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永喜律师:何晓波代理律师会见手记——“被四十八小时”

【摘要:12月7日,葛永喜律师前往佛山南海区看守所要求会见被刑拘的何晓波,看守所以“需要预约,48小时内安排”为由,拒绝律师的会见要求,并称是“办案单位送人来时就做了这样的要求”。】

本律师接受何晓波妻子的委托,担任何晓波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的辩护人。

南海区看守所的律师会见室极少,而羁押人员共有4000多,律师会见当事人极其不便。我记得以前只有5个会见室,分别为“慢速会见”和“快速会见”,慢速会见不限时间,快速会见仅能见20分钟。

听说现在又增加了两个,有七个会见室,这新增的两个,听说是佛山律师联名反映的结果。幸福总是来的有点小突然,整整增加了两个会见室啊,泪奔哦!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会见室难抢,我中午十二点半就到达看守所门口。虽然会见室难抢也会导致实质的会见难,但这与传统的会见难还是稍稍不同。

传统的会见难事指办案机关与看守所“联合违法”,刁难律师,不允许律师依法会见自己的当事人,侵害律师执业权利,侵害嫌疑人的辩护权。

2012年刑诉法修改之后,普通的刑事案件在会见难的问题上确有所改善,于是乎,产生了会见室难抢的“新会见难”的,毕竟咱们国家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嘛,更何况南、北美,亚非拉,中东西欧的人民还都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时时需要我们贫穷但却伟大祖国的援助。撒币,给世界人民带去温暖,是何等美好的事!咱们就忍忍吧!

要想能顺利会见,就必须要早来,哪怕天空忽然下起一阵暴雨,你也得站稳位排好队。看看我们这些“法律民工”的艰辛(希望农民工们没意见,毕竟他们是靠辛勤劳动,诚实付出来谋生),我就想到一个笑话:依法治国!嗯!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泪。

虽然是12点半到看守所大门排队,排在第四(实际第三,因为排第二的人帮他同事摆了个律师证在前面),南海看守所大厅,热闹非凡,二点钟到的同仁在摆律师证时总要数下前面有多少个:“123……171819……”,二十几个,他不得不摇摇头,叹口气,心里一定在悔恨自己太懒惰或时间观念太强。老兄,二点了,警察都上班啦!

办理会见的警察来了,拿起前面两个律师的会见手续顺利办完。叫到我的名字时,我赶紧过去,他问要快速会见还是慢速会见。我说第一次见,要慢速的,他张口刚想说什么,却停住了,略变口型后说:“何晓波,今天见不了,要预约,48小时内安排。”

我说:“前面两位律师不要预约后48小时安排会见,为什么到我就变了?”

他看了我一眼说:“办案单位送人来时就做了这样的要求。”

我说:“看守所不能满足办案单位的违法要求,阻碍律师会见,侵害律师执业权利。”

他说:“看守所有权利决定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

我说:“你这是对法律的错误理解,刑诉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律师凭三证,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今年920日二院三部发布了《依法保护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71款规定:‘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能当时安排的,应当当时安排;不能当时安排的,看守所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情况’。看守所毫无疑问没有任意安排权,除非有正当理由,才能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并说明理由。现在你的理由显然是违法的,且前面两个人可以会见,独独我不能会见,这是故意刁难律师。”

他说:“你说的我都知道,但办案单位有要求。”

我说:“办案单位有要求,那有书面的文件和通知吗?如果你们没有书面的通知,我怎么知道是办案单位违法,还是看守所违法!”

他开始有些不耐烦了,说道:“办案单位不能说在提审啊?”

我说:“刚才说办案单位要求,现在说提审,咱们不能随意编造理由啊。我现在记录在案,如果到时在案卷没有今天的提审记录,我是要控告你的。

他更不耐烦了,手一挥道:“告去吧”。

这时,有一个律师叼着烟向我嚷道:“你要去找他们领导,在这里吵什么!”

我问他:“我吵了吗?”

办理会见的警察说:“我们没有吵”。看来骨子里还是一个诚实的人。哎,体制啊,你要逼多少良为娼?

我就不明白,办案单位和看守所联合违法,侵害律师执业权。被侵害的律师讲几条法律,说几句道理,就算吵架?我真不知道这个律师平时都是怎样维护自己当事人权益的。

在此,我也奉劝那些同行,当你看到律师执业权被侵害,如果你有骨气,请站出来一起抗争。因为,今天侵害我的权益,明天就会侵害你的。如果你没有勇气,你最好默默地看着,不要去指责同行的抗争。

这时,他走近我,换了个脸色,要与我套近乎,我指着他让他站到一边去。他识趣地走开。

看来,与办理会见的警察无法继续理论,我只得留下会见文件,先登记预约。

然后,上楼找看守所领导,高警官和颜悦色地接待我,听完了我陈述后说一定会尽快回复我,并说不是办案单位的要求,可能是看守所的管理问题。我要求立即纠正,他表示要先调查一下。态度虽好,实质问题不解决,对我们老百姓来讲,也没有什么实质益处。

最后,我提出两点要求:1、尽快安排会见。2、纠正违法行为,拒绝办案单位的违法要求。高警官表示会尽快安排。

下了楼,遇到在大厅的驻所检察官,我把看守所违法不及时安排会见的事又陈述一遍,并登记控告。他让我坐着等一会,然后他拿着登记的材料上了楼。

大概十多分钟,他和高警官一起下来,高警官还是说今天肯定安排不了,并拿着记下我电话的小纸条说:“会尽快打电话给你安排会见。”

我说:“警察权过大,必会导致人人自危。”高警官与驻所检察官都沉默不语,若有所思。

回来的路上,接到南海看守所电话,星期四上午安排会见。回家换了球衣去天河体育中心与朋友打了会篮球。法治虽不昌,日子还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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