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政府领导与被拆迁居民达成依法解决共识


(2010-8-4)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张家港市南门所有的被强拆居民应张家港市徐美健市长之约,到张家港市社会调解服务中心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进行调解。这是张家港市政府主要官员第三次直接与被拆迁居民面对面。

今天到现场参加调解的除被拆迁居民钱樱、徐翠莲、徐瑞英、顾明峰、蔡芹福等五位代表,和持有《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人土地储备中心秦洪祥主任外,还有的政府官员二十二位:市长徐美健的助理黄姚(代表徐美健市长)、张家港市发改委陆主任、建设局副局长兼张家港市动迁办主任彭伟、规划局张宇洲副局长、国土资源局孙建华、杨舍镇镇长缪维成、张家港市动迁办副主任刘新德、合力房屋拆迁公司法人许瑞兴、评估公司主任徐瑛、公证处黄洪主任。

上午9点半调解准时开始,张家港市南门段被强拆居民代表向政府领导提出,因被拆迁地块是商品房开发,所以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原地安置。市长助理黄姚和规划局张宇洲副局长回答被拆迁居民代表:原地已经没有房子(未解释为什么没有回迁房屋)。

在领导表示原地安置有困难时,被拆迁居民代表以理解和妥协予以积极回应。退而求其次要求依据国务院和地方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市场价格计算补偿,即补偿款能够在同等区域买到同等面积的住宅房。全场鸦雀无声。

为了在调解会上有理有节和有理有据,被拆迁居民代表把在张家港政府网站上打印出来的基准价表以及区位补偿价表等依据提供给领导们。略感意外的是,作为信息发布者的市长助理黄姚称网上下载的依据可信度很低。

调解一直到下午14点结束,在整个过程中,市长助理黄姚虽然没有给予被拆迁居民实质性的答复,但是对所有在场的各部门官员做了交代:一定要与被强拆居民要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合法的进行协商解决。

由征地拆迁造成社会极端不公和官民矛盾的现实,已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张家港市政府的主要官员能够与被拆迁居民直面问题还是值得赞赏的。据悉,在今天市长召集的调解会前,张家港市政法委书记李汉忠曾两次与上访维权的被拆迁居民进行直接的沟通,为今天的调解会营造了基础。

首先起到了缓解官民对立情绪的作用,而且在积极的沟通中能够象今天那样,在理性的让步中达成依法解决的共识。但,关键是依法解决的共识(或者说政府官员的承诺)能够得到遵守和落实。
(张建平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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