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大抓捕 谢阳认罪换取保后仍不得自由 行为迥异于被拘之前 其妻强烈怀疑谢阳遭下药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5月11日,被当局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扰乱法庭秩序罪并认罪换取取保已经三天的谢阳仍然未能与外界自由沟通,已经抵达美国的陈桂秋女士与丈夫谢阳联系后发觉其行为完全迥异于被拘之前,并强烈怀疑谢阳在被羁押期间是否遭当局下药以致意识迷糊身不由己。当局在谢阳取保第二天即公布一份谢阳亲笔《情况说明》,否认曾于2017年1月13日亲笔作出的《谢阳本人声明》,《声明》中强调如果某天认罪及否认酷刑是遭遇巨大压力,并不是谢阳真实意思的表示。以下是谢阳妻子陈桂秋怀疑谢阳被下药的理由:

谢阳妻子陈桂秋:强烈怀疑谢阳被下药:
我给他买的手机,他不用。他说他要自己办一个电话卡,要公开的打电话,他不要加密的,他的所有的通话都要公开的。
我告诉他我爸爸、妹妹、妹夫都曾被关押,并押解去泰国,他说他需要时间来验证这些。
我告诉他我的所有银行账户都被冻结,中国银行的钱全部归零,他说他需要时间来验证这些。
我问他为什么要到山里面去,而不是去住在老家,或者自己的家,他说他需要到山里锻炼。
我把女儿们叫到跟前与他说话,问了两句就没有话了,根本不同于关押前与孩子们有说不完的话。
我想继续和他说话,他说山庄要关门了,他要休息。我说你可以回到房子里去接听电话,他说不行,挂掉了。根本不是两年没有听到妻女声音的人所表现的状态。


据公开资料显示,谢阳,1972年农历2月4日出生于湖南省洞口县,2015年7月被抓前常住湖南长沙市,前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前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原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自于2011 年正式执业以来,曾因代理多起公权力滥权案件,如山东省曲阜县薛明凯案、北京新公民运动张宝成案、河南省南乐县南乐教案、湖南省浏阳市张开华征地案、湖南临武瓜农邓正加儿子诉城管案、湖南宁远官员被双规案、谢文飞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等维权案件,并积极关注参与社会维权运动,包括探访盲人律师陈光诚和声援建三江被捕律师等,遂屡遭司法当局的阻扰和打压、迫害。

2011年11月15日,曾因只身前往山东省东师古村探望陈光陈,而遭到地方黑恶势力的殴打抢劫。

2013年8月,曾因代理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为维护当事人利益要求取得合议庭商议结果,而被湖南省律师协会罚款人民币5万元,同时被所在事务所要求解除合同和离职。

2014年2月13日,曾因为“山东薛家命案”委托代理律师,而被湖南省司法厅当局带走“约谈喝茶”。

2014年2月20日,曾因为代理湖南省浏阳市土地维权者张开华案,在出庭时遭到当地法院的野蛮阻扰。

2014年4月初,赴黑龙江建三江七星看守所要求会见因介入法轮功案件遭拘留的江天勇。

2014年10月4日,在广州第一看守所会见因声援香港占中运动被拘留的谢文飞,遭看守所故意刁难,最后成功会见到谢文飞,并著文《谢阳律师会见谢文飞记》。
2013年10月—2014年5月,因其多次代理维权案件,遭到湖南省律师协会不予批准转所异动手续的变相打压。

2015年3月,因其积极代理多起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强制征地拆迁案件,在代理莲湖村农民征地行政诉讼时,遭到法院的非法驱逐。
2015年5月17日,因其代理广西南宁北部湾建材市场当事人的维权案件,遭到多名不明身份人员的持械群殴,至其重伤,其右腿骨折,同时其报警后,当地警方竟迟迟不予出警。

2015年7月11日,在“7•09大抓捕”中其被湖南省长沙市警方突然带走,而后被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地点监视居住,其代理律师要求会见遭拒。
2016年1月9日,被长沙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此前其代理律师蔺其磊,因被官方设障阻止介入。

2016年11月21日上午十时许,张重实律律师于长沙市第二看守所会见709大抓捕中被捕湖南谢阳律师,会见前数分钟听到走廊连续传来响彻楼道谢阳被警察打的凄惨求救声,会见后确认管教袁进拒绝谢阳给律师的材料而将其拖上楼道拐角处,用拳头连续击打谢阳头部。

2016年12月10日其辩护律师蔺其磊就遭长沙市第二看守所搪塞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等情况,向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6年12月19日拒绝蔺其磊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行政诉讼被长沙县人民法院以“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予立案”为由驳回诉讼。

2016年12月中旬,陈建刚律师接受谢阳妻子的委托担任谢阳的辩护律师。

2016年12月21日,谢阳妻子陈桂秋联系检察院得知,谢阳案件已于2016年12月16日被长沙检察院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移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22日,陈建刚律师在长沙市第二看守所第一次会见到被羁押超过17个月的谢阳。

2017年1月4日下午,刘正清律师与和谢阳妻子陈桂秋来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办理相关法律手续,核对案卷材料,长沙市检察院起诉书显示,长沙市检察院以谢阳微博言论及会见纪要等内容起诉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长检刑二刑诉[2016]85号。

2017年1月4日到1月6日,谢阳案辩护律师陈建刚刘正清在长沙市第二看守所连续三天会见谢阳并详细记录会见内容。

2017年1月19日,谢阳案辩护律师陈建刚及刘正清律师于网上公开会见记录,披露谢阳律师狱中遭受酷刑虐待情况,谢阳拒绝认罪换释放。其妻子陈桂秋网上发文征集20位律师代理家属控告谢阳案中刑讯逼供人员。

2017年1月21日,谢阳律师委托其辩护律师传出亲笔信,对长沙市人民检察院邓锋、易丹检察官在已知其遭遇刑讯逼供下,仍拒不履行法定职责强制推行批捕事件作出情况说明。

2017年1月21日,长沙文东海律师向检察院提起刑事举报及控告。对谢阳律师被湖南和长沙国保刑讯逼供、诱供、暴力取证,涉嫌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犯罪事情进行举报;对长沙国保尹卓等人意图逼迫谢阳取证陷害控告人,涉嫌暴力取证和徇私枉法犯罪事情进行控告。

2017年1月22日,谢阳委托其辩护律师传出亲笔信,反映长沙市长沙市第二看守所管教袁进警官打在押人员谢阳的情况。要求对袁进警官的打人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017年1月22日,全国各地多名网友发起一人一照”反对酷刑支持谢阳”活动。

2017年1月22日湖南公民欧彪峰向湖南省、长沙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对湖南省长沙市国保支队尹卓等警察涉嫌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犯罪事件向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对长沙市国保支队尹卓等警察意图逼迫谢阳诬陷控告人,涉嫌暴力取证和徇私枉法犯罪行为向检察机关提起控告。

2017年1月22日广东珠海公民甄江华为履行公民义务,向湖南省和长沙市两级检察机关邮寄刑事举报书,并要求受理单位依法追究被举报人李克伟、王铁铊、李峰、周浪、屈可、尹卓、李旸、周毅、庄晓亮刑讯逼供、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破坏法律实施犯罪的刑事责任。

2017年2月22日蔺其磊、葛文秀律师于湖南长沙市检察院就谢阳律师羁押期间遭受酷刑虐待并被逼迫诬陷同行和朋友向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控告,要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尹卓等人涉嫌暴力取证罪和徇私枉法罪的刑事责任,但遭长沙检察院推诿敷衍。工作人员一开始称,需要律师先到市公安局纪委反映才能受理控告,经律师据理力争后才接收控告材料,并出具了信访回复单。葛文秀律师还要求检察院查询去年8月以来,三次对长沙市检察院的李治明、长沙市第二看守所所长尹志良的控告结果。但对方答复称,在他们的电脑系统中没有相关的投诉信息。

2017年2月23日,庞琨、葛永喜律师于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就谢阳遭刑讯逼供并被逼迫诬陷同行朋友事件以受害人的身份实名控告长沙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李克伟、王铁砣、周浪、屈可、尹卓、李旸、庄晓亮等警察涉嫌刑讯逼供、徇私枉法、暴力取证等犯罪,要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但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中心的接待检察人员表示,将把控告材料转给被控告检举的单位长沙市公安局纪委。

2017年2月28日,刘正清律师于长沙市第二看守所申请会见谢阳律师,看守所尹所长以专案组最近几天都要连续提审谢阳为由拒绝律师会见。

2017年3月2日,刘正清律师于长沙市第二看守所申请会见被涉嫌“扰乱法庭秩序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羁押的谢阳律师,看守所尹所长以专案组最近都要连续提审谢阳为由拒绝律师会见,在刘正清律师提出48小时内安排会见是法律的刚性规定为由交涉后,长沙市第二看守所超48小时亦不回复律师。

2017年3月5日,就湖南省检察院对被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羁押的谢阳律师酷刑事件的“独立调查”  其辩护律师陈建刚向湖南省检察院发文追问。

2017年3月5日,就凤凰卫视等媒体播出的有关江天勇和谢阳案视频文章 覃臣寿律结合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关于中国第五次定期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提出反酷刑分析意见。

2017年3月6日,陈建刚律师再次向长沙市第二看守所申请会见谢阳律师,但前台接待接听电话后半秒随即挂断,原本与律师保持联系的胡所长亦表示不能接受预约,并答复“你等着吧”后挂断电话。律师不得已与湖南省司法厅刘处长联系,对方仍然不安排会见谢阳,只让律师等待便挂断电话,直到下午下班时间都未有具体答复。   

2017年3月6日,陈建刚律师向长沙市第二看守所预约会见谢阳,胡副所长告知要律师与湖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刘昌松处长联系,与刘处长联系后仍然不被安排会见,陈建刚认为看守所拒绝律师会见谢阳,而且看守所将责任推给司法厅刘昌松处长,遂公开致信向刘昌松处长进言。

2017年3月6日深夜,张磊律师就长沙市第二看守所拒绝律师申请会见被涉嫌“扰乱法庭秩序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羁押的谢阳律师及长沙市第二看守所胡所长与湖南省司法厅刘处长接听电话后便挂断一事发文提出疑虑。

2017年3月7日凌晨,针对谢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起诉书中罗列内容及官方否认谢阳遭受酷刑之事实,谢阳案辩护律师陈建刚撰文进行反驳。

2017年3月8日,其辩护律师陈建刚向长沙市中级法院申请谢阳被构陷案调取证据,要求调查谢阳是否遭受酷刑,并制作全程的录像视频;调取谢阳被指定监视居住地点国防科技大学第一招待所207房间的监控设备,查清设备品牌、型号、使用年限、安装日期;调取国防科技大学第一招待所207房间的监控设备内现存视频;向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出具《情况说明》的制作人进行调查,是谁发现监控设备多次故障,发生了什么故障,既然知道故障为什么没有排除故障后进行审讯。

2017年3月12日,辩护律师陈建刚、刘正清再次向长沙市第二看守所申请要求会见谢阳,看守所答复仍然需要湖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许可,陈建刚律师再次向湖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刘昌松处长致公开信。

2017年3月13日,湖南省司法厅刘昌松处长由原来不宜安排会见谢阳改口为会见的事情不归他管,告知陈建刚律师申请会见谢阳应当找长沙第二看守所。

2017年3月16日,陈建刚再次致信给长沙市第二看守所胡副所长,谴责长沙市第二看守所恶意渎职违法连续17天禁止律师会见谢阳,并希望看守所立即安排辩护律师会见谢阳。

2017年3月22日,709大抓捕中谢阳案辩护律师陈建刚被北京市司法局、朝阳区司法局联合要求对其所在小所进行检查。

2017年3月30日上午,709大抓捕事件中谢阳案辩护律师刘正清再次到达长沙市第二看守所要求会见谢阳,遭到该看守所尹正良所长的拒绝。

2017年3月31日,湖南洪江托口库区受害移民袁德贵到长沙第二看守所为谢阳存钱,被看守所接待人员告知谢阳已经不在该看守所。
2017年4月3日传出官方指派的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贺小电律师(13607312516)、刘志江律师(18607315649)会见了谢阳的信息。709案律师对贺小电、刘志江取得谢阳的委托提出质疑,指出该行为涉嫌非法执业和不正当竟争,并担忧贺小电、刘志江能否真正承担辩护人的职责。

2017年4月10日,谢阳妻子陈桂秋教授发文追问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贺小电律师,就谢阳的辩护律师刘正清和陈建刚都被长沙市公安局拒绝会见,贺小电律师何以在没有受到其及家属委托下却能会见?是否有着超越法律的权利获得会见权?贺小电律师回复推诿只是曾会见过一次,且没有接受谢阳的委托,并透露湖南司法厅曾要其出面。

2017年4月10日,就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贺小电律师在谢阳辩护律师被长沙公安局拒绝会见及没有受其家属委托却能会见到谢阳律师,陈建刚律师与李贵生律师分别发文向其追问。

2017年4月10日,谢阳其辩护律师陈建刚,收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短信,要其在周四(13号)或周五(14号)司到法局律师执业监管科接受调查。


2017年4月14日,湖南公民仇英玫到长沙市第二看守所顺利为谢阳存上钱,说明谢阳应该仍被羁押在长沙市第二看守所。

2017年4月20日,谢阳之妻陈桂秋发出公开信,透露谢阳案将于4月25日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判。

因传被长沙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扰乱法庭秩序罪起诉的谢阳案将于2017年4月25日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逾百全国各地公民及各国使领馆人员前往旁听,但法院并未开庭,电子屏幕上亦没有谢阳案的开庭公示,法院没有明确答复未开庭原因及何时开庭。


2017年4月25日,各地公民前往长沙市第二看守所为被长沙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扰乱法庭秩序罪起诉的谢阳律师存钱表达关注,709家属王峭岭,李文足,刘二敏与公民欧彪峰在看守所大门拍照留念时遭一个协警强抢手机,在抢夺不成后又遭警察驱离。


2017年4月30日,被长沙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扰乱法庭秩序罪起诉的谢阳律师其妻子陈桂秋教授发表公开声明,斥责长沙当局和官派律师贺小电合谋欺骗,违反承诺,未按约定月底前释放谢阳律师。

2017年5月3日和4日连续两天,因参与4月25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709谢阳案开庭现场声援围观,湖南株洲多位公民相继遭国保约谈,约谈对象包括欧彪峰、郭闽、李明、宾杰、程晓峰等公民,约谈内容均围绕4月25日长沙中院谢阳案开庭围观一事,主要问及为何要去长沙中院围观谢阳案开庭、是由谁组织策划、怎么去长沙的、认识现场的哪些人、目的是什么、有无接受外媒采访等细节,多数被约谈的人士还被做了询问笔录,并被警告下次不要再去参与相关行动。

2017年5月6日,709大抓捕事件中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谢阳律师的妻子陈桂秋首次公开披露谢阳遭受酷刑的消息来源,并逐项反驳中央电视台谎言。

2017年5月8日上午,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扰乱法庭秩序罪起诉的谢阳案于长沙中院开庭,当局以道路维修的名义封锁长沙中院外面的道路,阻止民众靠近,前往长沙中院申请旁听谢阳案的欧彪峰,周伟,杜聪波,周再强等公民在法院外围被国保带走,已于下午后获释。

2017年5月8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扰乱法庭秩序罪起诉的谢阳案于长沙中院开庭未判后取保候审获释,曾短暂返回其父母家中,但仍未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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