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代理郭飞雄等多起维权案遭济南司法局处以停止执业一年行政处罚 李金星律师向山东省司法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曾代理郭飞雄等多起维权案的山东律师李金星遭济南司法局处以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的山东维权律师李金星2017年2月17日向山东省司法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济南市司法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阶段的代理律师是徐昕老师和燕薪律师。

下附 李金星律师告知信息全文:

关于我的停止执业行政处罚一案,日前我已经依法向山东省司法厅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济南市司法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阶段的代理律师是徐昕老师和燕薪律师。非常感谢各位关注。在此谨呼吁社会各界同时更加关注709案李和平律师、王全章律师、谢阳律师、江天勇律师,希望他们尽快获释,让他们回家与亲人团聚。

据了解,山东省济南市律师协会5月公布年度补充通过考核的律师名单,为“郭飞雄”案做代理的维权律师李金星没有通过年检。后济南市律协称,系客观原因造成的误解。
9月下旬,此前一审“郭飞雄案”的广州天河区法院年初发来司法建议,以扰乱法庭秩序为由,要求对李金星停业一年;山东司法厅和济南市司法局认为应当吊销其律师执照,并且已经派人与他接触谈话劝其“改邪归正”,否则就剥夺其律师执业权利。
2016年11月7日李金星接到山东省司法厅通知,称根据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司法建议函,以及济南市司法局的建议,山东省司法厅已经对吊销他律师证案件,正式立案。
2016年12月1日济南司法局在济南举行听证会,场外近百人遭拦截禁止进去旁听,同时司法所里坐满了官方公排的人员。
2016年12月28日李金星律师收到济南市司法局关于停止其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李金星就此发布声明,认为该行政处罚完全违法。
2017年2月17日李金星律师向山东省司法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济南市司法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阶段的代理律师是徐昕老师和燕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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