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军被昌吉州公安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监视居住



(2011-5-9)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下午,新疆昌吉州公安局兴师动众到权利运动负责人胡军的租住地,向坐在轮椅上的胡军下达了昌州公刑监字[2011]001号监视居住决定书。

在昌吉州第一号监视居住通知书中称,胡军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在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构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不得会见他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等等。似乎胡军“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已是板上钉钉,俨然把胡军租住的昌吉市大上海花园变成了一座监狱。

一个国家政权当然是由政府代表,政府一般是由政党组成,而政党执政一般都是由全体国民选举产生。中共统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号称是民主国家,那么民主的国家政权一般只有被选举出局,而不存在被颠覆的说法。

要颠覆民主国家的政权,只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动用武装力量,胡军一高位截瘫的残疾人,首先其肯定不具有武装力推翻政权的丝毫能力,而且其与军方没有任何瓜葛,难道他要煽动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颠覆现有政权?

一个聪明的当政者不应该时时盯着谁谁谁又在试图颠覆这个政权,而应该多思考为什么老百姓要颠覆这个政权?一个真正能代表先进文化、代表先进生产力、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国家政权是没有人去颠覆的,如欧盟国家,以及民间拥有2亿5千万枝枪支的美国。

古今中外的历史告诉我们,只有腐败、残暴的豆腐渣政权才能被颠覆,哪怕这个政权垄断所有武装力量,如秦皇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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