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大抓捕事件 律师就谢阳受刑讯逼供提起刑事控告 遭长沙检察院推诿敷衍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2月22日蔺其磊、葛文秀律师于湖南长沙市检察院就谢阳律师羁押期间遭受酷刑虐待并被逼迫诬陷同行和朋友向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控告,要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尹卓等人涉嫌暴力取证罪和徇私枉法罪的刑事责任,但遭长沙检察院推诿敷衍。工作人员一开始称,先到市公安局纪委反映才能受理控告,经律师据理力争后才接收控告材料,并出具了信访回复单。葛文秀律师还要求检察院查询去年8月以来,三次对长沙市检察院的李治明、长沙市第二看守所所长尹志良的控告结果。但对方答复称,在他们的电脑系统中没有相关的投诉信息。

下附律师《长沙市检察院控申接待窗口对葛文秀律师控告敷衍塞责》及《刑事控告书》 全文:

长沙市检察院控申接待窗口对葛文秀律师控告敷衍塞责

蔺其磊律师:2017年2月22日九时许,我陪葛文秀律师前往长沙市检察院,就长沙国保警察尹卓等人在侦办谢阳律师所谓的煽巅案中涉嫌刑讯、暴力取证、徇私枉法犯罪行为进行控告。接待窗口的一张姓年轻人看后就让去长沙市公安局纪检反映后有结果才受理,葛律告知他我不走那个程序就是直接到检察院控告的。该年轻人就进去又出来一个岁数大的人,又讲一通塞责的话,我们就要求他不要下结论应该收材料后处理,他就气急地让年轻人:给他们转到公安局。该年轻人在电脑上打字,我看到是“长沙市检察院实名信访转办通知书”对着的是“长沙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十几分钟后,该年轻人问我们还有事吗?,我们说需要出具收取材料的回执单。争执后又进去后出来让葛律师填写一张表格,随后出具了附图中的所谓的“实名信访回复单”。至此,长沙市检察院对公民控告采取的态度是敷衍塞责,能推就推,故意不按照法律和最高检规定的程序办理,可见他们对控告的处理结果能有什么重视和公正可讲。不管怎样,有了证明收取控告材料的凭证,无意在和这些检察人员论断了。       随后我出示证件,要求查询我2016年8月12日以来三次对长沙市检察院李治明、长沙市第二看守所长尹志良的控告结果,又一个检察人员过来在电脑上查询多时,竟然告知他们的系统中没有。      如此法治沉沦时期,司法机关自甘堕落,特别是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长沙市检察院肆意违法好,自降身份和其他部门串通违法,起码在谢阳律师一案中,根本不会有公正可言。但作为我们每一个有幸参与和关注该案的律师和公民,记录违法见证罪恶,为历史留下磨灭不掉的印证,也不失为一件无奈却悲壮的举动。



《刑事控告书》

控告人:葛文秀,男,汉族, 现住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258号301室,系长沙市公安局国保警察意图栽赃陷害的公民之一,手机18028627307。
被控告人:尹卓,长沙市国保支队警察。
控告请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尹卓等人涉嫌暴力取证罪和徇私枉法罪的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2017年1月18日,谢阳辩护律师陈建刚在网络上曝出谢阳遭遇湖南省厅和长沙市局国保酷刑的会见笔录,该笔录详实记载了谢阳所遭遇种种酷刑的细节,如:多次实施暴力殴打、多次长期剥夺睡眠、多次长时间强迫其坐吊吊椅、多次烟熏其眼睛(三次以上)、有病不医、不给水喝、威胁家人生命、拒绝律师会见等刑讯逼供方式,逼迫谢阳自证其罪、诬告他人,对其肉体和精神之折磨已超出人类所能承受的极限,以致谢阳几次欲自杀以求解脱,其残忍程度令人发指,人神共愤(详见辩护律师《会见笔录》)。控告人认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被告人等湖南、长沙两级国保警察在谢阳被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对谢阳滥施肉体和精神折磨,其行为已经涉嫌刑讯逼供犯罪、暴力取证犯罪。被控告人尹卓等人同时亦以暴力相威胁要求谢阳指证刘卫国、刘金湘、陈建刚、张磊、覃永沛、朱孝顶、庞琨、常伯阳、葛文秀、隋牧青、蔡瑛、杨金柱、胡林政、文东海等,意图栽赃陷害控告人等人,并承诺谢阳指证控告人,就是立功行为,并会给谢阳取保,让谢阳出去(《会见谢阳笔录》第19页)。《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控告人认为,长沙公安局国保支队尹卓等人的上述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和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徇私枉法和暴力取证犯罪。综上,值此法治频遭破坏、权力完全不受限制的当下,尽管法律已为摆设,但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作为律师,控告人只有循法律途径坚决控告,冀望检察机关排除干扰,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涉嫌犯罪的法律责任,还良知、公道于天下。        此致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抄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控告人:葛文秀2017年  2月21日  
附:1、控告人身份证复印件2、谢阳自书控告材料1份4页3、陈建刚会见谢阳笔录网络版(请求检察机关依法定程序向陈建刚律师核实该会见笔录真实性)

据公开消息显示,谢阳,1972年2月4日出生,湖南省长沙市人,前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前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原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自于2011 年正式执业以来,曾因代理多起公权力滥权案件,如山东省曲阜县薛明凯案、北京新公民运动张宝成案、河南省南乐县南乐教案、湖南省浏阳市张开华征地案等维权案件,并积极关注参与社会维权运动,包括探访盲人律师陈光诚和声援建三江被捕律师等,随屡遭司法当局的阻扰和打压、迫害。

2011年11月15日,曾因只身前往山东省东师古村探望陈光陈,而遭到地方黑恶势力的殴打抢劫;2013年8月,曾因代理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为维护当事人利益要求取得合议庭商议结果,而被湖南省律师协会罚款人民币5万元,同时被所在事务所要求解除合同和离职;2014年2月13日,曾因为“山东薛家命案”委托代理律师,而被湖南省司法厅当局带走“约谈喝茶”;2014年2月20日,曾因为代理湖南省浏阳市土地维权者张开华案,在出庭时遭到当地法院的野蛮阻扰;2013年10月—2014年5月,因其多次代理维权案件,遭到湖南省律师协会不予批准转所异动手续的变相打压;2015年3月,因其积极代理多起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强制征地拆迁案件,在代理莲湖村农民征地行政诉讼时,遭到法院的非法驱逐;2015年5月17日,因其代理广西南宁北部湾建材市场当事人的维权案件,遭到多名不明身份人员的持械群殴,至其重伤,其右腿骨折,同时其报警后,当地警方竟迟迟不予出警;2015年7月11日,在“7•09大抓捕”中其被湖南省长沙市警方突然带走,而后被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地点监视居住,其代理律师要求会见遭拒;2016年1月9日,被长沙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此前其代理律师蔺其磊,因被官方设障阻止介入。
2016年11月21日上午十时许,张重实律律师于长沙市第二看守所会见709大抓捕中被捕湖南谢阳律师,会见前数分钟听到走廊连续传来响彻楼道谢阳被警察打的凄惨求救声,会见后确认管教袁进拒绝谢阳给律师的材料而将其拖上楼道拐角处,用拳头连续击打谢阳头部。
2016年12月21日家属联系检察院得知案件已被长沙检察院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移送法院。

2016年12月10日其辩护律师蔺其磊就遭长沙市第二看守所搪塞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等情况,向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6年12月19日拒绝蔺其磊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行政诉讼被长沙县人民法院以“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予立案”为由驳回诉讼。

2017年1月4日下午,刘正清律师与和谢阳妻陈桂秋来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办理相关法律手续,核对案卷材料,长沙市检察院起诉书显示,长沙市检察院以谢阳微博言论及会见纪要等内容起诉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长检刑二刑诉[2016]85号。

2017年1月19日,谢阳的代理律师陈建刚及刘正清律师于网上公开会见记录,披露谢阳律师狱中遭受酷刑虐待情况,谢阳拒绝认罪换释放。其妻子陈桂秋网上发文征集20位律师代理家属控告谢阳案中刑讯逼供人员。

2017年1月21日,谢阳律师委托其辩护律师传出亲笔信,对长沙市人民检察院邓锋、易丹检察官在已知其遭遇刑讯逼供下,仍拒不履行法定职责强制推行批捕事件作出情况说明。

2017年1月21日,长沙文东海律师向检察院提起刑事举报及控告。对谢阳律师被湖南和长沙国保刑讯逼供、诱供、暴力取证,涉嫌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犯罪事情进行举报;对长沙国保尹卓等人意图逼迫谢阳取证陷害控告人,涉嫌暴力取证和徇私枉法犯罪事情进行控告。

2017年1月22日,谢阳委托其辩护律师传出亲笔信,反映长沙市长沙市第二看守所管教袁进警官打在押人员谢阳的情况。要求对袁进警官的打人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017年1月22日,全国各地多名网友发起一人一照”反对酷刑支持谢阳”活动。

2017年1月22日湖南公民欧彪峰向湖南省、长沙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对湖南省长沙市国保支队尹卓等警察涉嫌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犯罪事件向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对长沙市国保支队尹卓等警察意图逼迫谢阳诬陷控告人,涉嫌暴力取证和徇私枉法犯罪行为向检察机关提起控告。

2017年1月22日广东珠海公民甄江华为履行公民义务,向湖南省和长沙市两级检察机关邮寄刑事举报书,并要求受理单位依法追究被举报人李克伟、王铁铊、李峰、周浪、屈可、尹卓、李阳、周毅、庄晓亮刑讯逼供、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破坏法律实施犯罪的刑事责任。

2017年2月22日广东葛文秀律师就谢阳律师羁押期间遭受酷刑虐待并被逼迫诬陷同行和朋友向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控告,要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尹卓等人涉嫌暴力取证罪和徇私枉法罪的刑事责任。  




谢阳目前仍被羁押于湖南省长沙市第二看守所(湖南省长沙县泉塘镇远大二路1736号,邮政编码4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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