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公民李明被公安非法限制自由两天多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8月27日,湖南株洲公民李明在网络发布消息,说许达哲(注:许达哲是现任湖南省长)到株洲,致使其被公安非法限制自由两天多,并说许达哲到株洲也看不到某些官场的腐败和不作为,更看不到普通老百姓的苦难,希望许达哲不要来株洲了。

附李明于8月27日晚上在网络的公开言论

许达哲同志:求你别来株洲了。
因为你来株洲,我被公安限制自由二天多。
因为你来株洲,你也看不到某些官场的腐败与不作为。
因为你来株洲,你更看不到普通老百姓的苦难。
所以,请你别来了。


湖南省长许达哲在株洲调研电视截图

非法限制李明自由的人员



李明,1976年出生,湖南株洲人,2013年被查出罹患肝硬化晚期病症,于2014年初被原工作单位湖南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其先后向原工作单位和株洲市总工会及株洲市政府等相关部门和领导反映诉求而无果,遂开始走上去北京上访维权之路,并因此多次遭到当局训诫和拘留。


2016年10月24日,李明再次赴北京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训诫后移送株洲市驻京维稳劝返办公室,10月26日被户籍地派出所警察接回株洲后,当日即被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2016年12月20日,李明不服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的处罚决定,向株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017年1月18日,株洲市人民政府作出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


2017年2月6日,李明再次不服株洲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以及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处罚决定,于是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7年2月15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李明的行政诉讼,并定于2017年3月7日开庭审理。


2017年2月21日,株洲市人民政府对李明作出行政诉讼答辩状。


2017年2月21日,李明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证据保全申请书和延期开庭审理申请书,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改到2017年3月16日。


2017年6月3日晚,李明与9位株洲公民参与纪念“六四”28周年人体行为艺术行动,次日被警察带走,后被处以行政拘留七天,6月12日期满获释。


2017年7月,李明赴沈阳中国医科大附属第一医院声援病危的刘晓波。


2017年8月1日,李明就参与株洲公民人体行为艺术活动被行政拘留七天一事向株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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