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惊现集体村民告不倒 愈告愈牛的村支书


(2010-7-20)权利运动发布:
福建省福清市龙山街道龙东村村支书夏仁德,今年初开始在位于龙峰路的五亩多村集体土地上私自建造高档商品楼。按照《土地管理法》四十三条明确规定,所有建设用地都必须使用国有土地。夏仁德从那里搞到商品楼建设项目的批文?再说一个村支书那里来这么多的钱?

(夏书记开发的严重违法、也严重影响龙东村村民们出行且严重损害龙东村村民合法权益的商品楼)

据龙东村村民反映,夏仁德以及他的家属没有经商的经历,其本人一直在村里面当干部,原来是村主任,后来担任村支书到至今。龙东村的集体土地在夏仁德的手上几乎被倒卖一空,失去了生存基础的村民们无数次到福清市、福州市、福建省有关部门举报,甚至多次到北京有关部门控告,但最后的结果是夏书记安然无恙,举报和控告的村民代表被关入黑牢。

这一次夏书记搞房地产的非法开发,是借用夏庆发、夏守顺、夏守霖这几个拥趸的名义实施的。据村民的维权代表了解,夏书记开发的商品楼是13层以上的电梯房,每一层有8个单元,每个单元房面积达到150平米,结构和设施比较高档和现代。

对夏仁德书记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的行为,村民们推选维权代表,向福清市国土局和监察部门举报反映。今年的4月19日和5月14日,福清市国土局两次发出答复,认定夏仁德开发的商品楼项目,属于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违章建筑,转交行政执法局(即城管)拆除处理。

城管,一个在中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部门,只要是平民百姓的财产,哪怕是受《宪法》保护的不动产,即使没有行政机关的认定和转办,照样肆无忌惮以“执法”的名义捣毁,甚至掠走。而这一次夏书记开发的真正的违章建筑,即使有了行政机关的认定和转办,城管照样无动于衷。

随着村民们的深入了解,据说,一部分掌握权力的党政官员从夏书记处“购买”了位置优雅的房产,不久就可以在这个交通方便、环境优美的地方落户。怪不得,城管一下子从残害平民百姓的下山猛虎变成了病猫。

土地公有制+改革开放,村支书实际上就是当代的不折不扣的地主恶霸。而且,由于利益的集团化,在不涉及权力倾轧的狗咬狗情况下,监察部门因害怕蝴蝶效应,是不敢随便动一个村支书的。

龙东村村民们的维权路在何方?我们将拭目以待。

附福清市国土局认定违章建筑的答复:


(闻天不祥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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