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终止故意伤害案的调查,湖北维权人士在添堵中度“双节”长假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10月4日,本网获悉:今年的十月一日恰逢农历中秋节。在这个到处都是堵、堵、堵的“双节”长假,湖北郧西维权人士金汉艳更是堵上加堵,因为其在中秋节前一天,收到郧西县公安局作出的终止调查决定书,也就是追了三个多月的故意伤害案,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2020年6月22日上午,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土门镇土门居委会1组的金汉艳,到郧西县纪委信访接待室上访,在门外就遭到郧西县政府门口的保安跑殴打,其左脚被打伤至今未能痊愈,到郧西县中医院和县医院治疗无效,随后又到太和医院去住院治疗一个月,仍然不见好转,医生认为有可能要落下残疾了。对此,金汉艳一直要求公安局立案,并对自己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

据金汉艳说,在故意伤害事件发生当天,郧西县城关镇派出所余安平就做了询问笔录,到2020年8月1日出院后,城关镇派出所刘小鸣又做了询问笔录,到2020年9月28日给办案民警刘小鸣打电话,刘小鸣告知将在“十月一日”前一天上午给答复。金汉艳于9月30日上午八点半到城关镇派出所,一直等到下午17点半左右,派出所才给了郧西县公安局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在郧西县公安局作出的郧西公(城关)行终止决字[2020]39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中,称因金汉艳报称被欧打一案,属于没有违法事实的情形,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终止调查。对此荒唐理由,金汉艳气愤地说:没有违法事实需要调查三个多月?郧西县纪委到处都是监控摄像头,为什么不拿现场监控视频来对“没有违法事实”进行佐证?

金汉艳和妹妹金汉琴是郧西县土门镇人。金家姐妹俩的父母亲为女儿能够为了出人头地,在其姐妹俩培养上可是下了血本投资,姐妹俩也是争气,于1997年从十堰市农校毕了业,按照当时鄂华办【1997】009号文件规定,郧西县地方政府应当落实姐妹俩的相应的工作,而且还是这个特色制度下每个普通家庭梦寐以求的公务员编制。

然而,可能是被他人通过寻租的权力冒名顶替了,金汉艳、金汉琴姐妹俩就一直没有被安排上班,然而就被迫走上了上访之路。而作为维稳“刀把子”的郧西县公安局,对姐妹俩采取的手段就是拘留、劳教、囚禁黑监狱。

金汉艳手机:13593756243。

本文转载自:http://wqw2010.blogspot.com/2020/10/blog-post_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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