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人权第一案 福州大抓捕 庄磊通报第三天庭审情况


【2018人权第一案第三天庭审通报】


今天元月4日早上九点三十分,福州大抓捕案开庭进入第三天,庭审进入辩论阶段。


经过昨天庭审质证阶段辩护人的据理力争,除石立琴、廖俊的供述,其他被告人的供述公诉人没有作为证据提出。这意味着辩护律师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主张大部分获得了默许。


十一位被告人纷纷指出:“作为上访者是为了解决自己所受不公正对待而向有关部门寻求解决”。“如果上访人有罪,则说明上访制度有罪,国家有罪”。“为了下一代人争取做人的尊严,为下一代过上好日子,愿意坐牢”。“上访就是爱国,上访就是帮助反腐败”。“贪污枉法者才是卖国”。“现在所谓的维稳不是维护社会稳定,而是维护官帽的稳定”。


十一位被告人对辩护律师律师几天来的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努力和精采的辨论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二位辩护律师除廖俊的辩护人外均提出了被告人无罪的辩护意见,几位人权律师特别指出:十一位被告公民依法上访,是以自身的行为去实现法律的公正运行,是国家法治建设的贡献者。几位人权律师充分肯定几位当庭提出被告人无罪的法律援助律师,他们准备充分,条理清晰,具备维护人权应有的法律职业勇气。


几位人权律师在无罪辩护之外,还指出了合议庭违法限制群众旁听、随意打断辩护律师发言,充当第二公诉人等违法行为。


辩护律师还提出:把上访群众定为寻衅滋事,违反基本政治伦理,我国为共和政体,主权在民,政府、法院等是公民选出的担任一定管理职能的机构,相当于公民之公仆。主人责难公仆没有做好工作,如何构成寻衅滋事?寻衅滋事是寻求刺激、发泄情绪,公民上访都是有着自己心酸心痛的经历,没有人到福建省高级法院寻求刺激。福建省高级法院又岂是寻求刺激的场所?如果合议庭判决上访者有罪,就是对福建省最高司法机关的诋毁。


辩论过程中,辩护人与公诉人冲突不多,辩护人与审判长的言语冲突却贯穿整个过程。本案预期四天的庭审,在各方的加班加点工作中,提前一天结束。下午四时,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本案庭审通报完毕,感谢人权律师辛勤的工作!感谢各界关注!


福州庄磊
2018年01月04日

2016年G20会议期间,福州维权人士林炳兴、石立琴、廖俊、江智安、林依妹、蒋碧秀、熊凤莲、严兴声、张秀屏、吴宏福、罗红梅、贺清敏、林善忠、依卓等14人于2016年8月底相继遭到当局以衅滋事罪为由抓捕。

据了解,9月13日中午12点许,福州维权公民严兴声在家被福州仓山区城门派出所二名警察带走。后被羁押于福州第一看守所,廖俊9月2日被刑拘在福州第二看守所,林炳兴8月30日被刑拘关押在福清看守所。三人均被刑拘31天后转批捕。

2016年9月2日廖俊搜家带走一部电脑主机,9月9日蒋碧秀在家抓捕时带走一部电脑主机和一些上访材料,熊凤莲被搜家带走举牌横幅,江智安搜家带走公民衫等,9月13日严兴声在家抓捕时带走电脑、手机等。

2016年10月13日前后,蒋碧秀、石立琴、张秀屏、林依妹、熊凤莲、江智安、贺清敏、吴宏福、罗红梅、林善忠、卓道明等11人刑拘期满后取保候审。

2016年10月14日,林炳兴、廖俊、严兴声三人被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2016年11月底,案件于移送福清市检察院。

2017年3月1日,因G20期间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福清市公安局抓捕已取保候审的江智安等十一人收到福清市检察院起诉书,连同已因“寻衅滋事罪”被批捕的林炳兴、廖俊、严兴声一起,共十四人被福清市检察院提出公诉。

2017年3月17日,福州维权人士熊凤莲, 蒋碧秀,张秀屏再遭福州市公安局抓捕,现关押在福州第二看守所。

2017年3月23日,上午吴宏福被收监,羁押在福清看守所,家属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

2017年3月30日,福州维权公民江智安也被收监,羁押于福清看守所301监室。[福清市公安局逮捕证融公(刑侦)捕字(2017)00017号]

2017年3月,贺清敏、罗红梅、林善忠、卓道明等多人又陆续被收押,目前分别被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和福清市看守所。

2017年4月12日,福州大抓捕事件中此前已取保,后又被福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讼的福州维权人士江智安其辩护律师黄志强在福清市看守所与其会见后透露,江智安目前精神状态良好,并坚信自己无罪。

2017年4月19日,13人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名义起诉。后因蒋碧秀、林依妹没有归案,收回改为11人起诉书。蒋碧秀以同样罪名另案起诉。罗红梅暂时还没有被起诉。

2017年5月,蒋碧秀在北京被抓捕收押。

2017年5月19日,福州大抓捕事件中因G20期间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福清市公安局抓捕,刑拘30天届满已取保候审,后又被福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福州维权人士江智安,其辩护律师黄志强前往福清看守所会见后透露,江智安于4月28日收到一份新的起诉状,并经其向检察院核实,案件已经于5月2日再次起诉到法院。

2017年8月9日罗红梅已另案开庭。福清法院以检察院未通知其被告有委托律师为由,在未通知辨护律师出庭的情况下强行开庭审理案件。黄沙律师作为罗红梅的辩护律师,得知情况后,于8月18日下午到福州第二看守所去申请会见罗红梅,但一直等侯到下班都没有会见成功。

2017年8月21日,福清法院定于8月22日开庭审理福州大抓捕事件,众律师及家属均未收到通知。

2017年8月22日, 律师抗议法院突击开庭程序涉嫌严重违法,福清法院同意延期开庭。

2017年9月18日,林洪楠律师等收到福清法院就福州大抓捕案的书面通知:决定于2017年9月27日至9月29日每日上午10点至下午18点,在福清法院召开庭前会议。

2017年12月27日,游精佑、何宗旺、丁家喜三位人士通过网络公开发起筹集律师差旅费公告,希望以此解决福州大抓捕事件中被羁押的11位维权公民即将开庭的辩护律师差旅费用。



2018年1月2日上午,福州大抓捕案在福州福清法院开庭审理,庭审预计连续进行4天。因检方撤回大多数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据,庭审提前一天于1月4日结束,法院没有当场给出判决结果。据其中一位当事人江智安的辩护人黄志强律师介绍,庭审效果很好,十二位辩护人,除当地一位孙律师做有罪辩护之外(其当事人法庭最后陈述否认有罪),其余十一位辩护人均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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