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天门市拆迁办强拆公园村三组村民张福照住宅


(2015.12.17 权利运动来稿刊登)2015年11月起,湖北省天门市拆迁办在没有任何征地批复、规划、立项、建设许可审批手续情况下,对我家进行强制拆迁。我是天门市公园村三组村民张福照,本人及妻子于30年前以女儿户入住公园三组至今,期间各种公粮水费、人头税等均按本村村民标准上交,当时村委表态一切按村民标准公平对待。如今拆迁时,拆迁办却以外迁户为由采取差别对待,同样的房屋拆迁,却采取不同的拆迁补偿标准。我家宅基地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拆迁征收的也本是房屋和土地,为何拆迁办按户主性质来决定补偿标准?由于这些原因,我和拆迁指挥部就拆迁补偿标准不能达成一致
长期以来,天门市拆迁办采取放鞭炮、恐吓、跟随等手段恐吓我及家人,调查我子女及孙子上班上学地址进行胁迫,跟踪我家人进行恐吓威胁,逼迫我同意拆迁。另外,对于公园村强拆导致的暴力执法情况,当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侵犯而报警时,天门市竟陵派出所竟然迟迟不出警,导致暴力拆迁伤人事件愈演愈烈,造成我家人严重精神损伤。
2015年11月25日晚8点,拆迁办私闯民宅并对我家房屋进行打砸破坏。(照片视频为证)
2015年12月3日凌晨3点,拆迁办私闯民宅,在我家房屋窗户下燃放鞭炮,企图用此种极端方式将我们一家人赶出房屋后,暴力强拆我家。
2015年12月5日,拆迁办再次将挖机直接开至我家门口,欲强制拆迁。为维护自身的财产安全,我老伴在寒冬冒着大雨死守在三楼楼顶,寸步不离,从天黑守到天亮,彻夜不眠。
老伴死守到12月7日中午12点,由于我儿子担心母亲身体将老伴从三楼劝下,然而,拆迁办趁机将房屋强制拆除。见房屋被强制拆除,可怜的老伴当即昏死过去。等她醒来时,家仅剩一角,家具早已经被烧的烧,埋的埋,辛辛苦苦一辈子攒下的一切,一刻竟化为废墟。
至此以后,我们老两口在废墟之中用油布遮挡风雨,蜷缩在房屋仅剩的角落,用砖瓦拼凑简易的灶台,勉强度日。尽管如此,拆迁办仍然不依不饶。12月10日,对我们居住地进行燃放鞭炮等方式驱赶,并言语恐吓,态度及其恶劣。长期经受暴力恐吓威胁的老伴,于12月11日,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来到拆迁指挥部,希望得到公平、公正的拆迁补偿。但是这样公平的诉求却被当时拆迁办指挥部人员刘某、马某等人以各种理由搪塞,马某最后竟然说出“车都往右边走,就都往右边走,没得解释”(现场录音为证)这种完全推卸责任的话来敷衍年过六旬的老伴。我老伴在极度绝望之下,喝下剧毒农药敌敌畏,用生命来捍卫自己的财产。无助的我们只有用这种方式来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用生命来换回政府的重视。
目前,老伴在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生命垂危,人命关天却得不到相关部门的任何重视,连基本的看望都没有。如果这样也得不到天门市相关部门的重视,我们只有继续往省、中央反应情况,牺牲我这条命也在所不惜,只求换回一个公道!
生命如此脆弱,拆迁指挥部如此草菅人命,谁来维护平民老百姓最基本的生存权益?拆迁办丝毫不顾老百姓死活,根本没有进行安置后拆迁,直接将老百姓赶出。为何天门拆迁办如此大胆?直接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天门拆迁办如此藐视国家法律法规,需要谁来监管?谁能为我们老百姓做主?蓝天之下,如何容忍天门拆迁办强制拆迁这片乌云?谁来救救我们?
 附一部分相关法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规定: 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尽快查清事实,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对因工作不理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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