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6-7)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福建连江县坑园镇养殖户黄财漂因被他人殴打致伤(法医鉴定为轻伤)近一月,公安机关仍然不作为,而到连江县县委找陈彪副书记反映。结果陈副书记的秘书告诉黄财漂:这几天陈副书记的孩子正在高考,所以没时间接待。
黄财漂是2010年5月10日到养殖场作业时,遭到另一个养殖户严家应持木棍殴打致骨折,经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为轻伤,这是黄财漂继2009年2月7日遭到殴打骨折后,第二次再遭侵害。黄财漂去年第一次遭到侵害后,曾自费进行法医鉴定,结果构成轻伤。但连江县公安机关以没有事实为由,拒绝追究实施伤害者的法律责任。现在,黄财漂担心连江县公安机关再次徇私枉法,放纵侵害自己的犯罪嫌疑人。
据悉,黄财漂养殖的虾塘需要经过严家应的养殖虾塘,按照《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规定,黄财漂应该有通行的权利,严家应阻止黄财漂通行的行为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从法律的角度分析,管理部门的坑园镇垦区管委会的不作为与严家应实施暴力侵害也有一定关系。
现在,公安机关(坑园镇派出所)对黄财漂的报案一直采取推诿拖延,而县委陈副书记又因孩子高考不予督办,无法生产的黄财漂真不知如何是好?
权利运动希望连江县领导牢记“为人民服务”的谆谆教导,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办案,使黄财漂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救济。
附报警电话单:
(去年2月7日黄财漂遭到侵害时,多次向110报警,110也到了现场,但坑园镇派出所所长陈永彬睁眼说瞎话,称黄黄财漂没有事实依据,甚至还对黄财漂以拘留进行恐吓)
(闻天不祥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