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民林生亮连遭警方无端传唤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5月30日,本网获悉:深圳公民林生亮 2021年5月29日晚上10点左右,其受洗后,从教会回家的路上被便衣带走,在深圳市上川派出所传唤。直到今天晚上7点多才释放。林生亮称:已于2021年5月30日晚上7:00多钟到家,传唤近24小时,被带走的理由是,深圳警察不允许他对郭富坤在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非正常死亡案发声。

5月27日林生亮也曾被传唤24小时。近日林生亮对其在深圳宝安区看守所关押期间,遭受的酷刑和发生的腐败事件进行揭露和控告。

林生亮祖辈父辈等亲人遭受红色政权的残酷迫害,自小耳濡目染,对此深恶痛斥暴政。1989年收听《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等新闻,受学生运动的启蒙,走上支持和传播民主自由的道路。

2004年开始组织牵头进行公民维权,历经网络思想启蒙、微博反腐、同城聚餐、同道送饭等活动。

2017年5月23日在住所附近的公交站台、OFO共享自行车、大厦墙壁和警车等处涂鸦“上推特,关注郭文贵”字样。24日22时,被中共国保警察魏彬等人秘密抓捕。秘密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释放当天被国保魏彬等人接到江西接受“红色教育”四天后送至梅州老家。

2018年7月23日刑满释放后,其本人多次在推特和微信网络平台上公布此前遭受的悲惨经历。鉴于受害者对被公权力迫害之无奈,其写了一篇关于倡议成立《中共恶人榜》的文章,用意是提高作恶的成本和抑制作恶动机,减少迫害人权事件发生。于8月22日(释放一个月)在家中被秘密警察再次抓捕,先后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寻衅滋事”罪名起诉,最后以“寻衅滋事”被秘密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于2020年8月22日凌晨被市区所三级公安接回上川派出所训戒,警告不得与同道联系,不得接受外媒采访……

其二次入狱均是因言论而获罪,狱中遭酷刑虐待。酷刑情况如下:

1、在宝安看守所监禁期间,坚持不合作不屈服不认罪,托人带出三封信(举报信、自白书、家书)之后,多次遭受B区队警察吴振国(066454)、副队长谭熠(067018)指使在押人员殴打、体罚、羞辱和酷刑对待,其中左脚脚趾头被掰断,不得就医,至今伤残;多次连续三天三夜不得闭眼睡觉,落下失眠多梦后遗症;殴打致使左胸肋骨错位。

2、在广东从化监狱入监训练期间,为抗议监狱大规模迫害人权,坚持非暴力不合作的理念,为服刑人员争取人权,被狱警曹姓中队长(4411416)指使服刑人员惨遭殴打、体罚,手背被烟头烫伤。脊椎和腰椎骨受伤,不得就医。直至临近释放在强烈要求下,由医院安排带至外院做了全面检查,内容不详,且诊断书被扣押。

3、坐牢期间,为令其屈服和认罪,诬陷抹黑其坐牢是收集材料写文章赚美金,全家人在公检法门口跪求轻判;冻结其家人的银行账户,经济封锁。

4、不得通信,不得会见,不得通话,不得写辩护词,经常搜查扣押其所写的日记和文章!

第二次刑满释放至今,警察常期跟踪监控其本人和骚扰其家人。仍然沿袭长期做法,屡次到其太太和妹妹的工作单位进行骚扰,教唆和离间其家庭成员,让家人对其进行文革式的批斗,要求其家人配合警察做免费的维稳人员,随时报告其的思想动态和交往的人员,甚至威胁到学校找小孩的老师谈话。要求其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多次叫其到派出所约谈和拍摄,必须随叫随到,不得离开警察远程网络监控的范围。外出必须跟辖区警察报告和得到批准才能离开本市。

2020年11月份蛋壳爆雷事件,其积极组织受害者维权,要求公安局、住建局和银行承担篮管责任,成功免除了租客微众银行的租金贷款。为此其受国保威胁警告。

2020年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当天上午十点多其到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咨询个人名下坐牢期间被查封拍卖的商铺情况时,被法官朱希文下令扣押九个多小时,期间不得进食、不得上厕所。意图执行行政拘留十五天(坐牢期间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书)。被强行带到医院做核酸检测、抽血等期间,身体软组织多次被警察弄伤,经大量公民朋友关注之后,被国保接送回家。

2021年2日13日(初二)其因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多张含有涉港事件水印的图片,及春晚评论的文字,被国保以传唤的名义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因坚持非暴力不合作的理念,行使沉默权,不告知图片来源,被送至深圳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五天,并处罚500元罚款。两个家人被传唤到派出所录口供。拘留十五天一直坚持绝食抗议司法迫害,于3月1日解除拘留,当天被威胁恐吓,下次直接送到牢狱。最近又连遭警方无端传唤。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05/blog-post_69.html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