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5-14)权利运动发布:
福建省连江县坑园镇前屿村的养殖户黄财漂的儿子黄自权于5月9日被传唤到坑园镇派出所参加纠纷调解,结果被派出所“不拿10万元就拘留”强行关押拘留所后,黄财漂多次向派出所处理纠纷事件的李勇要求拿出黄自权需拿出10万元赔偿颜素芳的依据,但都遭到拒绝。
怀疑连江县公安局坑园派出所有作伪和当事一方勒索的行为,心急儿子黄自权遭暴力伤害又无端被关押拘留所的黄财漂,只能于昨天向福建省公安厅和福州市公安局投诉,要求两级公安机关责令连江县公安局坑园派出所拿出所谓的轻微伤者颜素芳的病历和医疗费单据。
作出公安派出所,对治安纠纷进行调解本无可厚非,但在所谓的轻微伤者颜素芳拿不出病历和医疗费的情况下,要求真正的轻微伤者黄自权必须拿出10万元进行赔偿,否则就给予行政拘留,这显然存在敲诈勒索的嫌疑。
福建省公安厅和福州市公安局作为上级机关会就其下属的连江县公安局坑园派出所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给予受害人一个公正是说法吗?我们将继续予以密切关注。
详细案情点击:http://rightscampaign.blogspot.com/2011/05/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