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关注:宜兴市失地农民诉国土局一案明日在法庭交换证据

(被侵占的土地)

(2010年12月3日庄秀凤、卫洪南已经将宜兴市国土局告上法庭,被告国土局的答辩状居然还称2010年12月3日没有收到原告的申请,可见这样的土地行政部门完全是糟蹋纳税人的钱财)

(2011-1-20)权利运动发布:
明天(21日)上午,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滨湖村失地农民维权代表庄秀凤、卫洪南诉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拒不依法公开征地信息一案将在宜兴市法院行政庭交换证据。由于官府暗箱操作,囤积倒卖农民集体土地,侵害农民合法权益行为等,呈“顽固牛皮癣加癌细胞扩散”式在普遍发生,所以,这样的诉讼过程值得各界的关注。

庄秀凤、卫洪南所在的官林镇滨湖村,在近几年中2000余亩受特别保护的基本农田已被地方政府征收、圈占(因为在基本农田的征收上至今未有国务院的批文,与其说征收还不如说是掠夺)殆尽,庄秀凤和卫洪南等广大村民一直在依法维权,期间,官府的分化瓦解、打击报复和恐怖暴力也一直伴随着维权代表庄秀凤和卫洪南两位老人。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来,庄秀凤和卫洪南对滨湖村的每一块被征收圈占的集体土地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宜兴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公开征收的合法手续,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每一次均以“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为由,拒绝公开依法必须公开的用地和补偿方案等。

2010年9月5日,庄秀凤、卫洪南再次为一块已圈占三年的100余亩集体土地被征收给开发商建“官林时代大厦”向宜兴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信息公开,结果宜兴市国土资源局竟然连原来一贯的、违法的、不予公开的书面答复都没有了,庄秀凤、卫洪南遂以“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拒不履行法定职责”向宜兴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告宜兴市国土资源局见失地农民将自己告上了法庭,居然在答辩状中声称自己没有收到原告庄秀凤、卫洪南的于2010年12月3日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不错,庄秀凤和卫洪南确实在2010年12月3日没有向宜兴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但,他们是2010年9月5日以及之前无数次向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提起了土地征收的信息公开申请,2010年12月3日是庄秀凤、卫洪南将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告上法庭的日子,怎么可能向其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被告宜兴市国土资源局不愿意公开官林镇滨湖村集体土地不征收的原因也许很简单,因为其很清楚滨湖村的2000余亩基本农田被征用后,既没有依法获得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也没有给予失地农民补偿。

明天,宜兴市法院将怎样处理该起由违法圈占老百姓土地的行政诉讼案,值得关注和围观。

庄秀凤电话:13771351467.
(闻天不祥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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