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向省领导拜年要求停止超期羁押





(2011-1-28)权利运动发布:
农历春节临近之际,福清市纪委爆炸案“主犯”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向福建省委书记、人大主任孙春兰书记、省纪委书记陈文清、省政法委书记徐谦、省高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等要人邮寄了主题为“停止超期羁押”的恭贺新年名信片,在不满的同时表达期待。

福清纪委爆炸案迄今为止已整整十个年头了,司法机关除当初通过刑讯逼供获得的口供外,几乎所有的证据和法律事实都指证这是一起人为的冤案。但福建省司法机关既不公开开庭审理、也不释放一干所谓的犯罪嫌疑人,使案件长期处于超期羁押的非常态中。

作为蒙冤家属,吴华英在名信片中写道:新年好!我是引发福建三网民“诬陷门”案中案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之姐、三网民当事人之一吴华英,借此新春来临之际,给各位书记、院长、检察长拜个早年,预祝新春快乐!但,在您合家团圆之际,请设身处地为蒙冤深深的我们着想,我的父母翘首启盼儿子回家过年,已有十个年头了。我们别无他求,只希望公正审理、判决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依法无罪释放吴昌龙、陈科云,还他们迟到的公正。

法律应该是钢性的,司法应该是公正的。如果仅仅因为疑案、或者因为破案率、或者错案被追究而无限地超期羁押嫌疑人,显然属于放弃法制和法治的人治行为。
(余六月雪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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