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二七区法院丢失案卷材料,致使案件迟迟不能执行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10月13日,本网获悉:2020年10月10日,牛青山委托代理人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查阅执行案卷,发现执行材料不全,导致四年以来一起简单的执行案件迟迟不能结案。

早在2016年牛青山向二七区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该案突然裁定中止执行,但案卷中,并无中止执行的裁定,甚至于有关执行的最初立案材料也不翼而飞。

一起简单执行案,竟然发生了两次移交,分别由三个法官经手。最近,由郑洋洋法官将此案移交王建法官,但执行案卷中竟然没有任何移交手续。王建法官说,其余材料在档案室。但档案室工作人员说,案件没有了结不可能转到档案室。

王建法官解释,此案因无财产可执行而终止。但案卷中并无案件终止的裁定。此案又重新立案,立案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从此又渺无音讯。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王建法官解释于法无据,如果案件已经终结,应当入档。但档案室并无案件终结等法律文书。况且,案件终结,重新立案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从执行案卷来看,材料残缺不全,要么丢失了重要的材料,要么办案法官故意掩盖真相。

当天下午,牛青山的代理人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去上访,请求二七区法院对执行案卷中丢失的材料有个合理的解释,并对责任人依法予以查处。

本文转载自:http://wqw2010.blogspot.com/2020/10/blog-post_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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