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蔚:公民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立法三周年记


贪渎之官,古往今来,四海内外概不能绝,当今中国尤盛。三反五反、运动反腐,长效阙如。积弊不清,民怨不止。官员公示财产,兴民权以制贪枉之虎,海外百国,海内港澳台,成效昭然,故此,2012年12月9日世界反腐日许志永、丁家喜等诸君68人依宪倡议并征联署,四月签名者8000余众。秉持和平理性、长期呼吁,不料横加罪名锒铛入狱,先后近三十人,至今仍有人因之遭公诉,一曰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再曰寻衅滋事。另被短期行政拘留者更多。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清正之官,廉洁之吏,何惧财产公示?夫切陈时弊,匹夫有责。讳疾忌医,智者不取。上整饬纲纪,肃贪惩恶,用心或可谓苦矣,然时过境迁,循环往复,民之涂炭不能绝。“苏倬定律”之“选择性反腐”,名为肃贪,实则剪除异己,争权夺势,欺世也。公权入笼,民享监督,乃为反腐上策。文明进步,政治发展,世界之潮流。因势而变,渐弃糟粕,国之幸事,民之幸事。
值此三年,著文以记。吁请四海同呼:释放许丁等诸君,官员公开财产!

附: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签名情况展示

公民:李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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