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沛县开发商零元拍得黄金地段 被拆迁居民屡告屡败


(2010-8-11)权利运动发布:
进入2006年,是中国房地产井喷最高峰时期,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江南房地产公司竟然能够通过挂牌出让方式,于4月13日以零元价格从政府手中获得位于沛县正阳中路东侧、东风东路南侧的一块86.4亩黄金地段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更匪夷所思的是《挂牌出让成交书》中还明确:出让人沛县国土局免除竞得人沛县江南房地产公司所有规费、专项资金、以及专项基金。而且,地块上的公共房屋拆迁,竞得人江南房地产公司只需支付一半补偿。

“不可能,天方夜谭”。这是经常性看中央电视台宣传的人的第一反映,你杀他头他也不相信上段文字的真实性。因为他们坚信共产党是依法治国的,腐败只是偷偷摸摸的。要知道,在2001年国务院就出台《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通知》,要求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定期确定公布当地的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切实加强地价管理;在2002年国土资源部出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四条,所有使用国有土地的商业项目都必须通过招、拍、挂程序。

(零元挂牌价出让背后是怎样的肮脏交易?)

在美国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离奇而真实的事,有一个人在网上仅花一美元就拍得一套别墅,因为谁也不相信一套别墅的起拍价会是一美元!在刘邦的故乡――中国沛县,86.4亩黄金地段值多少钱?大概得上百套别墅没有问题吧;开发后值多少钱?大概得上千套别墅吧!一分钱不花取得,这沛县江南房地产公司的老板陈飞何许人也?

还有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得了如此大便宜的人竟然还不愿意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被拆迁居民合理补偿。换句话说,还要在房屋拆迁上再实施一次巧取豪夺!而且,这个疯狂的掠夺计划在政府官员和警察的死心塌地协助下“依法”实施了……。

沛县江南房地产公司获得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载明拆迁期限是2006年6月28日~2006年9月18日,后延长到2008年6月28日。由于江南房地产公司拒绝被拆迁居民合理补偿,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过期三个多月的2008年10月7日,沛县县委县政府为开发商的拆迁召开了专门的紧急会议。

在有全县各部门领导参加的会议上,县委书记周广春强调:加大力度,多措并举,争取在三天内将还没有搬迁的324户居民全部达成拆迁协议,尤其是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的123户,各单位的领导如在三天内做不通工作的,必须对被拆迁居民有关联的配偶、亲属进行诫勉,由警告-停职-免职-停发工资等措施督促签定房屋拆迁协议。

(沛县领导违法拆迁会议记录)

已退休的原沛县政协常委周临溪、沛县房管局退休干部唐世月等十多位属于体制内人员的被拆迁居民,因无法接受沛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赤裸裸参与非法拆迁的行为,拒绝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并到江苏省人民政府反映,结果遭暴力劫访后全部投入黑牢。

2008年10月23日,在周临溪被非法拘禁期间,沛县拆管专班领导对其家属以“不签字就对周临溪判刑”进行恐怖威胁,逼迫其妻子景大兰在所谓的协议上签字。

从黑牢中出来的周临溪老人见房屋已被非法拆除,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非法出让土地和非法逼迁等行政诉讼,然而得到的却是一次次枉法裁判。例如江苏省高级法院对强制拆迁的二审称:拆迁许可合法性问题、拆迁裁决合法性问题、以及对在胁迫状况下签定的不是真实意思等问题,都与本案被诉的沛政复(2008)14号强制拆迁批复的合法性不具有直接关联性,不在法庭的审查范围。作出(2009)苏行终于字第0071号驳回上诉的判决。

更有令人拍案叫绝的是,向国土资源部举报沛县政府零元出让国有土地86.4亩,国土资源部竟然将举报人周临溪举报信以及特快专递存根一起寄的被举报人沛县国土局的手上,让地方政府肆无忌惮地对举报人打击报复,以表达中央部门对地方部门的沛县国土局的臣服和忠诚!

(国土资源部将举报信返回给被举报人的证据)

通过“人肉搜索”结果,沛县江南房地产老板陈飞与中央九常委没有任何关系,与中央政治局的委员也没有显示出有直接的关系。那么陈老板又凭什么能一夜暴富还在“反腐倡廉”中金身不破?当在网上搜索一下国土局-局长,会发现答案是如此简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中,一个权力寻租的一个分肥平台而已。
(闻天不祥撰稿)

附:《控 告 书》

控告人:周临溪,男1946年6月9日生 汉族,江苏沛县人。原县工商联副会长、县政协第1—6届委员、常委;徐州市第12届人大代表;江苏省第四、五届侨联代表等。
电话:0516—89602581 身份证号码:320322194606090010
联系地址:江苏省沛县沛城镇向阳南路 邮政编码:221600

控告人:唐世月,男,1947年10月20日生,汉族,江苏沛县人。县房管局退休职工。电话:15852222162 身份证号码:320322194710200013
地址:江苏省沛县沛城镇居民点28号。

控告内容:
1、沛县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商陈飞,依仗其老乡后台原徐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陆正方(现被省纪委双规),以零万元骗得近百亩土地使用权,相关规费和基金全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附件5);违法商业开发强拆我们的住房;

2、官商、商黑勾结非法关押侵犯人权;对我们实名举报、起诉、上访的合法行为打击报复,我俩被非法关押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一年;侵犯健康权致使我俩被虐待致病。

3、陈飞乘人之危,在控告人失去人身自由之时恫吓胁迫家属代签拆迁协议变相强拆致使我们无家可归。
控 告 详 情

一.违反宪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侵犯人权
2008年10—11月份,因不服陈飞违法开发和未得到合理赔偿,及反对县政府对我们21户相继实施暴力强拆,我们依法起诉、上访维权被截访抓关。详见《江南时报》2009.3.12第13版

截访大队20多人,将我们上访的七人由南京押回,在派出所院内单衣站冻一小时(10月14日凌晨2—3点)。凌晨4点,参与截访的县拆迁办负责人,利用审讯室逼谈拆迁协议被我们拒绝。这时的罪名是:“抗拒拆迁”;
14日下午,上访者徐本华在新城派出所被坐老虎凳,我俩也在警方扬言要被动刑而且患病的双重压力下,被胁迫在他们预先编好的《监视居住认定书》上签字。我们七人中的四人被非法羁押40个小时后放出。我俩和徐本华三人被强制48小时没睡觉。15日又被押至县公安局刘局长家庭开办的“华美招待所”黑窝点监控。当时我俩均患心脏病、高血压被监控住院治疗。其间住房被强拆,因拒绝在拆迁协议上签字,我俩被分别关押15—23天。

为了强拆民房仅在该区三天内就抓关传讯16人,其中居民严桂荣、郭永梅因拒签协议,竟被抓两次迫其就范。行政干预严重,我俩的子女均遭株连被其单位威胁停职停薪(证据七)。公安介入也是开发商疏通,如:2008.10.12日半夜被警察无辜乱抓的退休干部胡广胜,就亲眼看到陈飞到派出所送十余条名烟(有证据)……抓、关、放不给任何手续,这伙“黑社会绑架”式的“绑票”居然是为了强拆房子。

二.存在官商勾结之嫌
开发商的后台陆正方虽被双规,其余代理人仍不时对我俩进行报复。如:2009.7.11日,几个警察又无故抓我们并拿出《刑事拘留证》晃晃,随即强制我们按刑事拘留程序照相、采集指纹等等。一个警察竟然说自己到公安局办公室私盖公章先把我俩羁押。后经看守所医生诊断我二人患病,派出所长才说:“不反对打官司,就是不能上访、上网,不然就逮捕判刑”等等。我俩备受侮辱八个小时后才放人,不给任何手续,显然是被黑社会操纵而公权力私用。故而连我们的“民告官”官司在市中院、省高院均遭败诉、申诉无着。我们的生命财产时刻受到威胁至今无家可归。

以上控情属实,为此我们强烈要求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彻底惩办官商勾结的邪恶势力和他们的保护伞,为我们伸张正义,平反昭雪,赔偿我们的住房及一切经济损失。 此盼恳切,望予落实实!

相 关 证 据
一:沛县人民政府的强拆令【批复】; 二: 暴力强拆情况明细表;
三:滥用警力强拆民房部分照片;(网摘) 四:抓关上访人员情况表;
五:土地零元转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情况; 六:做假的《拆迁许可证》;
七:行政干预、家庭连坐、株连式拆迁; 八:举报派出所不作为的材料; 九:实名举报的证据,邮单; 十:被侵害健康权的住院证明;
其他详细证据在调查时提供。
部分证人联系方式:
徐本华:13225296959 陆齐全:13914847726 严成全:15952225111
魏存霞:13236022700 李传真:051685291079 王诗友:13382459655
朱有传:051689697968 闫桂荣:051689094050 冯守平:13179713667
丁春华:13952222339 马崇新:13626178871 张彦军:13218556839
宋正民:1515208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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