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李蔚:胡石根长老在看守所是否有钱用、有衣穿?


(2016年04月25日权利运动信息转载)  2016年4月22日我搭朋友的便车去了一趟天津第一和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接待室询问接待警察:“请问,能否查查胡石根账上有多少钱?”
   “查不了。”一名上了年纪的警察回答。
    我又问:“那能否帮忙查查他弟弟胡水根给他寄的钱是否收到?他弟弟远在外地,过不来。我代他来问问。”
   “如果没有接到通知,寄来的钱也会被退回去。你可以看这个规定。”接待警察指着玻璃窗上贴着的两张纸说。
   “可以拍照吗?”
   “可以。”

    回来以后,我打电话问了胡石根长老的弟弟胡水根,他说:“除了收到逮捕通知书以外,没有收到任何其它通知。”

    据我所知,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看守所在押人员的亲属或朋友存钱和衣物给在押人员。很多看守所允许在押人员的朋友送钱和衣物到看守所,或邮寄钱和衣物到看守所,并没有对关系或要求必须有通知的任何限制。

    一些看守所对于给在押人员存钱、存衣物有一些特别的规定,本人认为这些规定属于超越法律法规授权,属于违法。如:
    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要求:必须是直系亲属才能存钱和衣物。
    天津市第一、第二看守所要求亲属必须接到看守所的电话或书面通知,凭编码才能送或邮寄钱物到看守所。

    我曾经在看守所遇到过不少孤者,他们连身份证号码都没有,也就是所谓的“黑户”,他们不可能有法律意义上的亲属。如果看守所规定只许亲属存钱物,并且还要所谓的通知,那么他们的朋友也无法给他们存钱和衣物了。

    在看守所,事实上一切日用品都需要在押人员自己花钱购买。没有钱的在押人员,他们的牙膏、牙刷、卫生纸、肥皂、洗衣粉、换洗衣物就需要其他在押人员给他们或收号费给他们购买。

    胡石根长老自2015年7月10日被抓捕后,至今已经有9个多月了,他的账上应该不会有钱了。他的日用品和换洗衣物哪里来?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他不会受到牢头狱霸或其他在押人员的欺负吧?

                            李蔚
                        201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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