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夫吴淦案 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屠夫吴淦委托律师传出希望污蔑案件中知情者能作证以揭露真相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3月8日燕薪律师前往天津市第二看守所会见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屠夫吴淦,吴淦希望污蔑福清烈士和污蔑、诽谤麻阳县委书记两事案件中知情者能作证以揭露真相。

下附2017年3月8日燕薪律师会见记录全文:

今天本律师第六次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会见了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羁押的“超级低俗屠夫”吴淦先生。
吴淦至今仍然未能见到驻所检察官。身体方面,由于之前长期坐板引起的腰伤近期再度发作。对于起诉书所指控的事实,吴淦称,绝大部分都是公共案件事件,一切信息都是公开的。他特别提到其中的事实3:污蔑福清烈士和事实5:污蔑、诽谤麻阳县委书记两事,称有许多人知道该两事件的真实情况,希望知情者能出庭作证,或以书面形式作证,以揭露真相,揭示该两事件中吴淦所述是否真实,是否确有污蔑、诽谤行为。
燕薪律师
2017年3月8日

据了解,2015年5月20日,吴淦在江西省高院声援“乐平冤案”的律师阅卷及以“卖身筹款”的行为艺术举牌帮助律师在江西高院门前争取律师阅卷权,被江西省南昌市警方以“扰乱单位秩序、公然侮辱他人”为罪由行政拘留10天;

2015年5月27日,被福建省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诽谤罪”刑拘,并被关押于福建省永泰县看守所;
2015年7月3日,被福建省厦门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两项罪名正式批捕;
2016年2月1日获悉,其案件已被转交天津警方处理;

2016年8月16日,其罪名已变更为“颠覆国家政权”和“寻衅滋事”二罪。羁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2016年8月24日律师燕薪申请会见预约通过,前往天津市第二看守所后却遭警察以案件特殊而再次拒绝接待。

2016年9月1日燕薪律师向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核实案件已于2016年8月30日退回补充侦查,燕薪律师与葛永喜律师均向天津市公安局提交了会见吴淦的申请。

2016年11月23日燕薪与葛永喜律师前往天津市第二看守所会见遭拒。案件已至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向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案管中心提交了全套辩护手续,要求当局依法尽快安排阅卷。

2016年12月09日燕薪与葛永喜律师律师前往天津市第二看守所首次获准会见,吴淦指办案人员一直希望他认罪、接受指定律师及上媒体,均被他严拒。他会坚持使用自己的律师及坚持自己的立场理念。

2016年12月16日被关押在天津的著名维权人士吴淦透过其代理律师,向外界发布个人声明指鉴于他之前遭受过酷刑对待,及在与律师会见过程中揭露警方恶行,由此可能会被打击报复,特声明在被关押期间绝不自杀,也绝不会认罪。

2016年12月16日“屠夫吴淦案”代理律师燕薪就吴淦羁押期间遭受非法对待的有关事项提起控告要求对事件进行调查,并对违法单位和人员予以查处。

2017年1月3日案件被当局以涉颠覆和寻衅滋事罪名正式起诉到法院,代理律师葛永喜申请会见再遭刁难。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确认律师手续齐备,但看守所称案件已起诉到法院,会见当事人需待法院确认其辩护人身份。律师已向检察院提起控告。

2017年1月4日其辩护律师葛永喜收到案件起诉书。当局未继续指控吴淦构成寻衅滋事罪,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屠夫网上文章、法院门口拉横幅、录像上传到互联网、举牌、建三江案募捐、递交控告信、张贴大字报等行为起诉其颠覆国家政权罪。津检二分院公诉刑诉[2016]10001号

2017年2月8日葛永喜律师前往天津市第二看守所会见屠夫吴淦,吴淦向律师透露,2017年1月26日天津市二分检检察官宫宁和另一位检察院领导前往天津市第二看守所劝说他认罪配合庭审,遭吴淦拒绝。

2017年2月21日燕薪律师前往天津市第二看守所会见屠夫吴淦,吴淦委托律师传出被酷刑虐待的查处追究敦促书。敦促天津市检察院履行职责,接受其的举报,查处办案单位、羁押场所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追究驻所检察官、宫宁、谢景春的渎职责任。


2017年3月8日燕薪律师前往天津市第二看守所会见屠夫吴淦,吴淦希望污蔑福清烈士和污蔑、诽谤麻阳县委书记两事案件中知情者能作证以揭露真相。

而其父亲徐孝顺受儿子吴淦维权遭牵连被当局报复,于2015年6月25日遭株连被以“职务侵占”的罪名刑事拘留。2016年3月22日第三次开庭审判。案件经3次庭审一直未宣判后于2017年1月19日取保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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