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国土局拒绝公开建设用地项目信息 征地腐败或显现


(福清市国土局拒绝依法公开征地信息究竟在惧怕什么?)

(2010-10-22)权利运动发布:
福建省福清市镜洋镇浮山村失地农民维权代表卓友桂,于10月7日向福清市国土局申请公开2002~2003年间,征收浮山村142.19亩耕地(实际有350多亩)的用于西山文武学校建设用地项目的报批和批准信息。2010年10月19日,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2010年第004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答复,称卓友桂的申请属于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卓友桂向福清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公开现山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和批准手续,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在法律上应该是没有任何障碍。而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条、《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第六条的有关规定,拒绝卓友桂的公开申请显然是毫无道理的,因为福清市国土资源局没有说明是哪一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有规定建设用地项目报批和批准文件属于不予公开的规定。

在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对卓友桂所申请事项作出的2010年第004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中称:“你所需查询内容可通过查阅相关公告信息获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作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征收土地时严格做到征收前和补偿后的两公告监管,而在征收浮山村142.19亩耕地建设西山文武学校时,恰恰没有向被征地农民做到“两公开一公告”,导致失地农民失地农民多年进京信访维权。

其实,福清市国土资源局非常清楚,一旦依法公开了浮山村的建设用地项目报批和批准文件,村民们就会明白自己的补偿款具体数额,他们八年多的艰难维权就会取得突破性进展,征地中存在的暗箱操作和侵吞挪用土地补偿款等腐败也会浮出水面。

卓友桂,作为浮山村失地农民的维权代表,因为带领乡亲们依法维权,在2004年10月19日遭到黑社会人员的追杀,经历九死一生才侥幸活了下来,至今公安机关在大量线索面前(案发后,卓友桂的手机一直被黑社会人员使用)故意放纵犯罪嫌疑人。不惜置人于死地,以及公安机关的放纵,可见在镜洋镇浮山村的征地中存在腐败的严重程度!

在赞赏卓友桂不惧凶险依法维权的同时,我们从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2010年第004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中还看到,在征地拆迁矛盾非常突出的福清市,在2010年的近一年时间里,福清市国土局只有发出区区4份信息公开的告知书,可见民众的维权意识还有待加强,依法维权还有待普及。

现在,卓友桂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就福清市国土资源局的拒绝依法公开征地信息行为向福清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福清市人民政府在行政复议中会作出怎样的裁决,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

附卓友桂向福清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卓友桂电话:13599379753。
(闻天不祥撰稿)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