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网上发表言论被被以“煽动颠覆国家罪”和“为境外提供情报罪”重判19年的新疆张海涛 家属终获会见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因网上发表言论被被以“煽动颠覆国家罪”和“为境外提供情报罪”被重判19年的新疆张海涛11月30日其家属终获会见。

下附《李爱杰:我会带好孩子等着你回家!——第一次会见丈夫张海涛记》

从张海涛被新疆当局抓捕至二审宣判结束,张海涛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海涛19年漫长牢狱生涯已无可避免无法改变……

在这一年多硝烟弥漫风雨飘摇的日子里,我首先要感谢社会各界朋友们对我和小曼德拉无私的关爱陪伴、与对海涛的鼎力支持!

由于我在新疆时,网络被限,这几天上不了网,各位朋友的信息无法回复,在这里向大家致歉!

我于昨天晚上20:10平安、顺利到达郑州,郑州的朋友们早已在18点就已到达机场迎接我,对郑州朋友们冒着寒冷的盛情接待,内心充满了温暖和感激,感谢老乡朋友们!

11月30日,我终于能够到看守所见到了我梦牵魂绕为之牵挂到心碎的最亲爱的丈夫张海涛,见到他那一刻,真的百感交集,禁不住两行热泪在面颊上波涛汹涌……

我最亲爱的爱人,我就要离开新疆了,你知道我心中是多么的舍不下你,多么的不忍把你一个人孤零零留在这万里之遥的西北边陲之地吗?

想当初,我们来到新疆,你我刚下飞机,你拉着行李牵着我的手,我们狂喜的飞奔在夜深人静而又清冷的大街上,我们对爱情和美好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而现在你我却被阻隔在了高墙内外,你迈不出,我跨不进。这令我想起了许仙和白娘子被法海强行拆开,关进雷峰塔的情景,一切皆因你做了“皇帝新装”里那个小孩子,而“法海”却无情无义无法无天,你就这样被掠夺了自由,任由我们拼命挣扎也无法逃脱这恶魔的天罗地网。

想起中午12点,你我的那次会见,恍若隔世,又如梦中。当接到可以见你的电话时(11月30号接到电话),我激动的像个孩子一样欢呼雀跃,抑止不住痛哭流涕,一年快半,你、我终于可以面对面看到对方了。可见到你时,竟无语凝噎泪流满面,你我隔着玻璃,两手相印,多想你牵着我的手,冲出这牢笼,回到我们温暖的小家。

“老婆,你受苦了!”,见到我时,你的第一句话。“你比以前更勇敢、坚强了!我梦到你很多次了,你给姐姐们说,要让她们对你像对我一样好……”不善表达感情的你,喃喃说着,脸上始终带着笑容。语气和神态像和家里一样,从你身上看到了坦然从容。“老婆,记住我们只是一个普通人,我只是不想放弃心中的信念!等我出来后,我们还做一个平凡的人。”

“嗯,我知道,我懂你,老公!”我的眼泪崩溃而出,尽管我强忍着眼泪,因为亲人们嘱咐我不要哭,以免让你伤心,但眼泪还是止不住的奔涌而出。

短短20分钟的会见,“老公,我爱你!自己照顾好身体,多保重!我会带好孩子等着你回家!”,催促的铃声一再响起,“老婆,我爱你!……”,你的声音消失在空中,我怔怔站在那里,你已在我面前被他们强行带走,我多么想时光能够倒流,多么想时间能够停滞啊……

你终于还是被带我走了……不由得想起那句经典诗句给“最遥远的距离”,其实,人生中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而是,大墙内外的距离……

在那里站了许久,望着你消失的方向,而后转身木纳的缓缓地离开,任由泪水决堤在脸上蔓延……

回想这一年多的风风雨雨,回想起大家的一路陪伴,至此,要万分感谢关注、支持海涛的朋友们!以及陈进学和刘正清两位律师,他们不畏强权,勇敢把海涛在看守所遭受酷形虐待的消息发布出来,还有各位良心正义之士不辞辛苦、劳心费力、共同抗争,才使得海涛在看守所的待遇有所改善。

1,脚镣,11月25日已去掉。

2,固定在一个位置不让活动,11月25曰开始可以活动了。

3,肚子疼,体检结果没有给,但现在肚子不疼了。

4,体重71公斤,可以吃饱饭了。

5,现在天冷了,可以放风10分钟。

6,没有睡觉挤的现象了

我把各位朋友让我转达给他的问候、关心,海涛让我代他表达谢意:是外界朋友给予我极大支持,是我坚持下去的信念和力量,感谢大家!

海涛未来在牢里的日子也许还很漫长,还需要大家继续的关注、支持!我还会继续为我丈夫呼呼,从此,因张海涛案使我觉醒乃至成长,从此,追求光明、自由、正义的脚步不会停止!这是海涛的价值观,也是我的价值观,同时这也应该是中国乃至全人类共同的价值观和追求!海涛的一切的努力与苦难,皆因我们能有尊严地活着!

李爱杰代丈夫海涛及儿子小曼德拉再次深深感谢各位!

李爱杰

2016.12.2

事件延伸:张海涛 1971年出生,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籍人,长期关注新疆民族问题以及民生事务,批评中国在新疆地区实行的少数民族政策。他也曾协助上访民众在网络发表他们遭遇的不公。多年来,每到“两会”或“六四”周年日,张海涛均会被当地派出所视为维稳对象而加以监控。

2015年6月26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派出所警方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抄家、刑拘,其家中银行卡全部被冻结;

2015年7月31日变更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

2015年11月18日再次被变更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继续超期关押;

2016年1月15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罪”重判有期徒刑15年,以“为境外提供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二罪合并执行1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2万。

根据其判决书显示,张海涛被起诉的内容是其69条微信朋友圈、205条推特和微博,还有订阅了博讯和美国之音的新闻邮件、给这些网站投稿,并接受了境外媒体采访,内容涉及“敏感”的日子里新疆乌鲁木齐的维稳状况。如在2011年发出照片并附上说明文字:“大概一周前(‘七五事件’3周年前夕),全市局势就紧张起来,尤其以维族聚居区为甚,今天,汉族聚居区也加了不少岗。”

2016年7月9日其二审代理律师陈进学会见时发现张海涛被押逾一年脚镣仍未解除。

2016年8月5日李爱杰携子前往看守所看守所了解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看守所马俊峰所长声称已解除其脚镣及允许放风。

2016年10月18日李爱杰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院冯向民法官得知张海涛案件二审再延期三个月至12月份。

2106年11月14日陈进学律师与张海涛妻子李爱杰再次进入看守所和与驻所曹检察官进行交涉,对方称戴脚镣是看守所分级管理,因张海涛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关于肚子疼的事情,被回复为“是因为吃多了”。

2016年11月15日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高级法院通知辩护律师,案件二审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

2016年11月17日李爱杰再次致电曹检察官,被答复戴脚镣是因为违反了监规,李爱杰询问违反什么监规,对方说正在查;又纸没有放风是因为天气冷了,怕生病感冒;还有固定坐在一个范围非常小的位置上不让活动,以及能否吃饱,不让洗澡,有人挤着睡问题要调查、核实,李爱杰要求对方提供张海涛身体检结果,并要求马上治疗。对方答复要给领导汇报,派人和他一起调查、核实。

2016年11月18日李爱杰公开征集朋友们给张海涛所在的看守所所长写信,抗议他们的非人道行为。

2016年11月21日,其妻子李爱杰前往新疆自治区看守所,找曹检察官询问张海涛腹痛体检报告,但索要无果,并被抢夺手机及遭遇恐吓、被要求禁止发布其丈夫海涛被酷刑消息。目前,李爱杰家中被断网。

2016年11月28日,二审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高级法院6楼8号法庭开庭,维持原判。

张海涛目前仍羁押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看守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17号附1号,邮编8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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