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网上发表言论被重判19年徒刑的新疆张海涛遭酷刑 脚镣从未去掉、个人信件遭没收、生病要求治疗遭拒、遭疲劳审讯及殴打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陈进学律师2106年11月14日前往新疆自治区看守所会见因网上发表言论被以“煽动颠覆国家罪”和“为境外提供情报罪”重判19年徒刑的新疆维权人士张海涛。会见过程中得知张海涛遭酷刑及刑讯逼供,其中从一审判决至今脚镣从未去掉、个人信件遭没收、生病要求治疗遭拒、被指定坐在一块瓷砖大的地方,不许活动、遭黑头套和脱光衣服侮辱、遭疲劳审讯20日夜及倒吊殴打。

事件延伸:张海涛 1971年出生,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籍人,长期关注新疆民族问题以及民生事务,批评中国在新疆地区实行的少数民族政策。他也曾协助上访民众在网络发表他们遭遇的不公。多年来,每到“两会”或“六四”周年日,张海涛均会被当地派出所视为维稳对象而加以监控。


2015年6月26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派出所警方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抄家、刑拘,其家中银行卡全部被冻结;

2015年7月31日变更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

2015年11月18日再次被变更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继续超期关押;

2016年1月15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罪”重判有期徒刑15年,以“为境外提供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二罪合并执行1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2万。

根据其判决书显示,张海涛被起诉的内容是其69条微信朋友圈、205条推特和微博,还有订阅了博讯和美国之音的新闻邮件、给这些网站投稿,并接受了境外媒体采访,内容涉及“敏感”的日子里新疆乌鲁木齐的维稳状况。如在2011年发出照片并附上说明文字:“大概一周前(‘七五事件’3周年前夕),全市局势就紧张起来,尤其以维族聚居区为甚,今天,汉族聚居区也加了不少岗。”

2016年7月9日其二审代理律师陈进学会见时发现张海涛被押逾一年脚镣仍未解除。

2016年8月5日李爱杰携子前往看守所看守所了解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看守所马俊峰所长声称已解除其脚镣及允许放风。

2016年10月18日李爱杰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院冯向民法官得知张海涛案件二审再延期三个月至12月份。

2016年11月15日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高级法院通知辩护律师,案件二审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

目前仍羁押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看守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17号附1号,邮编830013)。

下附:李爱杰呼吁国际反酷刑组织关注被酷刑的张海涛

广东陈进学律师不远万里不辞辛苦,在本月14日凌晨00:25到达新疆。又在当天早上10点,我们赶往新疆自治区看守所,看望因在网上发表言论,而被重判19年的河南籍新疆良心犯——我日夜思念牵挂的丈夫张海涛。

陈律师给海涛带去了安慰、温暖!同时也带出了令人震惊的消息!

一、关于虐待

1,脚镣从未去掉(从一审判决至今)

2,海涛说:“在监室里只有我必须按看守所指定位置坐,位置不对喇叭就响起,坐的姿势不对都要被管教指正”;平时不让活动,每天只能坐在一块瓷砖大的地方上,有时起立、蹲下活动,紧急铃就响起。坐在那里,可以看书,圣经没有给我。
我个人的信、照片、辩护词安全检查时被没收了,没有纸和笔。昨天发了纸和笔,看反腐记录片《永远在路上》,关于周永康、白恩培、李春成、周本顺的腐败事迹,让写心得,写完后,纸和笔收走。2016年8月初,看守所刘文所长让人拿给我人民日报的一篇关于胡石根案的新闻和评论,让写心得。”

3,监室里只有我无论做什么都要打报告,洗澡打报告,经常不批准,夏天也是。平时吃一个馍馍,想吃两个都要打报告。

4,监室里有一个人(高大强壮的),必须睡在我旁边。

上述情况从2016年一审判决持继至今。

5,生病,2016年9月份之前至今,半个月,十几天肚子就疼一次,每次疼几个小时,疼得直冒汗,9月底去医院检查了CT、心电图、尿检、血检、B超,没有告诉体验结果,管教说是因为吃多了,每次肚子疼,同仓的马上报告,管教让我在地下活动,说活动下肚子就不疼了,而我要求上床休息,管教却不让。
6,放风 上次律师离开后,开始放风了。十一之前每周放风两三次,每次放风约1小时,十一之后放风了一次,说天气冷了,就再也没放风了。

海涛还说:被带出仓到会见室的这段路程,带黑头套,而且来回在大厅要把衣服全部脱光,我写给海涛的信也被复印。

二,关于刑讯逼供 (2015.6.26刚被抓的20天里,遭受刑讯逼供的再次核实)

1,连续20天日夜不让睡觉,有醉汉盯着不让闭眼。如果困了,他们用打火机在我脑袋前、后、左、右点着烧。不给食物和水,辱骂、威胁、恐吓、欺骗,拉到没有监控的地方用手拷反吊着打,拳打、脚踢、用空心胶管、蝇子拍殴打头部、胳膊、腿等部位,他们是夜里打,白天审问,是蒙着头带到地下室打。打人的是市国保支队王副队长,六中队马伊耿队长,办案人员杨涛,还有一个年轻的隋飞飞。

听完陈律师带出的消息,我的整个身体都在颤抖,手在发麻,我的眼睛在流泪心在滴血……

“亲爱的,你犯了什么罪,何置于受此虐待,受此刑讯逼供!”,眼泪奔涌而出,我哭泣着,声嘶力竭的仰天咆哮:“凭什么?!凭什么?!这样对待他,那条法律规定你们可以这样做?你们的心是什么做的?!”。

我如疯了般时而咆哮,时而哭泣……刚刚马俊峰所长正好出来,我还向他问起海涛脚镣、放风的情况,他那么肯定地说脚镣已经去掉,可以放风啊!而且以前也这样说过,他怎么说话不算话呀!……

新疆的初冬,太阳发出微弱的光,此刻让我感受不到一丝暖气,一阵寒风吹过,树叶哗啦啦纷纷落下,在这衰败中,我的心是如此的悲愤,但也使我如此的坚定、如此的坚强!

我坚信海涛无罪,而当局强加给他的罪责,与他所蒙受的苦难,在未来的日子里,始作俑者所犯下的反人类罪行必须要得到清算!

我相信正义会迟到,但正义绝不会缺席!同时我希望国际反酷刑组织,与社会各界关注正在受苦受难的张海涛,谴责新疆当局的反人类罪行,早日还张海涛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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