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失地农民要求行政部门依条例公开信息再次遭拒


(昔日老百姓期待能够休闲的公共场所,很快将成为官员和有钱人的后花园)
(持合法性存疑的1万8千平米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居然可以在30余万平米公园里开发商品房)


(失地农民在得不到国土、建设、规划等行政部门的信息后,向监察局举报)

(2011-3-28)权利运动:
江苏宜兴市官林镇庄秀凤、卫洪南、张培根等失地农民见集体土地建造的官林公园被拆除搞房地产开发,向宜兴市国土、建设和规划等行政部门申请公开建设项目的审核批准手续。但三个行政部门相互推诿,拒不依法公开公共事业建设的公园被用作商业房地产开发的合法手续。

据悉,官林公园始建于1998年,当时征用集体土地150亩,2008年又增扩土地260亩。400余亩土地面积的公园共征用了四个行政村,其中滨湖村的60余亩土地一分钱没有补偿,其他的村也是以征代租性质。换句话说,失地农民没有得到法律规定的征地补偿。进入2010年,平时老百姓可以进出休闲的公园突然被封,一家名叫家豪房地产公司的开发商在公园里开始拆除原有建筑和实施,一幢幢商品房和别墅开始在公园里拔地而起。公共场所的官林公园,很快将成为买得起别墅的有钱人和官员的后花园。

在宜兴市城乡建设局于3月15日给予申请人(失地农民)的答复称,官林公园属于官林镇政府资产,官林镇政府处置自己的资产并无不当;宜兴市国土局向失地农民公开了2009年10月家豪房地产公司取得官林公园地块中的18032.8平米建设用地批准书;宜兴市规划局告知庄秀凤等失地农民,规划局没有向官林公园内搞房地产开发的开发商发放建设用地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拒绝作出书面答复。

公园属于公共利益范畴,算不算官林镇政府的资产?即使是政府资产,难道政府就可以随意倒卖给房地产老板搞商业开发?官林公园共计用400余亩土地,30多万平米,家豪房地产公司为什么能凭其所持的1万8千平米建设用地批准书在30万平米的公园内搞商业开发?宜兴市规划局既然没有发放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什么不能作出书面的答复?

官林公园2008年刚刚征用老百姓的土地扩建,事隔仅一年就被用作房地产开发,一个个疑问直指地方政府存在严重的土地腐败嫌疑。不过,有行政主管部门拒不向失地农民公开本应公开的信息,又有宜兴市法院自觉用枉法裁判维护既得利益集团的不法利益,涉嫌腐败的官员倒一点都不用担心。可,失地农民的存在权利呢?看来胡哥的科学发展观也就怎么回事了。

庄秀凤、卫洪南、张培根表示,尽管宜兴市法院刚刚于3月16日作出了维护国土局拒不公开隔湖娱乐城地块信息的枉法裁判,但失地农民会继续依法对土地腐败行为提起告诉。

庄秀凤电话:13771351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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