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声援香港占中 遭佛山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的苏昌兰案 陈启棠案 广东省高级法院在未通知辩护律师 未开庭审理的情况下作了二审判决 分别驳回两人上诉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6月7日,因声援香港占中,遭佛山中院分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的维权人士苏昌兰及判刑四年六个月的维权人士陈启棠,其二人辩护律师刘晓原透露,6月6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在未通知辩护律师,也未作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直接对苏昌兰、陈启棠被控煽颠案作了二审判决,分别驳回了两人的上诉。

下附刘晓原律师原文:
据悉,疑似是昨天(6月6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在未通知辩护律师,也未作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直接对苏昌兰、陈启棠被控煽颠案作了二审判决,分别驳回了两人的上诉。
苏昌兰、陈启棠先后在2014年10月27日、11月25日被佛山南海区警方以涉嫌煽颠罪刑拘,佛山中院在2016年4月21日、22日对两案开庭审理。前后五次延长审限,2017年3月31日开庭宣判,苏昌兰被以煽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陈启棠被以煽颠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截至今日,苏昌兰的刑期还有四个月零二十天;陈启棠的刑期还有一年零十一个多月。

据公开资料显示,苏昌兰:1971年出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原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三山小学教师,自1999年起,开始关注广东省南海三山港的农村“出嫁女” 股权问题,介入各种维权活动,并在当地三山 “出嫁女”维权活动中,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帮助过数十名“出嫁女”获取到部分的合法权益;由于其维权行为触动了地方官员的基本利益,随遭到地方当局的严厉打压,以其不属于南海市毕业分配的教师为由而将其开除,并成为地方当局的重点监控对象, 屡遭随意扣押、打击、恐吓和骚扰之痛;然而正因如此,其逐渐成长为广东省女权运动中较早先驱者之一,民间堪称“广东维权运动的奇女子”; 2014年10月27日,因其对香港占中踊跃发帖声援,被当局指控“疑其在网上群组或微信转发香港占中运动讯息,留言含有鼓吹成份”,随被当地佛山市南海桂城街警方以 涉嫌“寻衅滋事”罪传唤,其家被查抄,后又在当日,被警方转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2014年12月3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5年11月12日,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以其境外网站发表四篇文章(《苏昌兰:关注失踪维权斗士-马胜芬》《中国妇权关于曹顺利被虐致死的严正声明》《投书:广东佛山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纪实》《法律咨询被指传销 律师等13人被拘》等。)为由将案件移交至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佛检刑诉[2015]143号。2016年4月21日案件一审开庭,没有当场宣判。2016年中下旬,佛山市中级法院以案情重大复杂为由,多次报最高院延长拘押期。


苏昌兰长期以来患有甲亢,心臟间歇性停顿症,病情严重,常出现手脚颤抖。在拘押期间曾因手脚患湿疹溃烂被送去镇医院治疗,但是医院条件有艰,得不到有效的治疗,律师多次为她申请取保候都遭拒绝。


2017年3月31日,苏昌兰被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据其辩护律师刘晓原介绍,宣判极为荒唐,法官宣读判决书时只读公诉方的指控和法院的认定,不说辩护律师的辩护观点,宣读结束后也不问被告人是否上诉就敲法槌说宣判结束,整个宣判过程不到三分钟。


2017年4月1日,苏昌兰家属于庭审结束后被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去会见苏昌兰后失联。


2017年4月7日13时许,刘晓原律接到苏昌兰丈夫陈德权电话指,3月31日案件宣判后中午时分,陈德权和母亲还有苏昌兰哥哥苏尚伟在法院的安排下,三人去到南海区看守所会见苏昌兰,会见期间禁止陈德权和苏尚伟会见苏昌兰,只准其母亲去会见。随后三个被南海区国保带到少年军校限制到第二天再被送到平洲医院治疗,交由村治安队看管。直到4月7日中午才允许三人回家。


2017年4月7日,因声援香港占中遭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的人权捍卫者苏昌兰,其辩护律师吴魁明于4月6日上午到看守所与其会见后表示:苏昌兰对因其为公民维权而遭此判决感到愤怒,并已把上诉材料交给他,下午律师向佛山中院提交了上诉状和要广东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二审的要求书。

陈启棠:1959年12月10日出生,广东省佛山市人,网名“天理”,原南方某公司总经理,前网络“深青中国”和“蠢驴小区”总编辑,自1998年以来,曾任多个网络论坛小区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及区长,累计发表时事评论文章2000余篇,被深青小区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与另一网络评论员“顺风”并称“深青二大网络写作狂人”,并被评为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近年来,又因针对一系列国内灾难性事件发表大量评论文章,特别是在多起重大维权事件中敢于仗义执言,挺身而出,备受网友好评。

基于以上行为,且又积极参与声援高智晟、郭飞雄等在押维权人士,并在当时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三水的失地农民进行维权,而遭到当地政府的报复性关押;2007年10月26日,被佛山市警方以涉嫌“冒充警察罪”刑拘,一个多月后又被以涉嫌“招摇撞骗罪”正式逮捕;超期关押一年后,2009年终被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法院、佛山市中级法院先后二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刑满出狱后,其民主维权意识弥;2014年3月9日,因其参与2013年安徽张林孩子失学事件的声援活动,并为江门市进京上访被刑拘的访民组建律师团,而被佛山市警方以“聚众扰乱社会罪”拘捕;2014年10月14日,因其在网络上发表时评政论文章,而再遭当地警方行政拘留10天,其家被查抄;2014年11月25日,因其支持香港占中,同时又为广东省知名维权代表苏昌兰作公民代理,随在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会见另一位在押当事人时被警方当场带走,旋即被佛山市南海分局警方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刑事拘留;2014年12月31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

2017年3月31日,陈启棠被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2017年4月10日,李方平律师在佛山南海看守所会见因声援香港占中遭佛山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的维权人士陈启棠(天理),陈启棠向其透露已当庭表示上诉,并在宣判笔录上提笔写道:“满纸荒唐言,一件诬陷案。不服,上诉!”并自己写了三页纸的上诉状转交管教,对公检法违反法定程序以及打压言论自由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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