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劳工NGO案 对存款余额前后回答不一致,看守所是否有意隐瞒飞洋的真实境况?

2015年12月28日,曾飞洋侄子前往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为飞洋存钱,看守所工作人员先是表示飞洋账户上还有500元,随后又改称还有430元。

曾飞洋侄子表示,曾飞洋已经被刑拘接近一个月了,这500元还是刑拘初期存的。

据了解看守所的人士透露,各个地方看守所的情况有差异。有些地方会提供衣服、毛巾、牙刷、牙膏等生活必需品,有些什么都没有,存钱就变得非常重要。

国内一位律师表示,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并没有为拘留人士提供生活用品和食品。一人一个月大概需要500元左右。据了解,一位曾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被拘留的人14天需要花费200多元。

而看守所前后两次的回答并不一致。按照看守所工作人员所言,第一次查询的结果“500元”是真实的话,则有可能飞洋并不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如果过去近一个月飞洋在看守所只花了70元,看守所第二次的回答也让人有理由对此感到怀疑,飞洋可能遭到刑讯逼供。

目前,警察和看守所仍然不允许代理律师会见曾飞洋。

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而且对飞洋的存款余额也给出两个前后不一致的回答,不排出看守所的所作所为是有意隐藏遮掩飞洋的真实境况。

截至今日,飞洋和其他六名劳工公益人已经被捕28天,至今无一人允许会见律师。

[[[所以现在,再次邀请你一起致电看守所,依法保障会见权!]]]

2015年12月3日,广东广州、佛山两地多名关注劳工权益的公益机构工作者及志愿者超过25人被警方带走,其中佛山南飞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人何晓波被以涉嫌“职务侵占”拘留于南海区看守所,番禺打工族服务部负责人曾飞洋、工作人员朱小梅、前员工孟晗、海哥劳工服务部志愿者邓小明、劳动者互助小组负责人彭家勇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拘留于广州第一看守所,番禺打工族前员工汤建失踪至今。

当事人代理律师在过去20天内多次到看守所要求依法会见其当事人,截至今天(12月30日19时),无一人被批准会见。

拒绝会见的理由为”须侦查机关同意“(此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涉嫌危害国家安全”(他们被刑拘的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或职务侵占)。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普通刑事案件,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 时] 。

当事人会见权无法得到实现,除其基本诉讼权无法得到保障外,我们更是不知当事人人身是否安全,是否被威胁、疲劳审讯,甚至酷刑。

目前,律师们已向看守所、检察院提出申诉和控告,但我们还需要更多朋友的支持!

请跟我们一起向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佛山市公安局、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广州市公安局致电,提出必须依法保障当事人会见律师的权利 !

广州市第一看守所:020-86442371

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0757-86690318

广州市公安局:020-110,020-83347347

佛山市公安局: 0757-110,0757-83391061

提示:

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曾飞洋、朱小梅、邓小明、孟晗、彭家勇

被羁押于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何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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