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拍视频控诉实施酷刑的监狱警察遭当局以寻衅滋事罪羁押的公民张昆其辩护律师向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区分局提出解除、变更羁押措施的律师意见书


权利运行编辑员获悉,2017年6月2日,因拍视频控诉实施酷刑的监狱警察 遭徐州市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羁押的公民张昆,其辩护律师赵永林和吴绍平向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区分局提出解除、变更羁押措施的律师意见书。

下附关于解除、变更羁押措施的律师意见书 全文:
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区分局:

我们是山东岳首律师事务所赵永林律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吴绍平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张昆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的辩护人。2017年6月1日,我们在徐州市看守所会见了张昆。会见得知,张昆因在秒拍网上发了两段小视频,被你局以寻衅滋事立案、刑拘。

律师在网上没有找到这两个视频,据张昆介绍,他在某监狱服刑期间曾多次遭受到过肉体折磨(强迫劈腿、两颗牙齿被打落等),张昆服刑期间及出狱后多次向有关部门控告,均无正面回应,所以才在网上对牢头狱霸、具体责任警察的恶行表达不满,以期引起注意,及时处理。张昆说,如果我是诬告,我承担责任;如果我控告属实,就应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我就是想要一个公正的说法。

据了解,侦查人员对张昆的讯问也仅涉及上述这两个视频,并无其他内容。律师认为:

一、公民言论自由受法律保护。在网上发视频的行为,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

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应该受到社会的广泛监督。当事人在控告无门的情况下,在网上发视频表达不满,即便其言语粗鄙、有失检点,权力机关也应该保持克制和包容,并对涉及的公职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进行调查,及时向当事人和社会进行反馈,这才是一种理性健康的处理方式。徐州警方及政府有关部门在面对国家工作人员有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的重大置疑时,没有见到其调查、处理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的积极反应,而是直接对控告人的公开控告行为及情绪表达进行刑事立案,这种极端的处理方式给社会造成的印象是极其不公正的。

三、张昆的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羁押。

张昆因服刑期间曾遭遇牢头狱霸多次殴打,两颗牙齿脱落,出狱后控告无门,患上了抑郁症,存在严重的药物依赖。目前无法睡眠,咀嚼困难,身体健康存在严重问题。

综上所述,律师认为,张昆在网上发视频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撤销案件,故此特紧急致函你局,请立即解除对张昆的羁押措施。

此致
敬礼

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区分局
辩护律师:赵永林 吴绍平
2017年6月2日

2017年5月27日,公民张昆因拍视频骂曾对其实施过酷刑的监狱警察 ,遭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以寻衅滋事罪羁押于徐州看守所。


2017年6月1日,因拍视频控诉实施酷刑的监狱警察 遭徐州市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羁押的公民张昆,其辩护律师赵永林和吴绍平在徐州市看守所与其会见后透露,张昆27号在父母家被抓,原因是张昆在秒拍网痛骂了曾对其实施过酷刑的监狱警察,谈及酷刑时张昆说:“我控告酷刑为什么没人理?如果我错了就处理我,我服;我申请对实施酷刑的监狱警察进行独立调查,他们错了就处理他们,这样才是公平的啊。”


2017年6月2日,因拍视频控诉实施酷刑的监狱警察 遭徐州市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羁押的公民张昆,其辩护律师赵永林和吴绍平向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区分局提出解除、变更羁押措施的律师意见书。



附:张昆简介:(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


张昆(CPPC编号:00259)江苏省徐州市人,“85后”新公民运动参与者,维权公民,良心犯。


因其主张民主宪政,曾多次积极参与新公民运动,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并在各地举牌收集相关签名,曾赶赴现场围观和声援《南方周末》“新年献辞事件”、前往黑龙江省鸡西市声援营救维权律师唐吉田、到河南省南乐市声援南乐教案的张少杰牧师家属及律师等,被当局多次打压和威胁报复;


2013年1月,曾因与珠海市作家阮云华等人发起 “呼吁官员财产公示公民之旅”行动,所到之处皆引人注目,故而被当局秘密关押在徐州市看守所2个月,其间遭多次殴打和酷刑虐待;


2014年2月24日,因其继续街头民主活动,再度被当地警方抓走,并被关进精神病院,至同年3月中旬才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1年;


2014年5月,因其在“六四”前夕参与街头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随于5月24日被徐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于江苏省徐州看守所;


2014年6月18日,被徐州市检察院正式批捕;后被判刑2年有期徒刑。曾在江苏省徐州市彭城监狱(江苏省徐州市大湖火车站西侧,邮编221004)服刑。遭遇酷刑。


2016年4月8日,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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