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城中村被拆迁居民依法表达诉求遭遇法盲镇长


(豪华气派的杨舍镇政府)

(2010-7-20)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是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城中村)被拆迁居民应约与政府协商解决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日子。然而,满怀希望的被拆迁居民遭遇到了连基准价格和区位价格都搞不懂的法盲镇长缪某某,导致解决拆迁纠纷的愿望再一次破产。
(张家港市政法委书记李汉忠和缪镇长正在接待被拆迁居民)

下午两点,钱樱、宋艳萍、郭和平以及身患肾病挂着吊瓶的郭惠燕等八户代表准时来到豪华气派的杨舍镇政府大楼,张家港市政法委书记李汉忠已在缪镇长宽敞明亮的办公室等待被拆迁居民代表。双方见面后直奔主题,居民代表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获得的证据材料,证明张家港市发改委将规划为商业开发的杨舍镇城中村地块于2009年2月16日批复由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前期开发属于违法行政行为。
(挂着吊瓶的被拆迁人郭惠燕在缪镇长办公室据理力争表达合理诉求)

缪镇长表示,政府不管违法拆迁还是违法行政,都是为了城市的发展,在拆迁补偿上一定不会损害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

城中村被拆迁居民代表表示,尽管政府违法行政在先,而且已非法将自己的房屋拆除,但自己并不希望纠缠于政府的不法,只是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自己回迁,或者合理的货币补偿。居民代表钱樱拿出来从张家港市政府网站上下载的2009年4月公布的基准价格和区位价格,要求依据《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和《张家港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计算房屋拆迁安置补偿。

刚才还口口声声要做到不损害被拆迁居民合法权益的缪镇长,此时竟然称基准价格就是区位价格,这两个价格不能重复计算。面对不知是真不懂还是假无知的缪镇长,钱樱、郭惠燕等代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据理力争。自知理亏的缪镇长又称,被拆迁居民房屋地块属于集体土地,不具有市场交易的价格,不能按照基准价格+区位价格计算补偿。

既然是集体土地,2009年2月16日张家港市发改委怎么可以依据《国有土地储备办法》批复给予土地储备中心?《国有土地储备办法》顾名思义是国有土地。既然还是集体土地,2009年4月13日张家港市建设局作为房屋拆迁的行政主管部门怎么可以向土地储备中心发放拆迁许可证?要知道,城中村(小城河)居民房屋是2010年前后被非法拆除是不容争辩的事实。

见被拆迁居民依法有据的表达诉求,理屈词穷又坐卧不安的缪镇长只能称自己还有重要事情,要被拆迁居民代表再约时间。张家港市政法委书记李汉忠,也不发表任何意见而匆匆离去。

其实,张家港市政府网站明确显示,城中村(小城河)地块属于商业开发,是与马路对面的步行商业街的姊妹项目。开发商获得该幅土地时,给予政府的房屋拆迁补偿百分之百是市场价格,即现在出售的每平米13000元人民币。而政府(土地储备中心)拆该地块居民房屋时,给予的补偿价格只有不到每平米5000元人民币。这,就是为什么政府要违法替代开发商进行拆迁的根本原因!这,就是为什么同属苏州市的通安镇持续爆发万人抗议事件!

现在失去家园的土地上搭着帐篷,坚守自己土地的张家港城中村的杨舍镇(小城河)居民依法维权何时能够实现自己的权利?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

附由张家港市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和物价局联合公布的2009年基准价格和区位价格:


(闻天不祥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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