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云龙遭残杀后昏迷在血腥的现场)
(看一看这几个公安面部表情就明白他们在残杀事件幕后充当了怎样的角色?)
(国家发改委发文规定,对电缆行业必须严格控制征地扩张。为此政府在没有召开村民大会的情况下非法将基本农田流转)
(这是08年12月抢地现场,大量公安人员冲锋在前。在征地拆迁运动中,公安已经成为中国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大威胁)
(2010-8-30)权利运动发布:
在被残杀中侥幸生还、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救治的江苏省宜兴市失地农民维权代表许云龙致电权利运动,7月21日傍晚,其位于官林镇戈庄村的家,突然一群不明身份人员,这群人堂而皇之闯入其家中,见许云龙不在家中就扬长而去。
村民们目睹这群不明身份人员的嚣张气焰,明白是官林镇政府和红旗电缆厂雇佣的黑社会人员,是专门替政府和企业主抢夺老百姓土地做打手的。
当这群人离开后,村民们原以为今天可以有一个平静的夜晚而纷纷回家。哪知道一小时后(大约18点40分左右),这批黑社会人员突然杀了一个回马枪,而此时许云龙刚好从外面回到家中。这些黑社会人员立即冲入许云龙家中,首先控制开关将照明灯熄灭,然而肆无忌惮对许云龙及其家人实施暴力侵害。
短短几分钟时间,许云龙就倒在了血泊中,许云龙的家人也纷纷受伤。当村民们听到动静赶到许家时,这些黑社会人员已经扬长而去。村民们立即电话110报警,姗姗来迟的公安在村民们的强烈要求下做了笔录。
好在,政府非法征地已达四年多,村民也认识了这批黑社会中的一些人员。在村民的指认下,官林镇派出所虽然“抓”了两个凶手,但很快就将实施严重暴力的犯罪嫌疑人放了。
宜兴市官林镇戈庄村的村民们无法理解(当然全中国人民都不能理解而却要面对的现实),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职责的公安机关怎么能如此放纵一个公然残杀无辜的团伙?义愤填膺的村民们以《官商勾结强占农田,警察机关竟成帮凶》文章揭露官商勾结、官匪勾结抢夺土地的真相,希望社会各界和媒体对残杀失地农民维权代表事件给予关注。
附:《官商勾结强占农田 警察机关竟成帮凶》
这是一个长达四年之久,直接损害农民合法利益,大量破坏农田,有法无处依,有冤无处申的惨剧!
我们是江苏宜兴市官林镇戈庄村胡家塘组组民,今就官商勾结、公安参与、法院撑腰,严重侵犯村民的经济权和公民权一事向各位曝光,以求声援。
一、宜兴红旗电缆厂勾结官林镇政府、派出所和戈庄村委,用骗、逼、抢、打、抓的手法侵吞农民承包地的恶劣行径:
1、骗:2007年3月,在没有任何批文和手续的情况下,村委干部拿着皮尺到我组丈量土地,说土地已被征用,农户快去拿钱签字。实际上,我们一直没有看到县、乡政府对用地有关公告,也没有召集农户开会听取意见。而且每亩一万元的买断低价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补偿标准。
2、逼:因为村委只给农民每亩一万元的价款,农户不签字,村委在2007年4月就把电灌站和电力设施全部拆光,宣布不给农民的水田进行排灌,逼农户签字。农户在此高压下,感到绝望,一部分人只得被迫出卖。
3、抢:骗、逼无效,到2008年12月8日,官林镇政府命令全部公安警力和城管人员配合红旗电缆厂共计400余人强行圈地。
4、打:在强制圈地的过程中,村民不服,就被红旗电缆厂老板带来的黑势力团伙殴打,导致12人受伤。(均有照片、视频为证)
5、抓:另有村民由于坚持不卖田给电缆厂,竟被当地公安人员带走,非法拘押5人,拘留1人,整整10天。并有警车多天日夜施压,传唤恐吓我组村民,一时间一片白色恐怖。
二、村民艰难维权路:
土地被强行圈占后,我们数次上访市政府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但都一级推一级,要属地解决。由于属地一级都是违法当事者,是土匪强盗,根本不讲法律法规,无奈我们只能寄望于启动法律程序起诉。2009年,我们拿着诉状前后六次到宜兴市法院要求受理,未料法院每次都不受理,亦不解释不受理的缘由,说不受理就是不受理。
到2010年7月中下旬,被告(红旗电缆厂)凭着有法院的撑腰,开始强行施工,于7月21日18时,出动30多名打手到村民许云龙家中要抓打许云龙,其时,许云龙正好不在家中,又有群众围观,30多名打手遂走掉了。但到了19时40分,这批人再次闯进许云龙家中行凶,将许云龙毒打至不省人事后扬长而去。许云龙至今仍在医院治疗。2010年8月2日我们到宜兴人民法院提请我们的民事诉讼,法院第7次拒绝了我们,坚决不予受理。
按照《土地管理法》十三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我们的土地是依法登记的耕地,私人开发商有什么权利抢我们的土地去贩卖抵债?以每亩一万元的低价剥夺我们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是根据什么法律?土地被强占,人被打伤,宜兴市人民法院拒不受理我们的民事诉讼请求,有什么依据?公安、法院的做法这么恶劣、性质这么严重,不单是“不作为”而是“乱作为”!基层政府、公安、法院助纣为虐,已成为私人老板的工具。
我们农户能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利呢?网友们,媒体们,帮帮我们吧!
作者:胡小明、许云龙、胡法元等18户失地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