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围观范木根案庭审 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2年的南京公民王健二审的最后陈述–抛弃恐惧 明日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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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民王健二审的最后陈述.–抛弃恐惧 明日不远

各位朋友,大家好!首先我要说明,我之所以要将本案上诉至中级法院并请聘请律师为我辩护,并非我对现有司法机构和法律本身还心存幻想。我这么做只是想借此来表明我对本案的态度,同时也给这个时代留下一个历史的见证。其实从我被刑事拘留到逮捕起诉,再到走上被告席被判有罪的这个过程中,我已经深切的感受到了,法律一次又一次的被你们踩在脚下,并肆意的践踏和侮辱。我也清楚的知道,在当今中国,只有执政党对国家的统治地位才是你的最高的核心利益。在此情况下,包括法律在内的所有国家机器,都必须要无条件的服从于这个最高的核心利益。一旦你们认为,这种统治地位受到了冒犯,或者威胁,所谓法律在顷刻间就会变成一文不值的废纸。所以我也不会愚蠢到,像某新闻发言人所说的那样,还想拿法律来给自己当挡箭牌。
不过,今天既然我走上了法庭,那我想我还是有必要,再次重申一下我对本案的一些观点、意见和态度。
首先,我要再次重申,我从来就不否认,我确实曾经不同程度的参与了发生在黑龙江省建三江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黑龙江省庆安县等地的一些公共热点事件。在参与这些活动的过程中,我也确实部分的参加了举牌、拉横幅、静坐、绝食等围观、声援、请愿活动。在此期间我也确实做过资金使用监督人和提供过自己的银行卡,作为活动的募捐账户。
但基本的法律常识告诉我,我所参与的这些活动和行为,完全属于正当行使受宪法保护的基本公民权利。而且,我们大家都知道,经常收看央视新闻联播的朋友,也可以在电视里看到。上述这些活动和行为,在欧美和我们的近邻日本、韩国,甚至和我们同属中华民族的香港、台湾也早已司空见惯的成了民众表达意见和诉求最普通和文明的方式了。然而,你们到现在还将这些在全世界范围内都被广泛接受的最文明的表达意见的方式视为洪水猛兽,动辄即以寻衅滋事、煽动颠覆来论罪。在此我不禁想问,难道这就是,你们整天高喊着想要建立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吗?
今天我还想对你们说,就连像我这样一个升斗小民在宪法范围内用和平的方式来表达意见和诉求的行为,都会令你们如此兴师动众、大费周章。这只能充分暴露出你们是多么的虚弱、恐惧和不自信。因为我们知道,自信不是捂住别人的嘴巴,然后自己自说自话。自信至少需要有勇气,坦然面对各种不同的声音。因此我可以断言,你们这么做是绝对不可能会得到你们想要的结果的。我也有充足的理由可以相信,无论你们是否愿意看到或者是否准备接受,像上述这些用和平和文明的方式表达意见和诉求的行为,一定很快就会被我们中华大地上的民众的所普遍接受和广泛的运用。因为我们相信,越来越多的人们,将会在社会现实的逼迫下和人类文明进程的带动下逐渐消除恐惧,而说出自己想说的真话来。而且事实也充分证明了,这也是人类通向文明和进步的必由之路。
最后,我要告诉你们,我和我的同伴们今天所作的这一切,甚至也包括我现在的发言,其最大的意义就在于,它可能能够促使这一天的早日到来。因为只要民众知道了,统治者的可能比他们更加恐惧的时候,他们立刻就会抛弃恐惧。
我坚信这一天已经不远了。
                                                                         王健
                                                                         2017年3月27日

据了解,2015年2月1日—2月5日,因到江苏省苏州市声援范木根案庭审,连续到苏州市中级法院围观,随被警方抓至当地派出所关押,次日即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后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前往苏州声援范木根案庭审,又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2015年6月3日被南京市警方突然从家中强行带走,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南京江宁区法院曾计划于2016年6月3日开庭审理,但由于临近“六四”周年纪念后取消了庭审,2016年9月14日在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召开庭前会议。2016年11月16日南京市江宁区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没有当庭宣判。2016年12月13日南京市江宁区法院以寻衅滋事判处王健有期徒刑2年。
目前被羁押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看守所。

2016年12月13日,因围观范木根案庭审,南京公民王健被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于2016年12月13日在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开庭宣判,南京市江宁区法院以寻衅滋事判处王健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17年4月27日。

2017年3月27日,因围观范木根案庭审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的南京公民王健案,二审3月27日开庭,并当庭宣判,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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