溪街道办事处的原领导,以人为本给予黄光玉经济上的补助,但终因达成的协议一直履行,导致黄光玉继续进京上访。

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黄光玉再次到北京上访。3月7日,镇溪街道办事处的新书记田康联系上了黄光玉,双方经过协商,田康答应给予黄光玉6万元人民币作为“慰问费”,实际就是上访的差旅费、困难补助等,要黄光玉回地方继续协商解决问题,黄光玉就跟田康等人回到了吉首,田康于3月10日安排财务人员刘成,向黄光玉的账户上打了6万元人民币。

到2016年8月,因为协议还没有履行,黄光玉又上北京信访。到8月4日,黄光玉被接回吉首市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超期羁押到2017年6月13日,一审的吉首市法院才开庭审理,以《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判处黄光玉4年有期徒刑。黄光玉不服,提起上诉,被驳回,又在监狱中委托哥哥黄光生向湖南省高院提起再审。

2020年8月13日,被以判刑4年的黄光玉走出湖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又赶往位于长沙的湖南省高院追问自己的再审申请,但即使黄光玉拿出邮寄凭证证明高院已经签收,但信访部门与立案部门还是相互推诿,说没有收到黄光玉的再审申请材料。

这一次是湖南省高院通知黄光玉,说她的再审申请材料查到了,已经转湘西自治州中级法院审查,要黄光玉去联系中级法院。黄光玉说,我出监狱整整十个月了,终于感受到了一丝习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味道。

黄光玉电话:17873555506。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06/blog-post_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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