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冤民胡宗海到联合国驻京办喊冤


(2010-11-13)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上午9点,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访民胡宗海到联合国驻京办喊冤,被辖区警察带到三里屯派出所。到派出所后,胡宗海请求派出所将自己拘留。警察告诉胡宗海,其行为不构成拘留条件,派出所也不会对残疾人拘留。

大概到了下午17点左右,湖北省十堰市驻京办接到通知后,派来了三个工作人员将胡宗海接到了十堰市驻京办。胡宗海到地方驻京办后,已有两个湖北省竹山县的访民也被接到了驻京办。

胡宗海这一次到北京信访,是因为今年的8月19日晚上20.30分,郧西县治安大队长李传勇带领6个穿制服的人,突然闯入胡宗海家中,称胡宗海犯有敲诈勒索罪,将其用手铐拷走,关押在城关镇派出所一夜。在李传勇带人强行带走胡宗海的整个过程中,其一直拒绝出示手续。

胡宗海是在受郧西县法院办公室主任张超雇佣,帮其拆卸旅馆广告灯箱时意外触电而导致手臂严重残疾的。由于雇主张超在法院工作的关系,胡宗海的人身损害一直未得到公正处理。

在胡宗海基本权利迟迟得不到实现的情况下,郧西县治安大队的大队长居然以“敲诈勒索”为名将受害人胡宗海非法拘禁。面对国内如此恶劣的执法、司法环境,胡宗海除了到联合国驻京办告洋状外,还有什么途径可维护自己的基本人权?

相关联系:
胡宗海电话:13872774554。
张超电话:13135702187.
(闻天不祥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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