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我的自述——公民王健


(权利运动信息转载)各位朋友,大家好,首先我要感谢两位朋友,燕薪和常玮平先生。感谢你们千里迢迢为我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感谢你们为我所作的一切努力。另外,我还要感谢刘书庆,施正刚两位律师。他们曾经也是我的辩护律师,并且,为本案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心血,也做出了许多实质而富有成效的工作。然而,今天因为一些令人愤怒的原因,再也不能做我的代理律师了。因此我不仅要向他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同时还要给他们因本案而遭遇的一系列的麻烦,而表示深深的歉意。其实今天我更应该感谢的,还是坐在旁听席上的这些朋友,以及更多不能前来旁听,但一直都默默关注和帮助我的那些和我志同道合的朋友。自从我被羁押以来,你们不仅一直坚持给我送钱和衣物,同时还给了我的家人许多无私的关心和帮助。特别让我深受感动的是,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你们给我送了70多条毛巾。这不仅给我心里巨大的安慰,更重要的是,这使得我在漫长而枯燥的牢狱生活中从未感到过孤独,因为我在这些衣物和毛巾中感受到是你们给我的热情而又温暖的拥抱,这让我感觉到你们就在我身边,从来都未离开。我知道,在给我送钱和衣物的众多朋友中,其实有很多人自己生活并不富裕。这就让我既深受感动又内心不安。我知道,你们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从未想过要什么回报,但我还是要向你们说,我深知自己人微力薄,实在无力回报你们这份深情厚谊。我只能把这份情谊,牢牢的铭记在自己的心理。并且在这里真诚的向大家说一句,谢谢你们。感谢你们,为我和我的家人所作的一切。谢谢。
   
接下来,我要把起诉书里,指控我所参与的,涉嫌犯罪的几个事件,向法庭也向公众,做一个事发经过的说明。同时,也阐明我对本案的关键意见和态度。

一、2014年3月,我在网上看到信息说黑龙江省建三江市有四名人员被强制参加政府举办的法制教育学习班,长期限制其人身自由,并收取较高的费用。这引起了许多当事人及其亲属的强烈不满。有人认为,这是不经过现行司法程序审判审核,即长期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其形式酷似前不久刚被废除的劳动教养制度。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合法人身权利。于是有人就聘请了律师来处理此事,希望通过司法途径来处理此事。但令人遗憾的是,有几位律师接受委托后,前往法制教育学习班,要求依法会见当事人,不仅没有获准会见,还被当地行政机关处于5-15日的行政拘留的处罚。我在看到这些信息后感到非常震惊,完全不敢相信在当今21世纪,世界闻名高度发达的现代民主法治环境下,在举国上下一片全面依法治国的呼声中,居然能够发生这种早上关掉洗头房宣布要从良,晚上又开洗浴店重操旧业的卑鄙无耻的事情。本人认为,这简直就是对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公然挑衅,也是对全面依法治国呼声的肆意嘲讽。甚至是对人类文明的极大侮辱。所以当我知悉这次全国各地的公民律师或接受委托或自发的前往建三江时,我也随即赶去了建三江市,希望能为国家的民主法治和社会公平正义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我到建三江后,一共在该市停留了2天。在此期间,我在白天去过一次关押几位律师的看守所。但没有得到与几位律师有关的任何信息,只在看守所外派了几张照片后离开。就在当天晚上,我听说,有几位从外地赶来的律师,由于到拘留所要求会见当事人未果,等在拘留所外不愿离去,并打算冒着当地零下十几度的严寒,在拘留所门外露天过夜,以便第二天继续要求会见当事人。于是,我在感动之余,便和另外几名网友,一起搭车去了拘留所门口,并和大家一起冒着严寒在拘留所门外待了一晚。第二天中午,由于我个人原因,我告别了大家,独自离开建三江回到了南京。
   
二、2014年5月,我得知湖南省长沙有位律师递交的转换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没有得到回复而导致失业,随后将有关主管单位湖南省司法厅、长沙市司法局起诉到当地法院。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决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于是,我在法院开庭的前一天,去了长沙市。并在第二天法院开庭时,顺利的进入法庭,旁听了该案的审理过程。这也是生平第一次走进法庭,旁听审案,感觉很有意义,同时也学习到了许多法律知识。因此,也就有了后来我多次在不同的地方,走进法庭,旁听审案的经历。但我实在不敢相信,这居然也会成为犯罪行为。
   
三、2014年5月,我听朋友说,湖北武汉张科科律师因为不服有关单位对其律师证暂缓年审的决定,独自一人在有关单位的门前,进行绝食抗议。由于我以前就认识张科科律师,而且我也认为,他是一名为人正直的好律师。所以,我就去了武汉,并找到了张科科律师,向他表示慰问和支持。并在他绝食抗议地陪伴他一晚上。就在事发的第二天,便有一名有关单位的领导,出面解决此事。在该领导的协调处理下,问题得到了解决,张科科的律师执业执照就在第二天就通过了年审,我也随即离开了武汉。
   
四、2014年6-7月间,我多次在网上看到,河南省郑州市司法机关,先后分别以寻衅滋事对常伯阳、姬来松、董广平、于世文、陈伟、方言、贾灵敏、刘地伟等人(网称郑州十君子)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但在此后向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拒绝安排律师会见他们。在此期间,也有律师和当事人家属到郑州市司法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控告和投诉,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这种情况,持续到7月上旬。我得知有全国各地的律师和普通公民自发的前往郑州去关注此事,于是我也在7月10号左右去了郑州。在离郑州市第三看守所不远的小镇上住了大约20天。在此期间,我曾多次亲眼目睹了,许多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被看守所拒绝安排会见的过程,也正是在这段时间内,我参与了在离看守所几十米远的路边树下由各地网友和当事人家属举行的静坐、拉横幅和绝食等活动。提出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等相关观点意见和诉求。后来有各地网友为支持我们的请愿活动,自发的在网上,为我们捐助了一些住宿费和甲酮非,为了合理支配这些捐款。大家一起商定了一个捐助款的使用规则。并委托两位网友临时负责这些捐款的使用和安排。同时,为了防止出现类似某组织官员利用公款支付个人消费的情况,大家决定,再推选两位网友,来监督捐款的使用情况。于是,我和另外一位网友非常荣幸的接受大家推选,共同监督捐款使用情况。直到7月31日,我离开郑州时。
   
五、2015年5月,黑龙江庆安县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暴力执法事件,由于当事人被民警持枪打死,事件随即成了各种媒体争相报道和民众关注的热点,当时,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很多媒体,都连续多次报道了该事件。央视还邀请了有关专家学者,在法治节目中,做了相关评论和解读。网上也存在各种不同的声音和看法。后来还有全国各地的律师和普通公民,自发前往庆安县,了解事实真相和表达自己的观点或意见。其中,还有人找到了死者徐纯合80多岁的母亲和三个年幼的孩子,并给他们捐款捐物,而且表示愿意给他们更多的帮助。当时,我也同样关注此事。并认真收看了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十多媒体的相关报道,我也一直曾有几个疑问:第一、死者徐纯合为什么要阻止其他乘客进站乘车?;第二、庆安火车站有几名警察值班,为什么只看到一名?;第三、当时警察一个人处置警情符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来存有上述疑问的我也想去庆安了解相关情况。但我在当时就已经因为本案被江宁区公安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而且就在事件发生的前几天,我还因为去苏州法院旁听案件,而被江宁区公安处以治安拘留15天,罚款200元。所以,我也不想再惹麻烦,而放弃了前往庆安的想法。后来在我得知前往庆安的网友需要一张银行卡作为募捐账户时,我便提供了我的。
   
以上就是我所参与的几个事件的事发经过。下面我要谈谈我对本案的观点和态度。
   
起诉书说,我为了引起社会关注和炒作,给当地政府和司法机关施加压力,在不了解实际情况下,先后多次前往上述地点,在郑州市第三看守所门前等公共场所聚集。通过参与静坐举牌拉横幅绝食喊口号等方式,提出无罪释放有关犯罪嫌疑人等无理要求,对有关人员进行所谓的声援活动,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办案,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看了这份段文字,我想说,我要谢谢公诉机关对我参与这些活动动机的认定。因为,如果我所参与的这些请愿活动,确实或者说有可能会引起社会关注和给政府机构造成一定的压力的话,那我感觉非常欣慰。而且,如果有可能的话,我还会继续参与类似活动。因为,在我看来,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民众,对于关注和参与国家公共事务和社会热点问题的热情和程度,正是这个国家和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标志。民众给政府机构施加一定压力,也是促进他们更好依法行政的一种有效手段。而政府机构承受社会压力的能力,也是衡量他们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所以,我认为,我所参与的这些静坐、举牌、拉横幅等请愿活动根本与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办案秩序无关,这是当今世界民主法治社会中公民为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所采用的最普遍最文明的方式。这也是我国想法所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另外,我必须要强调的是,我在参与上述这些活动的过程中,从没有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对任何人实施过挑衅、骚扰、打闹等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工作、生活或学习的行为,也从没有造成过任何场所发生交通堵塞,行人拥挤等可能会干扰正常出行、通行,或者影响到他人工作、生活或学习的混乱情况。相反,我们还专门购买了扫帚等清洁措施,每一天都会把请愿地点和周边区域打扫的干干净净。这足以说明我们对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特别在意和维护。所以,我认为,起诉书中,所谓我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秩序混乱的说法,完全是为了打压民众而编造的借口。其用心和目的,非常的明显。就是有些坐在政府机构里的当权者,看到我们这些草民居然敢理直气壮的用举牌拉横幅的方式向他们提出不同的观点和诉求,感觉心里不爽,于是就想利用这种打压的方式来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最终达到维护其统治地位的目的。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本案完全是一起彻头彻尾的认为制造的冤案假案,是针对我向政府机关提出不同观点意见诉求而实施的打击报复,也是对公民合法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的粗暴干涉和野蛮打压,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因此我再次表示,坚决不接受公诉机关向我提出的犯罪指控,同时,我强烈要求合议庭必须严格认证依法查明本案情况,并做出一个禁得起历史检验的公正裁决,还给本人一个公道和清白。这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法律神圣和威严的惟一正确选择,也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建立一个和平安宁的法治环境。
   
本人一直认为,在当今现代文明的民主法治环境里,假如有人因为金钱和欲望犯罪,那一定是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出了问题,必须加以惩罚改造。如果有人因为基本的生存条件,比如口粮、学费、医药费犯了罪,那我们就应该反思,是否是我们的社会分配制度出了问题,并进行有效的改良和改进。而如果有人认为自己的思想观点犯了罪,那就一定是国家的统治机构和社会制度出了严重的问题,惟一的出路,只能是进行彻底的变革。
   
今天,我因为参与静坐举牌拉横幅等请愿活动而受到犯罪指控,这也是我生平第一次收到犯罪指控,以前,我从未想到我今生会和罪犯一次扯上关系,因此我的心情非常复杂。即感觉无限的悲哀和无奈,又还有一些庆幸和骄傲。我感觉悲哀的是,在当经21世纪世界文明高度发达的民主法治时代,日本人能够上街举牌拉横幅去反对国会通过的新安保法,美国人也可以上街举牌拉横幅抗议警察过度执法,韩国人也可以上街举牌拉横幅设置反导系统,甚至要求总统下台,而我们到看守所门外举牌拉横幅要求保障律师会见权,却成了扰乱办案办公条件的犯罪行为?!外国人在他们的国家举牌拉横幅我们的记者可以去现场采访,然后上新闻联播,而我们不论在哪里举牌拉横幅,最后等来的只能是警察的清场和抓捕。同样的举牌拉横幅结果却有如此巨大的差异,这如何能不让人感觉悲哀、无奈、伤心和绝望。但同时,让我感觉庆幸的是,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在这片土地上,已经有许多人,敢于用各种形式,公开而自由的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仅仅是和我一起参与上述活动的人,已经数百上千了。因此我也为我能够成为这其中的一员感到无比的自豪。
   
今天我还要告诉大家,无论法庭判决结果如何,我始终都坚信历史最终将做出最公正的判决。因为,人类社会向着文明、民主方向发展的脚步,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挡的。这是历史发展那的必然规律,也是我们全人类所共同追求的理想和目标。任何国情和特色都不可能例外。
   
今天你也许能够杀掉家里报晓的雄鸡,但你却无法阻止太阳在明天照常升起。民主革命的先驱孙中山先生在100年前就说过,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曾经有人问我,面对现在的处境,你难道不害怕。坦白告诉大家,我害怕坐牢,害怕和亲人朋友分离,我也害怕饥饿寒冷和孤独,但相比这些,我更害怕失去理想、追求和做人的尊严。在我看来,一个人如果没有了理想和追求那就无异于行尸走肉,对我而言,失去了尊严,生命将毫无意义。所以,虽然我也害怕,但我必须坚持。
   
最后我要对我的父母、妻子和儿子再说几句。其实,我现在能够对你们所说的,只有“对不起”这三个字。我知道,虽然我没有作奸犯科,所以也不至于让你们乃至整个家族因我而蒙羞,但我更加知道,因为我的坐牢,一定会给你们造成伤害。自我失去自由离开你们以后,我常常都会想到和梦到你们。我会想到我的父母。你们已经年近耄耋,且双双身患癌症。而我却不能在你们的膝下尽孝,而且还要让你们为我担惊受怕。还有我的妻子,现在已经退休在家。我们本可以白首相伴共享天伦,但却遭此横祸,让你无端受此打击。还有我的儿子,虽然你已经长大成人,也有了工作,可以自食其力,但还没有结婚成家,所以,按照我们中国人的传统,我还欠你一个交代。每当我想到这些,我就会心如刀割l俱焚,深感自己愧为人子,愧为人父。但即使这样,我也不得不告诉你们,对此我并不后悔。因为我所做的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我也从不认为,我的选择有什么错误。当然,我也知道,我的这些行为,可能会让包括你们在内的很多人无法理解。办案的警察也总是问我,你为什么要去做这些与你无关的事情。现在我告诉你们,我是不想让我们的子孙后代在若干年后,在书写历史的时候羞于提起我们这一代人。因为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当今世界,全人类都在想着文明、民主的方向高速发展,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也绝不应该成为极少数的例外。否则,我们的子孙后代一定会鄙视我们。
   
历史告诉我们,人类社会的每一个,哪怕是最微小的进步,都是由千百万人用最艰苦的努力和牺牲换来的。今天,既然让我们赶上了这个时代,那我们就应该就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去完成这个历史的使命。我们不能辜负这个时代。
   
最后我要告诉你们,今天事已至此,我也不敢奢望能够得到你们的理解和原谅。我唯有恳求你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的保重自己,无论世界发生了什么生活总要继续,虽然我暂时不能和你们在一起,但我的心里时刻都会想着你们。因为,你们永远都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向你们保证,我一定会很快,回到你们身边。我也请你们一定要相信,公平正义有时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王健一审自辩词
2016年12月13日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