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计生受害者李群起诉街道办事处一审胜诉

2016年5月12日权利运动编辑获悉,广东惠州市计生受害者李某群收到两份法院判决,惠州市大亚湾法院于2016年4月28日判李xx胜诉。

据了解,李某群第一胎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符合生育二胎的规定,2010年向村委计生递交证据材料申请生育二胎,2011年在准生证没批下来的情况下生育二胎。2014年在深圳工作李某群 在福田街道办事处办理居住证时才得知自己被被认定超生,需要缴纳15.6万社会抚养费。为了确定是哪个部门作出超生认定及征收决定,她分别向户籍地所在地村委会及澳头街道办事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村委会和澳头街道办事处都拒绝公开这些信息而引起本次诉讼。

李某群认为按当时的法律规定只需补办手续及支付原征收额2%的费用就可以,而不是征收15.6万。计划生育又管理混论,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计生部门和乡镇政府都可以作出征收决定,都搞不清楚到底是哪各部门做错了征收决定。

李某群还表示,这次胜诉可以明确自己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纠正错误的征收决定,但是还要等这个判决生效后澳头街道办事处作出答复后才可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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