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5-28)权利运动发布: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的刘先枝、刘玉明等八位村民因反映小组长刘虎林违法事实惨遭报复。2011年5月20日刘先枝、刘玉明、刘宏伟等六人再次到北京国家相关部门放映刘虎林的违法事实,行使一个国家赋予一个公民基本权利。5月23日从北京回到郑州后,刘宏伟等人受到派出所无手续非法关押5天,并被相关人员勒索几千元。刘玉明受到派出所恐吓,一个小小的小组长能量惊人。
下面是刘虎林的违法事实:
刘虎林原本是一个普通村民,自从担任村组长之后,一夜暴富;拥有陆虎、越野等豪车,拥有市区商品房多套。让人质疑,他的资金从何而来?还骗取郑州市人大代表资格。以下是村民列举了他担任村小组长以来的部分问题:
1、为了能够达到将刘南岗村土地指定给开发商,组长刘虎林虚假注册了河南逸泉置业公司,刘虎林成了最大的股东。为将土地尽快交给开发商,组织地痞流氓强行拆迁,不搬就打,诬告陷害不配合拆迁的村民。勾结派出所将三组寡妇刘先枝以毁坏财物为由非法拘禁长达三个多月(最终检察院以不构成犯罪释放)。为拆迁房屋,刘虎林雇佣打手将刘先枝从房屋抬出,拳脚相加,并将刘先枝家窗户玻璃全部砸碎,向里泼粪,晚上往家里扔大鞭炮骚扰恐吓。刘先枝不同意拆迁,怕夜晚受害,堵窗过严导致儿子煤气中毒死亡。
2、、组长刘虎林将刘南岗村土地1500多亩卖光已有四年,村民至今未得到一分钱赔偿。
3、刘虎林倒卖村民安置房28#、29#楼,面积近6万多平米,以3000元/平米对外出售打入设立个人控制的帐户。如有关部门查处时,谎称已经入账。如不查处,成了其个人财产。
4、以入股的名义虚构购合同骗取郑州银行贷款,逼着村民(及社会人员)每家50-70万非法集资,一旦亏损就是集体行为,一旦盈利他那个虚拟股份就成了分红的砝码!欺瞒村民到开发驻马店逸泉玫瑰苑,进行洗钱。让村民质疑的是如果不是集资而是入股份的话,怎能用村民的土地补偿款用来支付高息和部分村民银行贷款本金?可见从购买股份上讲不过是掩耳盗铃罢了!应付上级有关部门的幌子!
5、刘虎林及其亲属、村组干部分到安置房1200平米/家,而普通村民安置房面积400-750平米/家。若是有村民敢问此事,他会拍着桌子说:“谁问!我就给谁急”;村民吓的敢怒而不敢言。
6、勾结开发商,侵吞村民安置费:根据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改造期间开发商应当给村民6-8元/平米(安置面积)的过渡安置费,该项数额6~8元/平米*800平米*12个月*3年*130户居民=2千多万。而郑州市只有我们村没有过渡费!收受河南民安房地产公司价值150多万的陆虎车!这令人生疑,究竟玄机何在?
7、利用职权便利,多次用公款到台湾等地旅游,挥霍了集体的大笔资金;听说出国旅游还带着情人。
8、在刘虎林当上村小组长9年以来,所有赚钱工程全部由他自己亲属和亲信来干,从中牟取暴利(如:修路是他外甥干的,小区绿化是他二哥和他兄弟干的,栽上一年已成活的树拔掉重新栽,还转包工程牟利);他的同胞兄弟们都可以低价购买安置房和临街商铺,但村民是没有资格购买的。
刘虎林利用家族大兄弟们多,有钱有势;若有村民敢对他有所不满,他就会利用各种手段对其打击报复;还扬言采用其社会关系企图搞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