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央主导和拨款“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能有所作为吗


(2010-6-4)权利运动发布:
从河南省信访局和财政厅联合出台豫财行[2010]第12号《河南省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看,这是一个有中央主导和拨款的、地方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的、化解社会矛盾的措施,这一专项措施于今年初已经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展开。

既然“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那么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就应该向社会公开,只有公开才能够保证专项资金落到实处,真正达到化解矛盾的作用。

作为由中央主导和拨款的“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项目,最有可能被挪用于人为的冤假错案中,以掩盖行政和司法腐败产生的人祸。因为冤假错案是冤有头,显然不属于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的“无头案”。

今天是6月4日,今天社会的极度腐败和巨大的贫富差距,使我们不能、也不敢忘记这个特殊的日子!二十一年前那个反腐败、反官倒、倡民主的群体难属,完全符合《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的:诉求合理,但客观条件还不具备,时间跨度长,生活又十分困难的基本要点,希望三十一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中能有大智大慧的官员有所作为。

附《河南省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闻天不祥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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