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汉源维权人士王淑蓉因上访维权 遭荥经县人民法院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4月27日,四川汉源维权人士王淑蓉因上访维权遭四川省荥经县人民法院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据网上公开信息显示,四川漢源維權人士。2016年2月6日,四川省駐京辦派黑保安把正在北京上訪的王淑蓉等5人從馬家樓的四川廳接出,2月7日大年三十押回到漢源縣,2月8日大年初一送拘留所行政拘留十日,然後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轉刑事拘留37天。2016年3月23日,將王淑蓉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和尋釁滋事」逮捕,其他人被取保候審。2016年6月,漢源縣公安局已補充偵查完畢王淑蓉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和尋釁滋事」案,現已移交公訴科。現羈押於漢源縣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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