擒贼先擒王,石河子市受欺诈民众冲入市委找书记讨说法


(维权代表们来到石河子市政府大门口)

(维权代表们来到市委书记宋志国的办公室门口拉横幅抗议)

(2011-4-13)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上午,新疆石河子市红山街道幸福苑小区398户被政府和开发商欺骗的居民派出50余位代表,到市政府找市委书记宋志国要求解决购买的商品房房屋产权证的问题。虽然,维权代表们在市政府大楼前遭到保安人员的阻拦,但愤怒的代表们还是冲入政府大楼,然老谋深算的宋书记早已金蝉脱壳不知踪影。

2001年,现今居住在石河子市幸福苑小区的398户居民是在亲眼看到了开发商出示的由石河子市房产局发放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情况下,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购买合同。到2002年,居民们搬进幸福苑小区后,拿到的房屋产权证却变成了经济适用住房。当年,居民们购买的商品房价格在石河子市是最高的,每平米达到1280多元,而同时期的经济适用住房每平米只有不到一半的650元每平米。

得知权利受到损害的幸福苑小区居民,集体将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石河子市房产局告上法庭。2005年,石河子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房产局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行政行为违法。既然法庭判决了行政违法行为,那么就应该给予行政赔偿,但到执行时,法院却无法对政府的行政机关执行生效判决。居民们遂派出维权代表进京上访,要求生效判决得到执行,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结果多名维权代表被劫访回当地后,遭到非法拘押。

昨天,宋书记仓皇逃跑后,市政府工作人员出来称政府已经退了400万,没有责任了。据维权代表反映,所谓的400万实际是用作修小区外面的道路款项,与官商勾结实施欺诈所应给的赔偿完全是两回事。

国土局怎么会给开发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既然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划拨性质,房产局怎么可能给开发商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法院为什么不能对违法的行政机关执行生效判决?由此可见,土地腐败呈现的是集团作案特征。

在行政权、司法权统统归党领导的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受欺诈而不幸福的幸福苑小区民众采取擒贼先擒王的维权策略,值得全国维权民众借鉴。

石河子市委书记宋志国:0993-2020099,15981703125。
公安分局局长李宪军:13999536566。
派出所书记赵宝书:13519937966。
派出所教导员刘宗科:13999330302。
红山办事处主任马林森:13519938990。
维权代表陈志新电话:13677544587。
维权代表高克远电话:15001636867。
维权代表宿中娥电话:15809932693。
维权代表周爱国电话:13081330976。
维权代表张永碧电话:13201098825。
维权代表范老师电话:13579741632。
维权代表赵国华电话:136775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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