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案一审宣判 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12月22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公开宣判。对其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Related Posts
2025-02-19
临汾圣约家园教会李洁、韩晓栋传道案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庭前会议

2025-02-19
获刑3年6个月的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法轮功学员张启平的案情及简介
202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