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逾千人参与加盟中国反酷刑联盟 推动和监督《联合国反酷刑公约》在中国得到认真的落实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2月24日,已逾千人参与加盟中国反酷刑联盟,希望推动和监督《联合国反酷刑公约》在中国得到认真的落实。

据了解,709被捕律师和公民受到酷刑的消息近期相继曝光,引发国际社会谴责及要求中国调查和问责。国内外十多名人士包括维权律师余文生、刘士辉,丁家喜、陈建刚、维权人士胡佳、王藏等;海外的有陈光诚、滕彪等人。于2017年2月7日成立中国反酷刑联盟表达关注,促请中国当局尊重人权。至2月24日已有逾上千人加入。

联署信表示,酷刑问题一直是中国司法存在的痼疾,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在良心犯身上体现得尤为集中。特别是2015年的709大抓捕案,被抓捕的律师和维权人士等,普遍被施以指定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其非规范性加上禁止律师会见,导致这一年多来酷刑消息频繁出现;人权律师李春富在被与外界隔绝关押530天后,被突然取保,但已呈现并被确诊精神分裂。此外,外界传出李和平和王全璋两位人权律师被施以包括电击的酷刑。维权人士屠夫(吴淦)也向律师陈述遭到非人道对待。最令外界关注的是湖南人权律师谢阳。谢阳的律师公布会见笔录,详陈谢阳讲述的骇人听闻的十多种酷刑的细节,引发海内外强烈反响,几十个国家的律师和人权组织发表谴责声明,欧盟及多国驻华使节和机构也表达关切,要求中国政府展开调查。

联署信强调,面对赤裸裸的酷刑,良知让人无法沉默,必须站起来谴责酷刑,克服恐惧和怯懦,捍卫人的尊严。公开信重申,除了中国的宪法内含禁止酷刑的精神内核,全国人大1988年9月也批准了《联合国反酷刑公约》(即《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同年11月3日在中国生效。

下附 加盟中国反酷刑联盟 全文:
         酷刑问题,一直是中国司法存在的痼疾,不仅每个冤假错案的发生几乎都伴随有酷刑的存在,而且酷刑的目的也不仅用于侦查阶段的刑讯逼供,有时纯为凌辱,肉体和精神的折磨双管齐下,手段更是无所不用其极,以让被羁押者和服刑者在精神上屈服,所以监狱和非司法羁押场所如法制教育基地(中心)、洗脑班、双规场所等也大量存在。这种凌辱型酷刑在良心犯身上体现的尤为集中。
        特别是709大抓捕以来,对这些人权捍卫者普遍施以指定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而该措施本质上就是一种强迫失踪,监禁场所的非规范性加上禁止律师会见,导致这一年多来被酷刑的消息高频率出现,人权律师李春富取保后一度呈现出精神分裂的症状;李和平和王全璋两位人权律师则传出被惨烈电击的消息;针对羁押时遭遇的酷刑,屠夫(吴淦)也通过其辩护律师依法进行了控告。尤其人权律师谢阳,通过其会见笔录,我们读到了骇人听闻的酷刑细节,这些细节的真实和残酷不容置疑,让正义之士扼腕痛恨,在海内外引起了舆论的滔天巨澜,几十个国家的律师组织和人权组织均发表谴责声明,欧盟及多国驻华使节与机构亦表达关切并要求中国政府立即调查。
        连日来基于唇亡齿寒的感受,焦虑、悲痛、愤怒无法平复,我们无法想象,这些代表中国良知的人权捍卫者们,在被羁押的一年半期间里,竟遭到自己的同胞、40多个侦检人员轮番的12种酷刑折磨,这是什么样的国民待遇?如此非人道的酷刑居然堂而皇之地畅行无阻,这是什么样的司法公正?是什么样的体制竟致人性堕落于斯?是什么体制让这些实施酷刑的犯罪者们逍遥法外?
        面对赤裸裸的酷刑,良知让我们无法沉默,我们必须站起来谴责酷刑,我们必须站起来克服恐惧和怯懦,捍卫人的尊严。
        在此,我们重申中国《宪法》如下条款:
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除了宪法内含禁止酷刑的精神内核,全国人大于1988年9月也批准了《联合国反酷刑公约》(即《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且该公约已于1988年11月3日在中国生效。
        由此可见,防止并惩治酷刑行为是政府不可推卸的义务和应予承担的责任。
        我们认为,禁止酷刑,不仅是为了防止冤案的产生,也是在保护公民免于恐惧的自由,以及公民个人的尊严和身心健全。无论什么理由,只要酷刑得以容忍,任何人包括警察、检察官、法官,以及在位或离任的党政官员都有可能成为酷刑的受害者。
        我们坚信,对一个人的酷刑就是对所有人的酷刑,让一个人恐惧就是让所有人恐惧。
        我们坚信,任何人哪怕是真正的罪犯,也应该被人道的对待,不应当被施加酷刑。禁止酷刑,是现代司法文明的底线,是人类走向文明或野蛮的分水岭。
        因之,我们依据宪法和国际条约及刑事诉讼法,基于全体国民甚至整个人类属于利益共同体的意识,成立中国反酷刑联盟。
        此联盟为一个非组织化的理念共同体,对一切人开放,不受国籍的限制,互不隶属,加入与退出完全自由。
        欢迎海内外一切善良、正直、爱好和平、尊重和捍卫人权的朋友加入我们的行列,坚决向酷刑说“不”!共同监督推进《联合国反酷刑公约》在中国得到认真的落实。
        有意加入者(加盟者最好能提供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业、住所地、电话、邮箱等,便于联系),可以向任一发起人表达加入的意愿,或者向邮箱发送加盟签名信息。                                          
                             
2017年2月7日

发起人:

滕   彪      律师        旅美
余文生     律师        北京
刘士辉     律师        广东
陈光诚     法律人      旅美
胡   佳       公民        北京
丁家喜     律师        北京
袁小华     公民        湖南
陈剑雄     公民        湖北
孙德胜     公民        湖北
梁    波     记者        旅美
陈建刚     律师        北京
王   藏       诗人        北京
         
中国反酷刑联盟加盟方式:
发送(名字+身份+地区)至 [email protected]
或者填写在线表单:https://goo.gl/forms/qqSRNDLbbBDo0KN63
加盟名单(截止2017年02月24日22时 共1013人加盟):https://goo.gl/2z0E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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