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桂两地传2016年1月1日前出生二胎认定违法生育

(2016年2月29日权利运动来稿刊登) 网上传言上海广西已经确定对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二胎认定违法生育。笔者真为这两地政府你一把汗。在大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为“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后,上海跟广西依据什么法律认定二胎是违法生育呢!?
2016年1月1日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对再生育子女安排进行授权,没有授权他们对二胎进行违法认定。
这两地政府作出违法生育认定时总不能写”依据废除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认定你夫妇二人所生二胎属于违法生育”吧!?
希望这只是传闻,要不我真为上海和广西两地政府捏一把汗。
                       肖育辉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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