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413大抓捕事件 沈爱斌被一审法院采信错误鉴定意见获刑 辩护人张建平转向司法部长张军请求督办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5月30日,沈爱斌被无锡市惠山区法院采信错误鉴定意见获刑两年零六个月 辩护人张建平向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现司法部部长张军邮寄关于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参与作伪的举报材料,希望司法部能够依法督办。


下附举报材料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张军部长:


我是张建平,是江苏无锡沈爱斌等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中沈爱斌的辩护人,该案是一起彻头彻尾的由人为制造的冤假错案。浙江省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在这起冤假错案中,为迫害沈爱斌的无锡司法机关炮制伪证,其中参与鉴定的卢伟平、江法敏两人,在对无锡市公安国保提供的远距离模糊视频进行鉴定时,仅凭“分析”就得出沈爱斌三次拳击国保邓永峰,及邓永峰倒地的鉴定意见。


该案在2017年4月23日的庭审中,因出现新的纠纷现场近距离视频证实,沈爱斌根本不存在拳击邓永峰情形,邓永峰更没有倒地不起的事实,故证实了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2016)图鉴字第71号《录像过程鉴定意见书》完全属于伪证,卢伟平、江法敏两人仅凭主观臆测就作出足以让沈爱斌等人被判刑坐牢鉴定意见,已经涉嫌伪证罪。


为了制止人为冤假错案的发生,我于2017年5月17日通过国内最好之一的顺丰快递,向迪安司法鉴定中心的行政主管部门浙江省司法厅,邮寄举报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员卢伟平、江法敏两人参与作伪证的举报信及证据材料。同时,向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邮寄了抄送件。意想不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很快就签收了举报材料,而快递公司在向浙江省司法厅投递举报信时,连续一周遭到门岗的阻止投递。


近日,您作为司法部长到山东调研,要求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做细做实,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而现实中,您治下的浙江省司法厅连有理有据的举报信都拒收,还谈什么服务体系建设?还谈什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我认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是靠营造出来的,而是应该由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保障出来的。


沈爱斌已经在2017年5月27日被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两年六个月徒刑,法院判决的主要依据之一就是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伪证!不服枉法裁判的沈爱斌已当庭提起上诉。为了从伪证这个源头上遏制人为冤假错案的发生,在浙江省司法厅拒收举报司法鉴定作伪证的材料情况下,我只能向您部长原封不动转邮举报材料,请您督办。


张建平



2017年5月30日端午节

据了解,沈爱斌 1973年10月15日出生,江苏省无锡市人,原无锡市锡山区城管局城管大队长,无锡“2013.6.23营救黑监狱受害人事件”当事人之一,
2013年6月23日,因与丁红芬、沈果冬等20余人一起营救被非法拘禁于当地东郊宾馆内“黑监狱”的访民,及时救出5人(其中包括一位82岁的老妇人),遂被无锡市滨湖区警方于6月26日从家中带走;7月3日,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并遭到刑讯逼供;8月6日,被警方正式逮捕;后因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认定证据不足,两次退侦,于2014年3月18日被取保候审;2014年5月19日再次因“2013.6.23营救黑监狱受害人事件”而被捕,现已被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正式批捕;2014年11月27日,被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5年3月12日,刑满出狱。
据网上公开消息显示,8月23日因杭州G20峰会议维稳目的遭无锡市公安局以擅自离开住处为由行政拘留十日。9月2日沈爱斌此前行政拘留十日期限届满,解除拘留获释。由辖区派出所接回家中,沈爱斌在家休息还不足12小时,江苏无锡公安局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其从家中抓走,羁押于无锡市第二看守所。
据无锡维权人士指,2016年2月4日,无锡维权人士到拘留所迎接沈爱斌,一个蒙面人(据说是国保),对迎接沈爱斌的维权人士拍摄,被发现后,要求其脱下面罩,蒙面人就跑了。两个月后,无锡当局以报案人(蒙面人)肋骨骨折为由,以“故意伤害”罪,对无锡多名维权人士进行抓捕。疑无“故意伤害”的事实,无锡当局又转而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沈爱斌、程天杰、朱丙泉、周小凤逮捕。

2017年2月24日,沈爱斌其代理人张建平老师到无锡市惠山区法院的通知,无锡413案件被关押的沈爱斌等四名维权人士在2017月3月3日上午9点30分召开庭前会议。

2017年3月23日,沈爱斌其代理人张建平老师再次到无锡市惠山区法院的通知,被无锡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其起诉的沈爱斌等4名维权人士庭前会议改期至3月30日。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4月22日,被无锡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起诉的沈爱斌等4名维权人士将于4月23日上午9点在无锡市惠山区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413大抓捕案的出庭证人陈赛娥,顾泉珍4月21日分别遭其各自所属辖区派出所民警讯问,并受到威胁性的言语。

2017年4月23日,被无锡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起诉的沈爱斌等4名维权人士上午9点在无锡市惠山区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在法庭门前戒备森严,有超过百位人士前去要求旁听此案,其间有人大喊“沈愛斌无罪”等口号,任美娇、田志良等四人被特警带走,已于中午做完笔录后释放。庭审至晚上九点才结束,被告方提交的视频证据不获接纳,审判长称由其说了算,且不让沈愛斌陈述,直接把话筒拿掉。没当庭宣判,未知判决结果。

2017年5月3日,被无锡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起诉的沈爱斌其辩护人张建平先生,向江苏省无锡市检察院提交《法律监督申请及对公安制造伪证的举报》及相应证据材料,遭该院唐处长以申请法律监督必须是律师为由拒收,唯有以邮寄的方式给该院的检察长。

2017年5月19日,被无锡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起诉的沈爱斌其辩护人张建平先生,向浙江省司法厅就浙江迪案司法鉴定中心参与制造伪证对沈爱斌实施诬告陷害一事作出举报。

2017年5月21日,江苏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的辩护人张建平收到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邮寄送达的《控告信访告知函》,称张建平要求检察机关对沈爱斌寻衅滋事一案给予法律监督的申请,因该案尚未宣判,相关事实、理由应向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提出。

2017年5月22日,被无锡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起诉的沈爱斌其辩护人常伯阳律师和张建平老师接到法院电话通知,案件将于2017年5月27日下午3点在无锡惠山区法院第五审判庭宣判。

2017年5月26日, 浙江省司法厅连续一周拒收张建平就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在沈爱斌案中出具伪证收举报信。 顺丰单号:506579423638

2017年5月27日,被无锡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起诉的沈爱斌、朱丙全、周小凤、程天杰等四名无锡维权人士案件于无锡市惠山区法院开庭,沈爱斌被判两年零六个月;朱丙全被判一年零六个月;周小凤被判一年零六个月;程天杰被判一年。

2017年5月30日,沈爱斌被无锡市惠山区法院采信错误鉴定意见获刑两年零六个月 辩护人张建平向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现司法部部长张军邮寄关于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参与作伪的举报材料,希望司法部能够依法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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