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法院对苏昌兰煽颠案作出二审秘密判决驳回了其上诉后 家属再次申请会见遭谎言拒绝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6月9日,因声援香港占中,被佛山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的维权人士苏昌兰遭广东省高级法院在未通知辩护律师及家属与未作公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直接对苏昌兰被控煽颠案作出二审秘密判决,驳回了其上诉后。家属再次申请会见, 看守所警察又以没有收到广东省高院二审裁决为籍口拒绝申请家属会见。

下附【苏昌兰煽颠案二审广东省高院裁定已经生效,家属申请会见被谎言拒绝】全文:

据(2017年6月6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在未通知辩护律师,更没有通知家属,也未作公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直接对苏昌兰被控煽颠案作了二审秘密判决,驳回了她上诉。
苏昌兰在2014年10月27日,被佛山南海区警方以涉嫌煽颠罪刑拘,被化名427关押。佛山中院在2016年4月21日,对苏案开庭审理。前后五次延长审限,2017年3月31日开庭宣判,苏昌兰被以煽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截至今日,苏昌兰的刑期还有四个月又十八天。
据苏案二审律师玉品健告知,他在6月7号上午去佛山市南海区看守申请会见苏昌兰的时候,看守所工作人员就已经非常明确答复他说,看守所已经收到广东省高院裁定,判决已经生效,二审律师已经不能会见了。
据二审的吴魁明律师在6月7日下午也收到了广东省高级法院的裁定书。两位二审律师把案情通知了家属。
今天上午,苏案一审律师刘晓原在我们家属的请求下,查询了佛山市中级法院一审法庭的书记员明确告知:广东省高院没有委托佛山市中院代理二审裁定宣判,也没有在佛山市中院开庭。
鉴于上述情况,今天上午10时许,我和妹夫陈德权去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申请会见苏昌兰。但是看守所的警察又告诉我们:还没有收到广东省高院二审裁定判决,忽悠我们,不允许我们申请会见。
下午三时许,我打110警务投诉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工作员。在6月7日上午,为阻止玉品健律师会见苏昌兰明确告知,看守所收到了苏案广东省高院二审裁决,已经生效。二审律师不能再会见了。
然而今天家属申请会见苏昌兰。看守所警察又以没有收到广东省高院二审裁决为籍口拒绝申请家属会见。
我投诉他们用谎言欺骗家属,剥夺家属依法会见权利是严重违犯有关法律法规。
投诉完毕,我不由自主地想起2017年3月31日上午九时,我和妹夫陈德权,苏昌兰的家婆,刘晓原律师,吴魁明律师一起去佛山中院,听苏昌兰煽颠案件宣判。看见苏昌兰那浮肿的身体,凸出眼睛,甲亢症状已经严重恶化了。她举手向法官提出要求申辩几句,然而也被法官剥夺。法官仅用二分多钟读完判决书。没有询问公诉人的意见,没有允许律师的辩护,更没有告知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有上诉的权利。就宣布退庭。刘晓原律师当庭抗议:法庭程序违法!
中午时分,我和妹夫陈德权及他的母亲在法院的安排下,三人去到南海区看守所会见苏昌兰。但是,我们三人一出佛山市中院西门就被国保人员控制了,要收缴我们的手机,我们强烈抗议,我们没有违法犯罪,凭什么收缴手机。后国保要求我们关了手机,押送去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只准妹夫的母亲去会见苏昌兰,不允许我和陈德权会见苏昌兰。之后,我们三人被南海区国保带到少年军校,他们强令收缴我们的手机,限制到第二天,因三人都有病史就被送到平洲的第二人民医院强迫治疗,交由平洲派出所警察,维稳办人员和治安队看管,我和妹夫陈德权多次要求批准苏昌兰家婆回家,让她回去照顾八十多岁的丈夫陈老爷和九十多岁的陈氏老姑婆(自梳未出嫁的老人),我们有病还是用自己的中草药治疗有效果,(陈德权是被车撞后的伤残后遗症,苏昌兰家婆是十多年的慢支气管病,我是手术后遗症。)根本没有必要去发热病房隔离治疗,但是不允许。病房看见每天分四班每班九人寸步不离,强迫秘密隔离在发热隔离病房,大小便也要申请报告,在几个人监视下完成。直到2017年4月7日吃完中饭才让我们三人回家。
       
我把苏昌兰煽颠案(文字狱)梳理一下:
(1)苏昌兰十多年为南海区三山岛几千村民,上万多亩良田被违法强征而维权。至今,还有几千亩良田被抛荒。
(2)转发香港占中图片被抓捕。
(3)维权的三篇文章,三条微信被控煽颠罪。
(4)一审中院法官剥夺苏昌兰最后的自我申辩权利。
(5)光天化日之下国保强迫家属失踪八天。
(6)二审裁决高院秘密宣判。
(7)看守所警察明确告知二审律师玉品健:看守所已经收到广东省高院裁定已生效,律师不能会见苏昌兰。
(8)看守所警察用谎言欺骗家属,还没有收到广东省高院裁定为籍口拒绝申请会见……
这个过程让我不寒而栗,按照法律法规广东省高院二审对苏昌兰煽颠案的裁定宣判必须是公开的,同时必须通知律师到庭宣判。不难看出省高院程序违法。苏昌兰到底在黑监仓发生了什么事?
 
  ——苏尚伟2017-6-9下午

据公开资料显示,苏昌兰:1971年出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原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三山小学教师,自1999年起,开始关注广东省南海三山港的农村“出嫁女” 股权问题,介入各种维权活动,并在当地三山 “出嫁女”维权活动中,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帮助过数十名“出嫁女”获取到部分的合法权益;由于其维权行为触动了地方官员的基本利益,随遭到地方当局的严厉打压,以其不属于南海市毕业分配的教师为由而将其开除,并成为地方当局的重点监控对象, 屡遭随意扣押、打击、恐吓和骚扰之痛;然而正因如此,其逐渐成长为广东省女权运动中较早先驱者之一,民间堪称“广东维权运动的奇女子”; 2014年10月27日,因其对香港占中踊跃发帖声援,被当局指控“疑其在网上群组或微信转发香港占中运动讯息,留言含有鼓吹成份”,随被当地佛山市南海桂城街警方以 涉嫌“寻衅滋事”罪传唤,其家被查抄,后又在当日,被警方转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2014年12月3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5年11月12日,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以其境外网站发表四篇文章(《苏昌兰:关注失踪维权斗士-马胜芬》《中国妇权关于曹顺利被虐致死的严正声明》《投书:广东佛山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纪实》《法律咨询被指传销 律师等13人被拘》等。)为由将案件移交至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佛检刑诉[2015]143号。2016年4月21日案件一审开庭,没有当场宣判。2016年中下旬,佛山市中级法院以案情重大复杂为由,多次报最高院延长拘押期。


苏昌兰长期以来患有甲亢,心臟间歇性停顿症,病情严重,常出现手脚颤抖。在拘押期间曾因手脚患湿疹溃烂被送去镇医院治疗,但是医院条件有艰,得不到有效的治疗,律师多次为她申请取保候都遭拒绝。


2017年3月31日,苏昌兰被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据其辩护律师刘晓原介绍,宣判极为荒唐,法官宣读判决书时只读公诉方的指控和法院的认定,不说辩护律师的辩护观点,宣读结束后也不问被告人是否上诉就敲法槌说宣判结束,整个宣判过程不到三分钟。


2017年4月1日,苏昌兰家属于庭审结束后被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去会见苏昌兰后失联。


2017年4月7日13时许,刘晓原律接到苏昌兰丈夫陈德权电话指,3月31日案件宣判后中午时分,陈德权和母亲还有苏昌兰哥哥苏尚伟在法院的安排下,三人去到南海区看守所会见苏昌兰,会见期间禁止陈德权和苏尚伟会见苏昌兰,只准其母亲去会见。随后三个被南海区国保带到少年军校限制到第二天再被送到平洲医院治疗,交由村治安队看管。直到4月7日中午才允许三人回家。


2017年4月7日,因声援香港占中遭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的人权捍卫者苏昌兰,其辩护律师吴魁明于4月6日上午到看守所与其会见后表示:苏昌兰对因其为公民维权而遭此判决感到愤怒,并已把上诉材料交给他,下午律师向佛山中院提交了上诉状和要广东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二审的要求书。


2017年6月7日,因声援香港占中,遭佛山中院分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的维权人士苏昌兰及判刑四年六个月的维权人士陈启棠,其二人辩护律师刘晓原透露,6月6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在未通知辩护律师,也未作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直接对苏昌兰、陈启棠被控煽颠案作了二审判决,分别驳回了两人的上诉。


2017年6月9日,因声援香港占中,被佛山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的维权人士苏昌兰遭广东省高级法院在未通知辩护律师及家属与未作公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直接对苏昌兰被控煽颠案作了二审秘密判决,驳回了其上诉后。家属再次申请会见, 看守所警察又以没有收到广东省高院二审裁决为籍口拒绝申请家属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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