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屏南县古峰镇失地农民集体诉求


(2011-1-25)权利运动发布:
征地之后县政府见利忘义拒不履约 失地农民为维权逐级上访横遭拘捕
诉求事项:
一、诉求福建屏南县人民政府遵循诚信,履行承诺,保障我们百户千人失地农民的民生大计,重树县政府的公信力;

二、诉求屏南县人民政府依法从政,立即释放因上访而横遭逮捕入狱的失地农民,建造屏南和谐社会。

事实与理由:
一、征地之后县政府见利忘义拒不履约,致我们百户千人失地农民生计陷入困境。
2000年,在上级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县启动了屏南县城关至宁德洪口二级公路(简称宁屏二级路)的建设项目。同年12月18日,县政府以红头文件颁布了《屏南县城关至宁德市洪口公路屏南段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屏政[2000]综136号》(详见附件之一)。在《征地方案》的第二项“征地补偿及安置”中的第三条明确作出了“对在城区规划内被征用的耕地,按照统一征用,统一安排规划的原则,以征一亩耕地在沿线预留10%给被征户作为宅基地(报批手续由被征户会)用于发展第三产业。”的规定和承诺。

之后,县政府仅就宁屏二级路这一建设项目一次性征用了我村380多亩耕地(国家实际批准征用数量多少?,我们不得而知),农业人口1179人,占全村农业人口的43.3%。

众所周知,我们屏南县位于福建省东北部,是个内陆山区,境内山峦重迭,山高林深,耕地稀少,曾是新四军的根据地和北上抗日的出发地之一,也曾是个省级贫困县。有史以来,由于山高坡陡交通闭塞,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都十分滞后,民众世代以农为生,有限的耕地就成了民众赖以生存的命根子。

尽管如此,为了国家建设,也为了改变我县交通落后状况;为了我县经济发展和全县人民的民生,也我们子孙后代的生存发展。我们愿意作出奉献。因此,我们十分支持和配合县政府的征地工作。同时,我们也十分感谢县政府能够体念民生,充分考虑我们失地后的生活安排,期盼着项目早日完成,期盼着早日领回10%的宅基地来发展第三产业。

出乎意料的是,征地后两年半之后(2006年6、7月份),我们被突然告知:“在沿线预留10%给被征户作为宅基地用于发展第三产业”这一规定已被取消,变更为每亩水田补偿3.1万元,园地补偿0.3万元。

然而,与我村相邻的古厦村被县政府用同一名义在同一时期征用的耕地的被征户都能依照原征地方案领回沿线10%的宅基地。同一治下,为何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补偿方式?究其原因,其实不然解读。古厦村所征用的地块位于县城西侧,北靠高山,修建环城西路之后,道路东侧为居民区,西侧仅剩修建一排楼房的空间,没有开发利用的空间和价值,况且进出县城中心无需舍近求远经此而过,不是发展第三产业的区间。而我村地处城北,却是地处交通要冲,既是宁屏二级路的终点,又是往返于国家级旅游景区——白水洋的转折点,更是白水洋旅游者必经之路和主要的住宿处,是发展第三产业的黄金地段。而且我村地块地势较为平坦开阔,纵深度大,房地产开发利用价值高。随着白水洋旅游业的深度开发,我村的土地在了房地产商竞相追逐的风水宝地。不言而喻,县政府正是出于这种谁也明白的考量,于是乎全然不顾县政府的公信力,而见利忘义,利用公权力,单方以“没有法律依据”为由,违背承诺,置我们失地农民的权利和生计于不顾。事后得知,县政府早已把征用的土地,除了修建宁屏二级路和车站公共建设用地之外的土地连同原本应当归我们10%的宅基地,以每亩118万元的价格卖给房地产商家。

事至今日,我们的诉求依然是:请求屏南县人民政府信守诺言,履行承诺,全数依照《征地方案》归还给我们的宅基地。

二、诉求屏南县政府依法从政,立即无条件释放因上访而横遭逮捕入狱的失地农民,让我们一起建造屏南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

自2002年六、七月间,我们得知县政府背信弃义之后,为了维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也为了解决我们这些失地后草根农民生活大计,我们不断地要求县政府信守承诺,履行诺言,期盼着县政府能够直面问题的存在,认真检讨这一从政的缺失,心平气和地认真诚恳地和我们沟通,合情合理地解决问题,本着“从政为民”的原则,对我们失地后的生计作出妥善安置。

但是,令人失望的是:县政府断然置我们的诉求于不顾,要么拒绝接待,要么派出一般工作人员说些不着痛痒的官话、套话,采取了拖、拉策略。

见到屏南县政府根本无意解决问题,我们不得不向宁德市政府表达我们的诉求,开始时,市府尚能派员前来了解情况,听取我们的诉求,但每次也都无果而终。

2009年9月,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们100多位失地的草根农民不得不前往福州,向省政府表达我们维权的诉求,省府秘书长接待了我们,详细了解了情况后当场表示:“你们的问题要回去解决,宁德市委书记也知道了这件事,我叫他派工作小组第二天到屏南挨家挨户调查,叫县政府在10月15日前做出一个明确的答复,并将结果张榜公布,而且要反馈到省里,你们放心的回去,我会督办这事,直到问题解决为止,我是代表省人民政府讲话的。”

然而时至今日,一切仍然如故。调查结果张榜公布,我们没见着;至于如何向省里反馈,我们又是不得而知。只是令我们心痛和愤懑的是:自从我们到省里上访回来之后,不时受到了社会上不良分子的恐吓和威胁,甚至有人跟踪盯梢,造成全村人心惶惶,民怨沸腾。至于这些人受何人指使,我们不得而知。

国家建设和县内经济发展需求用地,我们会全力支持的。我们只期盼县政府能够本着“解民忧舒民困”和“民生为先”的执政理念,公平公正地合理安置好我们失地后民生大计;期盼着县政府能够诚信从政,履行承诺,取信于民!

三、县政府先是自持山高皇帝远,无视法制,置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于不顾,激化社会矛盾,引发民众上访,后又滥用公权,动用公检法专政机构对相关民众实施专政,企图以此压制民声。

2003年,县政府为“福建省通达水电开发公司”(民营企业)建设“金造桥电站”蓄水库而被淹没的棠口乡际下仔、金造桥两个自然村的搬迁安置而征用了我村位于土名上洋头方向长板35.49亩土地,其中居民点2.43亩,农田保护区的水田33.06亩(安置工程竣工后,余下9亩多耕地,2007年以396万元出售给屏南宏泰房地产开发公司,用于建造“宏泰•名筑”商品房);

2005年,征用了我村位于土名后山垅山耕地5亩多,提供给私人建造加油站;

2006年,旧城改造时,征用了我村位于后山垅的园地2亩多,用于建造神殿;

2004年,县政府以建造“假日公园”形象工程的项目,征用了我村位于后山垅中段的责任田7.8亩(令人遗憾的是:该地块于2006年以2620万元,倒卖给房地产商);

2002年,县政府征用了我村位于土名院乾的地33.42亩水田,用于建设屏南县粮站;

2004年,县政府征用了我村位于上厝洋的耕地5亩,用于建设县消防大队;

2002年,至2003年间,县政府先后征用了我村位于后井洋靠坑垅地段的耕地50亩,作为工业用地,提供给碧全工艺品公司,旺城工艺品公司,纸箱厂等民营企业;

更令人痛恨的是:2005年,经县政府批准,在未获得省政府核批的情况下,一贯以生产经营食用菌的个人企业的屏南县锦丰食品有限公司强行片占了我村土名冬瓜苔地段的56亩耕地。在村民的强烈反对下,县政府在事后以生产加工高山反季节蔬菜的名义向省政府申请补批了35亩的工业用地指标。时至今日,历时五年该公司从来未加工生产高山反季节蔬菜,仅在四周建设了围墙,在临往返白水洋景区的路边建一排门面房,作为该公司的食用菌的经营销售部,而且今天又打出叫价7000多万元的出让的举动。不言而喻,该公司反季节蔬菜加工是假,圈地倒卖是实。该公司所征占的地块位于上洋头方向土名和上洋冬瓜苔,又位于县城的北部,随县城南进北扩规划的实现,不久将来将成为县城中心的黄金地段。为什么该公司有如此之大的能量?路人皆知,该公司的老板叶乃锦是屏南县原县长县委书记陈辉的同乡,而且交谊甚久,情感深厚。

2010年5月1日,我们听说锦丰食品有限公司经营部于当日举办开业庆典,到时,将有省、市、县领导到场庆贺。面对这块有争议的征地,我们希望县政府能给我们一个正面的回应,几年来,我们从未停止过诉告,但始终得不到回应。基于这种现状,我们期盼借此机会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于5月1日,我们自发前往现场,要求该公司给予说法,不意该公司大门紧闭,门面冷清根本没有举办庆典的迹象,且傲慢地拒绝了会见,气愤之下,我们不得不拉上一车土块堆放在该经营部的大门口,到了5月4日,我们再次前往讨说法,一切依然,我们又在其门口堆放了两车土块,期盼以此引起上级政府的关注。

意想不到的是:自5月8日起,县政府出动了大批民警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先后拘留关押了叶学谋、叶海潮、陆光祥、陆祚钰、张久根、陆续韩等六位村民,并搜查他们的住宅,搜缴了叶海潮家中所有的上诉材料,就连《土地法》也被一并收缴,陆作钰家电脑里内存的上诉材料被删除。6月13日,县检察院又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将关押在看守所的叶海潮(男,51岁)、陆光祥(男,71岁)、陆祚钰(女,32岁)宣布逮捕,直至7月3日,叶海潮、陆光祥两人被保释出来,其间,更有许多村民被公安机关审讯,闹得全村鸡犬不宁,民怨沸腾,社会动荡不安。详见从而既不是“主犯”,更不是“首犯”的陆祚钰至今依然在狱中关押着。时至今日历时已有七个多月之久,他们既不对她作起诉庭审,也不作有罪审判,只是把一个农家村妇生生地在监狱中关押着。
事后得知,锦丰公司的所谓“开业大典”是假,其实是利用以此来引诱我们采取过激行动是真,以便制造口实好镇压我们的上诉。今天看来此说是真,是有人在制造阴谋。

我们认为:我们在5月1日与5月4日的两次行为虽然过激而有所缺失,但“错”不及“罪”,更何况“错”出无奈。

我们认为:抛开“阴谋”不说,就事论事而言,面对我们失地农民的诉求,县政府不但不依法从政,而是滥用公权,动用专政机关对我们采用了专政手段,这是违背了我们党的一贯爱民护民的政策,更是对国家法律和人民权益肆意粗暴的践踏。

为此,我们诉求上级领导责令屏南县政府立即停止这一侵权不法的行为,立即无罪释放至今依然在牢狱中关押着的陆祚钰,并就此事作出检讨,并给我们一个合法的说法,以还我们一个公正!

以上我们的诉求和陈述的事实,恳请上级政府尽速派员前来核查,并依照事实,本“民生为先”的原则,按照法规和政策落实我们的诉求,还我们一个公平和正义,以“舒民犹解民困”建造一个和谐社会的屏南,构建一个和谐、进步的海西!

此致
福建省屏南县古峰镇长坋村
全体村民 敬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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