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人权日”重回我的家园

那曾经温馨的家园神话般消失了

苍天可鉴的无奈

我的家园

是谁如此不公的掠夺

悬殊极大的天书啊

谁能读懂里面的疯狂和无奈

无法用泪水来洗清洁白

我的家园

你是城市改造中的提升

还是城市改造中的殉葬

何处话凄凉?……

12.10下午,唐云淑一行来到其故宅——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地铁环线和6号线的上新街站旁,出口与故宅的直线距离仅100米左右,既临东水门大桥,又可俯瞰长江,交通方便不说,周边环境、视野、地理位置均佳,可以说是难得的风水宝地,然而随着2013的违法强拆,一切都化为乌有……

破落的故宅座落在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中,二楼一底,260多平方,租户曾达五户,可以想见其当年的繁华与热闹,而今如果不是满坡的杂草和爬山藤的掩映,定会与附近光鲜城市形成何其鲜明的对比?!

《宪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同时第十三条(第一款)又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既然必须补偿,那征收或征用实际上就是一种赎买或交易,是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买卖,其价格就应当双方协商,不能由政府方面单方定价,而公民一方只能有接受的资格!……

今天又是“世界人权日”,在《人权宣言》中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㈠人人得有单独的财产所有权以及同他人合有的所有权。㈡任何人的财产不得任意剥夺!

可现实呢???

“故宅 残垣断壁今尚在

主人 无家可归在流浪——还我家园!!!”

唐云淑写道,被强拆的家园何时才能按政策合理得到安置?我们试目以待!

唐云淑15683637229

2020.12.10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0/12/blog-post_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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