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声援屠夫吴淦文化衫事件 王芳被武昌区法院以寻衅滋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庭外法院拉警戒线阻公民围观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7月18日,涉声援“屠夫”吴淦文化衫事件,王芳被武昌区法院寻衅滋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至2018年6月11日届满。庭外法院拉警戒线阻公民围观。

据悉,2017年7月18日,当局对武昌区法院周边路段进行交通管制,近法院门口区域拉起警戒线,对靠近或通过的人员进行盘查询问,对于前来要求旁听的人员,警方都以拒绝应对。

据了解,涉声援“屠夫”吴淦文化衫事件,被武汉市警方逮捕的武汉王芳一案,自2015年7月28日遭遇数次拖延预计于春节前后开庭,2017年1月4日,其代理律师刘正清收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变更起诉决定书,检察院追加起诉王芳于2015年2月2日在苏州虎丘区法院范木根案开庭声援的情况。案件由原《起诉书》指控的二个罪名(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变更为一个罪名(寻衅滋事罪)。昌检公诉刑变诉[2017]1号。检察院对王芳起诉内容囊括苏州虎丘区法院范木根案开庭声援事件、庆安火车站徐纯合枪击事件、潍坊案、武汉武昌区黄鹤楼声援“屠夫”吴淦文化衫事件等。

2017年2月10日上午案件在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开庭,庭审持续约3个小时结束,合议庭没有当庭宣判判决结果。庭外近20位各地公民前往声援,遭大批警察全部带走扣押数小时。

2017年4月1日,其辩护律师刘正清收到武汉市武昌区法院案件承办法官电话通知,案件经上级法院批准延期3个月审理。

2017年6月22日,涉声援屠夫吴淦文化衫事件被以寻衅滋事罪逮捕的武汉王芳其辩护律师刘正清收到武汉市武昌区法院电话告知,王芳案定于下周一(2017年6月26日)上午8:40宣判。

2017年6月23日,涉声援屠夫吴淦文化衫事件被以寻衅滋事逮捕的武汉王芳其辩护律师刘正清收到武汉市武昌区法院电话通知,原定于6月26日在武汉武昌区法院宣判的武汉王芳案要改期,工作人员未告知原因及延期至何时宣判。

2017年7月14日,王芳案辩护人刘正清律师收到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发来的短信通知,王芳案定于2017年7月18日(下周二)上午八点五十分在武昌区法院三号法庭公开宣判,通知要求刘正清准时出庭。

2017年7月18日,涉声援“屠夫”吴淦文化衫事件,王芳被武昌区法院寻衅滋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至2018年6月11日届满。庭外法院拉警戒线阻公民围观。


据网上公开信息显示,王芳,1971年10月6日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原武汉公交集团驾驶员,2012年末,曾因遭遇当局强拆而被迫迁居并上访维权,在维权过程中因关注社会活动而逐步成为维权公民;2013年1月,曾因前往广州市积极声援南周事件,而被广州警方遣返武汉;2013年12月4日,曾因赴江西新余围观、声援刘萍案,而遭当局迫害;2014年,曾因积极参与4.29苏州祭奠林昭、围观声援因5.17圣观法师武汉行而被当局抓捕的参与者、街头举牌声援维权公民赵枫生、声援河南郑州十君子、赴北京参与《中国人权观察团》的申请注册、在京举牌支持香港要求“真普选”、要求无罪释放被抓维权律师唐荆陵和所有政治犯、良心犯等活动,而备受当局打压、监控;2015年始迄今,因声援苏州的范木根而被警方拘留5天;因多次声援被当局构陷”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的尹旭安和参与声援庆安枪案事件,而被警方拘留10天,并遭酷刑虐待。2015年7月25日,因再次参与声援情愿活动,与10数人穿着印有“维权抗暴,公益良善”的T恤衫声援“屠夫”吴淦,随于7月28日被武汉市洪山区桌刀泉警方行政拘留15天,关押于武汉市第一拘留所;2015年8月8日,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年9月15日,被武汉市警方正式逮捕。2017年7月18日,涉声援“屠夫”吴淦文化衫事件,王芳被武昌区法院寻衅滋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至2018年6月11日届满。庭外法院拉警戒线阻公民围观。目前仍被羁押于湖北省武汉市第一看守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舵落口大市场,邮编4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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