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李云华110余次进京上访背后的惊天冤情


(李云华儿子生前和死后的图片)(大城县公安局在李云华上访和检察院监督下,过了两年多才将赵青松离奇死亡作为刑事案件立案)

(2010-12-1)权利运动发布:
为维稳指标,各地对进京上访几乎都有“一次警告、二次拘留、三次劳教”的机密文件,然而,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的访民李云华五年中到公安部60余次,天安门、新华门50余次(包括多次在国旗下下跪),竟然未受到哪怕是一次警告的处罚,更不用说拘留、劳教和被精神病了。是幸?还是不幸?

当然,进京上访五年来,李云华也没有任何一个部门给予哪怕是一次书面答复。中央各部门如此不作为,李云华上访背后究竟有怎样的惊天隐(冤)情?

家住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平舒镇的李云华,在离家150米左右的街面上开了一家叫满天星礼品店的商店。2005年7月28日,在家吃过中午饭的李云华到商店里换丈夫赵国旗回家吃饭,当赵国旗吃过饭回商店时大概是下午13.20分左右,家中就只剩下13岁的儿子赵青松。到下午14点多李云华再次回家时,发觉性格内向且不随便独自外出的儿子已经不在家中。一家人开始四处寻找,并于晚上22点左右向大城县公安局报案。

接待的大城县公安刑警赵健一边询问一边作笔录,当赵健听李云华对失踪人讲完体貌特征后,赵健突然中断询问,走到另外一间办公室不知给什么人打了20多分钟电话后,才回来继续作笔录。作完笔录,李云华向赵健强调说,如果儿子有什么不测,最有可能的嫌疑人就是自己的女婿李家丰,正在闹离婚的李家丰曾向女儿多次扬言要报复杀其全家。

李云华在公安局作完笔录,已经是23点多了,越来越多的亲友邻居加入到寻找赵青松的行列。直至第二天中午大城县公安刑警队打来的电话,称28日下午该刑警队在南赵扶镇黑龙岗河出现场,一溺水死者与报案情况相近,让李云华去火化场认领尸体。

到了大城县火化场,见到冷冻室里的尸体,李云华辨认出那正是自己养育十三年的爱子赵青松时,悲怆欲绝。同时,李云华发现儿子尸体上遍体鳞伤。

随后,李云华向大城县公安局刑警人员了解儿子在什么地方被人发现的,刑侦人员告诉了李云华是南赵扶镇叶庄子村民发现并打捞的,发现时人已经死了,叶云政打电话报的案。

2005年7月29日,大城县公安局刑警队的(刘宝和)让赵健又给李云华作了第二次询问笔录,在作完这第二次询问笔录后,李云华当场提出要求,请公安局对自己家中到案发地的必经之路南赵扶收费站调取监控录像,查清楚自己儿子是怎样在一小时的时间里从家中到达14公里外的案发地?查清楚是否有嫌疑人李家丰经常开着的车牌号为京C62720白色北京吉普车经过?

2005年7月30日,大城县公安局给予李云华调出的收费站监控录像(已经刻录光盘),结果,匪夷所思的情况发生了,整个光盘中惟独缺少了赵青松死亡发生时间段的13点20分至14点05分的影像。

此时,大城县公安局给出的答复是,根据现场留有李云华家中的自行车,以及衣服鞋子,赵青松的死亡属于自己骑自行车到黑龙岗河的水潭洗澡而溺水身亡。

公安的说法不仅不能让李云华接受,更让李云华产生了强烈的怀疑,第一、李云华的儿子赵青松不仅性格内向,也根本不会骑自行车;第二、李云华家中的那一辆自行车的前叉断裂多时,根本无法骑行;第三、赵青松死亡的水潭是一个造纸厂的排污口,臭气熏天根本不适合洗澡;第四、7月28日下午13~14点正是赤日炎炎的时候,一个根本不会骑自行车的孩子,他和那辆不能骑行的破自行车是怎么到了28里外的臭水潭?

对于李云华的质疑,大城县公安局根本不予理睬,也一直拒绝对赵青松的离奇死亡进行立案侦查。

在赵青松遇害后的半个月后,李云华的女儿赵英因担心厌恶女孩的婆家人冷落当时只有四岁的女儿李婧依,所以多次打电话向已经分居的丈夫李家丰要孩子。2005年8月22日李家丰将李婧依带到赵英单位大门外,打电话告诉赵英出来领孩子。

赵英将李婧依带回娘家约一星期后,李婧依却从不提舅舅,这是特别反常的事。(因赵青松特别疼爱小外甥女,除了上学时间,李婧依与舅舅赵青松是形影不离)这次李婧依却一反常态回到姥姥家里之后一连数日,即不找舅舅,也不提舅舅,其母亲赵英很纳闷,就随后悄悄问李婧依:“婧依,你知道舅舅去哪儿了吗?“李婧依回答说:”舅舅回不来了,让爸爸(指李家丰)我叔(指李家宇)李杰,永利他们扔大坑了。”孩子短短几句话,却让屋里的人听了,如同耳边炸了震雷。李云华立即让外甥女讲述了整个经过,并进行了录音。

当李云华把外甥女讲述儿子赵青松被谋杀过程的录音交给大城县公安局后,大城县公安局仍然没有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立即对该案进行立案,直到案发两年后的2007年11月9日,在李云华一次次上访和检察院的监督下,大城县公安局才对赵青松的死亡进行刑事立案,但该案至今没有任何进展。

在法律上,虽然时年只有四岁的李婧依的讲述尚不能完全作为证人证言,但该案关键的是收费站案发时段的监控录像是在谁是指使下被删除了?其实删除了也不要紧,因为监控录像的硬盘数据可以通过技术手段(碎片整理)进行恢复,问题的关键是公安机关为什么不进行恢复?李云华60多次到公安部上访,公安部为什么不对该案进行督办?

在破案率成为成绩考核(尤其是命案必破)的要求下,一些公安人员不惜违法进行残酷的刑讯逼供将无辜之人屈打成招,甚至出现故意隐匿嫌疑人无罪的证据,将无辜之人送入监狱和断头台,以换取自己前(钱)途的极端案例。

这个制度既然有制造冤案的极端,那么必然就有放纵罪犯的极端。据李云华反映,大城县公安局原政委常家洪(音)是李家丰姑父的兄弟,赵青松死亡案整整五年多被人为地不能告破,是否与此有关虽不得而知。但,赵青松死亡案件从大城县公安局到公安部的全体不作为,让我们不得不思考个中原因……。

共计110多次进京上访不被处罚是幸还是不幸?想必有处罚特权的人也对李云华的冤情心知肚明。坚持每个月到公安部例行上访的李云华还要坚持多久其诉求才能够得到重视?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

证明赵青松不能够到臭水潭洗澡和其根本不会骑自行车的部分证人证言:




李云华电话:0316—5577032。
(余六月雪撰稿)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